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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怎么了,被救者为何屡屡选择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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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在北海大墩海海面,农勇汉夫妻为营救一名溺水少年而双双遇难。目前,北海市委宣传部正在准备材料,以为这对夫妻申报见义勇为荣誉。最关键的一份材料,是获救者的证言。然而,那名少年获救后没再露面。
当农勇汉夫妻沉入黝黑的海水中时,一名男士牵着那名被救的少年拔腿就走。孩子不懂事也就罢了,那名男士着实令人不齿。且不说知恩图报,他总该看一眼是谁救了孩子吧。也许,他担心救人者的家属会找上门来索赔。可人家不要啥,只要他和孩子做个证。他的自私和冷漠,令人寒心。
     这些年来,“知恩不报”甚至忘恩负义的事时有所闻,比如公交车上,当一位见义勇为者擒获窃贼遭到对方殴打时,被窃者却拿了失而复得的皮夹子,不敢吭声,一走了之。被救者为何屡屡选择逃避,为什么见义勇为者的悲剧频繁上演?为什么救人者反倒成为悲剧的主角?
     这不仅仅与个别人道德失准的社会现实有关,更与我们这个社会保障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法规缺失有关。应当尽快出台或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被救助者的责任和义务,对被救助者的个人行为进行法制约束,以保障部分被救助者的个人行为和道德不会超出社会承受度之外。只有这样,才能减小见义勇为者成为悲剧主角的可能性,才能激励更多公民敢于和乐于见义勇为。



IP属地:广东1楼2010-08-05 14:31回复
    • 59.38.25.*
    这社会就不应该出去救人!


    2楼2010-08-0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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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沦丧而已


      IP属地:重庆3楼2010-08-0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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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义勇为有钱人才敢做


        IP属地:重庆4楼2010-08-0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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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彭宇案中,判决书中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既然这样的论调都已经拿到判决书中来说了,那么我们的社会,呵呵,呵呵一下吧


          IP属地:上海5楼2010-08-05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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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汉救了6个人 没一个认的
            都是些牲畜 该死


            IP属地:重庆6楼2010-08-0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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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救人看情况。看穿着什么的。


              删除|7楼2010-08-0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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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冷暖自知


                8楼2010-08-0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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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看到个新闻,说某男子捡到个钻戒,随手扔了,结果被监控摄了下来,失主通过各种渠道找到捡到钻戒的男子,法院说该男子有义务保管拣到的失物,他却把失物给扔了,判该男子赔偿失主4.5W……
                  这个社会扭曲了


                  IP属地:重庆9楼2010-08-0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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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现在救人之前·要三思


                    10楼2010-08-0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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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是好的!只不过这个社会上的某些人有点坏


                      12楼2010-08-0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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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具啊


                        13楼2010-08-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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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判刑!


                          14楼2010-08-0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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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妻救的不是人, 是畜牲.


                            15楼2010-08-0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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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月月的话~~~~


                              16楼2010-08-0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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