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即他人之善是指,当一个人在行正义的事时,受益的往往是他人,而行正义之事的本人,则会处于不利处境。正义的人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阻碍自己获得那些被认为是不正义的利益。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正义的人并不受到这样的约束.他们不但想获得自己应得的利益,还会想方设法去获取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人们歌颂正义,并不是因为他们认为正义好于不正义,而是因为他们乐于别人对他们正义。并由此推出,正义是愚蠢的,非理性的,因为一个人,如果不是愚蠢的,非理性的,是不会在自己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时,而不顾及自己的利益的。“如果德行的必要特征是有利于主体,那么与正义相比,不正义比正义好,不正义更符合德行的条件。责骂非正义的人,并非是害怕行不正义之事,或不屑行不正义之事,而是害怕做不正义之事被发现后承担其后果。人们对行非正义行为之事带来的结果是乐于接受的,抗拒的是行非正义之事却被发现而带来的后果。人们乐于颂扬正义的行为,是因为正义的行为会给行正义行为之人以外的人带来好处,即拘束了正义的人获取那些以他的能力能够获取的不属于他的利益。因此,不正义者获得利益比正义者更多,不正义者更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