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分享下我部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确实上天无路下地无门,才想到发帖。1.新钢集团-维检中心-安装工程部行政班所有人员要求每月上班打卡不得少于26天,少一天扣400元,要求维检中心-安装工程部-施工组预算组所有员工以及四个班组的技术员,每日加班到晚上九点。从今年1月开始实行,持续到现在。中间有一个月没加班。2.晚上加班,以及周末加班不发加班费,关于加班费的事,我们也反映过,得到的回答分别是以下几点:1.晚上加班,周末加班是因为我们平时上班的工作没有做好没有做完,所以加班就不算加班,只是我们分内的事而已我们国家的法律呢,还是说黎作业长不懂法律。大家都是有家有室的人,大家都有家庭小孩,有些住得远的同事,晚上9点下班,到家都已经10点了,还要教小孩做作业。口口声声说创建一个有温度的新钢,就连这种加班的事,反馈一下,都没有地方反馈,不然给你穿小鞋。所以公司这样无休止的无理加班算什么,说我们上班工作没做好没做完,所以加班是分内的事,所以什么是工作做完做好,有定义吗,我们除了工作之外还有家庭,还有生活,上幼儿园的儿子不用管了吗,节假日调休,最少有一半的时候要求我们安装工程部的加班,说工作紧迫,不加班就是挨罚。所以挨罚以及加班的制度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