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10点多我看她没加我,就报警了,然后按照交警要求打车去了交通队,自己手写笔录,写完后人家问,对方车牌号多少?电话号多少?记住样子了吗?我……说我当时被撞懵了而且对方还挺会说话就没有拍,嗯,俩交警依旧看傻子一样看我…
后来去调监控,我这属于小区内部道路,交警系统说看不到,让我找物业,于是我联系物业,对方说得警察陪着去,我又和警察说,警察说要预约时间;后来我又和物业问了说有的监控三两天就删了,我赶紧周六联系交警事故科,嗯,休息吧可能并没有人接,最后没办法百度了单位传达室,一个挺不客气的大爷…还是大叔?说给我传个话,然后一个警察用手机联系我了,问了我物业负责人电话去和他们打招呼了。
于是周一我可以先自行去看监控了,然,正对事故发生处的监控是坏的,其他角度的能拍到我和那女的各自离开但是不清晰,我又和警察汇报了,警察又让我明天去交通队提交照片和视频材料,说试试看能否辨认,辨认不清就得我自己蹲点儿了。
期间警察还劝我。要不走个工伤?要不走个医保?就算了?我非常反感,我信任国泰民安反而被欺骗损害,我想争取应有的赔偿和道义还成小题大做了?虽说从小到大,在燕山遇见坏人跟到家报过警,没用;在燕山汽车被扎好几次胎报过警,没用;这又在朝阳骑车被电动车撞,事不过三,现在这警察,就这么低效低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