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公司干了8年,21年10月1号调岗进公司的子公司,到22年6月换了领导,正好遇到疫情,工资一月比一月少,从5千到了2千,到23年1月,疫情结束,工资还是和以前一样多,同事的都比我高,但是还是叫我什么活都干,报废车间气割烟很大,有时候忙不过来还去办公司打单子的活,天天加班,每天步数都2万+,同事玩手机发7/8千,最低的都4.5千都比我高。领导区别对待,我就提出辞职,4月1号辞职了。等15号发工资比平时还少了,发了2600。以前待过的厂最后走了工资都是一样多,不会克扣。我就去仲裁了,主张加班费和降薪工资1万元。,合同里没有定岗定薪,公司一口咬定我干活少就是发这些工资。镇上的仲裁协商员向着公司,说只给加班费2千。公司领导不是个玩意,一直说董事长忙,拖了半年还没消息。我要是去市里仲裁能赢吗。几率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