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轿车车主,前两天倒车完毕准备走的时候右边来了一辆电动车,可能看我车子突然动了,速度较快没刹住车摔倒了。然后我报了案,交警责任划分认定书划分的是我的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之后就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这种属于非接触性小事故不需要出商业险,交强险就够了。今天打了电话给电动车驾驶员,问了一下情况她说去医院做过检查了也没有什么问题,就是摔倒在地上腿部以及胸腔还有点痛,医生说就是摔了一跤导致的,没多大问题。然后我今天看交强险电子保单的时候发现责任限额上就只有死亡,医疗,财产,和无责任死亡,医疗,财产这六种,没有发现有误工费这类。请问各位老哥,如果电动车驾驶员那方提出误工费的话这个费用是保险公司出还是我个人出?像这种非接触性小事故法律支持的误工费一般是可以要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