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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DJ有可能是119案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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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DJ小说里的书店,很多人都在现实里拿出来说事,殊不知小说里的书店只是作者虚构的场景。话说嫌疑人S害刁爱青后抛S南大周边及体育场内,很有可能其在PS过程中被人目击,而这个目击者很有可能是王DJ。只不过慑于XS的惨无人性,王DJ选择了缄默不言。终于熬到自己离开了南大,掐指一算XS也毕业离开了南大,王DJ才静下心来写出了《纪念物》一书,因其在书中有大量详尽碎S案描写,给他带来“碎S案作家”贬称。随手翻阅这本书,你会惊喜地发现书中暗藏着嫌疑人信息,先贤语“千里马常有,但伯乐不常有”,《纪念物》从98年发行以来历经26载春秋,它早已被扔在俗世的一隅。这本书犹如一个巨大的迷城,好在此书构建的迷城已被我轻松瓦解。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7-09 23:09回复
    svymweln074、源坐舱、粗犷煤. . . 被楼主禁言,将不能再进行回复
    谨以此贴献给伟大的作家王大进先生。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7-10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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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DJ在小说《纪念物》里把谐音梗玩到极致。比如书中有一段描写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汉口路一家火锅店吃饭,而火锅店的名字叫“黑森林”,“黑森林”其实就是“喝死了”的谐音,小说里也有大量喝酒情节的描写,结合“喝死了”和饮酒情节,可以看出作者是在通过谐音梗向读者传递和解答刁爱青的死因及造成她被害的前因后果。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7-1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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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观全书,明显看出来王大进和黄裕茂是相识的,而且应该是密友关系。王大进其实很想向敬芳举报黄裕茂的,奈何应该有把柄落在黄裕茂手里。所以他才写了《纪念物》。采用另一种方式有意向读者传递119案件有力证据和信息。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7-12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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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书中有一段描写“我前面就说过,我有两个店员。告诉你,她们都是女的。一个三十多岁,是我一个朋友的亲戚,原来是在一家国营工厂里,厂倒闭了,就到我这里来了”看过黄裕茂博客和头条号的朋友应该能理解这段文字,黄裕茂上南大作家班之前就在荆州一家国营工厂里上班,而且他出生于1965年3月,正好也符合文中“30来岁”说词。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07-12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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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年轻些,才二十多岁,是我从外面招进来的。……她说她叫方梅梅。方梅梅来我这个小书店前在广州路的一家大酒店工作过”,这段关于第二个店员的描写明显暗示了119案第一案发现场为广州路上一家大酒店。方(黄)梅梅,黄裕茂本身就有二级厨师证,其在南大上学期间有可能在广州路一家大酒店兼职打工。其抛尸用到的黑色塑料袋也是酒店后厨常用垃圾袋。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07-12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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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又是书店老板,后来就在身边聚集了一帮同类和异类。他们是黄海、刘梅芳、周九…等等等等”。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4-07-12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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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刁爱青案嫌疑人叫黄裕茂,可是当初写《纪念物》时的王DJ,费劲巴拉的想通过文字暗号向外界透露嫌疑人的更多信息,除了在文章里向我们暗示黄姓外,因黄裕茂的“茂”汉语大写首字母为M,其不惜将将小说主人公起名为(M)马军,更有南方大学的(M)马莉。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4-07-1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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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说来王DJ在这件案子里根本不是目击者那么简单了,他最低都是知情者,更细思极恐的是他有可能是共犯。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07-13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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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大案是多人作案?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4-07-1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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