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要分故意和非故意,故意拖延的正义当然非正义。但是,由于能力等其他因素所限制,而让正义晚到来,这也算非正义的话,那么未免太强人所难了。一个案子,由于技术,能力,等原因,而晚了十年才把罪犯绳之于法。这就不算正义了?有谁准备要用个轻描淡写或愤愤不平的语气说:“晚了十年的正义非正义”吗?
执法者兢兢业业的工作就可以这么被否定的吗?那对方想要的正义是要多么及时啊?要不要罪犯犯罪第一时间执法者就跟闪电侠一样或超人那样赶到才行?
或者,这样看行不行,在所有人的大脑中植入智能阻罪芯片,在人实施犯罪的一瞬间直接芯片发生作用,制止犯罪?如果谁真是这样认为的,那请你继续先抱怨着和讨厌着,抱怨到这个发明出现并被允许安装的那刻吧。
执法者兢兢业业的工作就可以这么被否定的吗?那对方想要的正义是要多么及时啊?要不要罪犯犯罪第一时间执法者就跟闪电侠一样或超人那样赶到才行?
或者,这样看行不行,在所有人的大脑中植入智能阻罪芯片,在人实施犯罪的一瞬间直接芯片发生作用,制止犯罪?如果谁真是这样认为的,那请你继续先抱怨着和讨厌着,抱怨到这个发明出现并被允许安装的那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