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牌号舞钢市鑫泽钢铁表137示8375方9908法
1.1 Q420DR:
Q一屈服强度“屈”的汉语拼音首字母
规定的最小下屈服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DR—“低”和“容”的汉语拼音首字母。
1.2以化学成分命名时:钢的牌号由两位数字表示的平均含碳量、化学元素符号表示的合金元素字母、低温压力容器“低”和“容”的汉语拼音首字母“DR”组成。
示例:11MnNiM0DR。其中:
11一一平均含碳量(以万分之几计);
MnNiM0-—锰、镍、铝合金元素字母;
DR一“低”和“容”的汉语拼音首字母。
2.牌号和化学成分
2.1.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2.1.2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2.2.2本文件与国外相关标准近似牌号对照见附录A。
3交货状态
3.1
钢板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2的规定。
3.2
由双方协商,厚度大于36mm的正火+回火钢板,可以正火(允许加速冷却)加回火交货。
3.3力学和工艺性能
3.3.1
钢板的各项力学性能、工艺性能一般要求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3.3.2
钢板的拉伸试验、夏比(Ⅴ型缺口)低温冲击试验、弯曲试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力学性能、工艺性能
交货状态
由双方协商,厚度大于36mm的正火+回火钢板,可以正火(荀彧加速冷却)加回火交货。
力学和工艺性能
钢板的各项力学性能、工艺性能一般要求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3.3.3
Q420DR、Q460DR牌号的冲击试验应测量侧膨胀值,且侧膨胀值不小于0.53mm。
3.3.4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的低温冲击吸收能量可按高于表2的值交货,具体值在合同中注明。
3.3.5
当供方保证弯曲合格时,可不做弯曲试验。
3.3.6
根据需方要求,对厚度大于36mm的钢板可增加一组在钢板厚度1/2处取样的冲击试验,其试验温度和冲击吸收能量合格值应在合同中注明。
3.3.7根据需方要求,对厚度大于36mm的钢板可附加落锤试验,试验按GB/T6803进行,采用P-2型试样,无塑性转变(NDT)温度的合格指标应在合同中注明。
3.4表面质量
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3.5
无损检测
3.5.1
厚度6mm及以上Q420DR、Q460DR牌号钢板,厚度大于20mm的正火或正火+回火状态交货钢板,以及厚度大于16mm的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的钢板,供方应逐张进行超声检测。
3.5.2
其他厚度钢板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逐张进行超声检测。
3.5.3
超声检测按NB/T47013.3执行,合格级别不低于Ⅰ级,如有特殊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4组批规则
4.1
钢板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30t,单张重量超过30t的钢板按单张组批。
4.2
11MnNiM0DR钢板应逐热处理张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4.3
根据需方要求,供需双方协议,厚度大于16mm的钢板可逐热处理张进行力学性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