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神话据说是在解释某物的起源,这类神话有很多种的,不尽相同,本帖只是分享一些个人看法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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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
甲类可以表示为:某个体→其类
这个表达的意思是,在这种神话中的那个主角个体和其类实际上是被等同的,至少它代表那个类本身,在它身上发生的将会成为那整个类的烙印,在它身上有起源的东西在其类上则是先天注定的。接下来举几个例子:
1.兔子本来尾巴很长,有次为过河而耍了乌龟,于是尾巴被咬掉,所以兔子的尾巴今天如此短。
2.乌龟想上天,让老鹰带它,一不小心掉了下来,摔出了裂纹,所以乌龟壳上有裂纹。
这两个例子是比较童话的,童话寓言故事里有很多这种例子。其实宗教神话中倒是也有类似的,最有名的就是:
1.亚当夏娃吃禁果,所以人类有原罪
2.犹太人杀害耶稣,所以犹太人担负背叛god之罪
上面这些例子中,神话中的那个主角个体和类本身被等同了,那一个体代表了类本身,就是说:
被咬掉尾巴的兔子=兔子本身
摔出裂纹的乌龟=乌龟本身
亚当夏娃=人类本身(而且亚当=男人本身,夏娃=女人本身)
杀害耶稣的犹太人=犹太人本身
以上是甲类的解释起源之神话。在其中整个属于其类的所有后世个体都不得不去承担神话中代表那一类本身的那个个体所犯的错(如人类要承担亚当夏娃之罪,明明这不是每个人自己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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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
乙类可以表达为:某类→某类
这是说,倒不是有一个个体的经历决定后世与其同类的所有个体,而是一个类对应着一个类,如:
女娲造人的一个版本说。故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縆人也。
在这个例子里:
女娲手捏黄土人之类=富贵人之类
女娲引縆所制人之类=贫贱人之类
当然,其中土人高的也对应人高的,土人低的也对应人低的,这自不用说的。
再比如,宗教常说的前世之恶招致今世之报这类说法,也是说前世恶人导致今世惨人,也是类似的对应
对此我还想到一个古希腊关于分配智力的神话。
也就是说,这类起源神话中是以一个个类对应了一个个类,而不是像乌龟咬掉兔尾巴的故事那样以一个个体代表其整个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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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
某物→(某种相似性)→某物
就是说,不是某类对应某类了,丙类神话中是某物通过某种相似性而对应了某物,即往往具有一定的属性相似性,如气(通过气体属性)对应风云,声对应雷霆(通过声响属性),二目(通过明亮属性)对应日月
以盘古故事为例:
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里,肌肉为田土,发为星辰,皮肤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
盘古作为一个具有人体之人,身上的各个部位通过某个相似属性来对应了某种自然现象,于是这类神话就以此解释了那个自然现象的起源。
(乙类和丙类是两者置换对应的方式,女娲故事中手捏黄土之所以能对应富贵,是因为有不是手捏的引縆所制作的人,有着这两种制作方式,相互对比来说一种可能更精致更专心,一种则比较草率比较粗糙,所以一种可以对应富贵一种可以对应贫贱(富贵贫贱是相互依赖的),少了一种的话不能对应。而盘古的汗流为雨泽,齿骨为金石,这些只是因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且从全身来说的,其相互依赖性不强,少几个解释也不影响其他解释,不那么相互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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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类:
某事典范→(某要素)→某事模仿/回忆/延续
丁类神话比较广泛,大量的节日习俗传说都是这类神话来解释的,如端午节,门神,钟馗,等等。以至许多宗教也是
在这类神话故事中,都是说发生了某事,于是其中的某个要素让我们可以在今天来模仿之。
例子:
1.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典范),因此十字架这个要素可以帮助我们回忆这件事
2.皇帝把大臣的样子的图画贴在门上吓鬼(典范),于是贴门神可以帮助我们避鬼,这是我们模仿这件事
3.嫦娥奔月与月饼(这只是月饼起源故事的一个版本,这里只是作为例子)
4.仓颉造字(典范),我们用字也是延续这一典范
5.燧人氏钻木取火,我们用火也是延续这一典范
这就是说,某事之典范之中有某个要素,那一要素象征了某事,我们也可以以这一要素来模仿和回忆那件事,从而那种要素本身也可能会被赋予某种特殊含义(如十字架,彩虹,门神,文字),虽然这些要素在今天的样式也已经有了很多改变了
以上分享的都是随手写,并不是想搞个分类,只是随手写的,神话故事那么多样,不必要拿分类穷尽,但是一些适当的对其模式的阐述也不无益处,在此只是像发个说说一样说些闲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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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
甲类可以表示为:某个体→其类
这个表达的意思是,在这种神话中的那个主角个体和其类实际上是被等同的,至少它代表那个类本身,在它身上发生的将会成为那整个类的烙印,在它身上有起源的东西在其类上则是先天注定的。接下来举几个例子:
1.兔子本来尾巴很长,有次为过河而耍了乌龟,于是尾巴被咬掉,所以兔子的尾巴今天如此短。
2.乌龟想上天,让老鹰带它,一不小心掉了下来,摔出了裂纹,所以乌龟壳上有裂纹。
这两个例子是比较童话的,童话寓言故事里有很多这种例子。其实宗教神话中倒是也有类似的,最有名的就是:
1.亚当夏娃吃禁果,所以人类有原罪
2.犹太人杀害耶稣,所以犹太人担负背叛god之罪
上面这些例子中,神话中的那个主角个体和类本身被等同了,那一个体代表了类本身,就是说:
被咬掉尾巴的兔子=兔子本身
摔出裂纹的乌龟=乌龟本身
亚当夏娃=人类本身(而且亚当=男人本身,夏娃=女人本身)
杀害耶稣的犹太人=犹太人本身
以上是甲类的解释起源之神话。在其中整个属于其类的所有后世个体都不得不去承担神话中代表那一类本身的那个个体所犯的错(如人类要承担亚当夏娃之罪,明明这不是每个人自己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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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
乙类可以表达为:某类→某类
这是说,倒不是有一个个体的经历决定后世与其同类的所有个体,而是一个类对应着一个类,如:
女娲造人的一个版本说。故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縆人也。
在这个例子里:
女娲手捏黄土人之类=富贵人之类
女娲引縆所制人之类=贫贱人之类
当然,其中土人高的也对应人高的,土人低的也对应人低的,这自不用说的。
再比如,宗教常说的前世之恶招致今世之报这类说法,也是说前世恶人导致今世惨人,也是类似的对应
对此我还想到一个古希腊关于分配智力的神话。
也就是说,这类起源神话中是以一个个类对应了一个个类,而不是像乌龟咬掉兔尾巴的故事那样以一个个体代表其整个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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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
某物→(某种相似性)→某物
就是说,不是某类对应某类了,丙类神话中是某物通过某种相似性而对应了某物,即往往具有一定的属性相似性,如气(通过气体属性)对应风云,声对应雷霆(通过声响属性),二目(通过明亮属性)对应日月
以盘古故事为例:
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里,肌肉为田土,发为星辰,皮肤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
盘古作为一个具有人体之人,身上的各个部位通过某个相似属性来对应了某种自然现象,于是这类神话就以此解释了那个自然现象的起源。
(乙类和丙类是两者置换对应的方式,女娲故事中手捏黄土之所以能对应富贵,是因为有不是手捏的引縆所制作的人,有着这两种制作方式,相互对比来说一种可能更精致更专心,一种则比较草率比较粗糙,所以一种可以对应富贵一种可以对应贫贱(富贵贫贱是相互依赖的),少了一种的话不能对应。而盘古的汗流为雨泽,齿骨为金石,这些只是因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且从全身来说的,其相互依赖性不强,少几个解释也不影响其他解释,不那么相互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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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类:
某事典范→(某要素)→某事模仿/回忆/延续
丁类神话比较广泛,大量的节日习俗传说都是这类神话来解释的,如端午节,门神,钟馗,等等。以至许多宗教也是
在这类神话故事中,都是说发生了某事,于是其中的某个要素让我们可以在今天来模仿之。
例子:
1.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典范),因此十字架这个要素可以帮助我们回忆这件事
2.皇帝把大臣的样子的图画贴在门上吓鬼(典范),于是贴门神可以帮助我们避鬼,这是我们模仿这件事
3.嫦娥奔月与月饼(这只是月饼起源故事的一个版本,这里只是作为例子)
4.仓颉造字(典范),我们用字也是延续这一典范
5.燧人氏钻木取火,我们用火也是延续这一典范
这就是说,某事之典范之中有某个要素,那一要素象征了某事,我们也可以以这一要素来模仿和回忆那件事,从而那种要素本身也可能会被赋予某种特殊含义(如十字架,彩虹,门神,文字),虽然这些要素在今天的样式也已经有了很多改变了
以上分享的都是随手写,并不是想搞个分类,只是随手写的,神话故事那么多样,不必要拿分类穷尽,但是一些适当的对其模式的阐述也不无益处,在此只是像发个说说一样说些闲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