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吧 关注:965贴子:61,364
  • 1回复贴,共1

王佳佳法官死亡原因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来说,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以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来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予以赔偿。
2. 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
王法官在没有任何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的情况下就判了赔偿,这就是所谓的严格执法?要是王法官拿到医疗证明再判,哪怕最终判一天住院费,它都不会被杀。它之所以死,就是因为没拿到证明,老头只能怪它。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9-21 16:10回复
    民法典明确写着治疗费是伤情鉴定或者医疗机构证明治疗必然费用,加上已实际花费的治疗费。医院治疗方案就是29天住院,一般情况下这医疗方案就是伤情鉴定,这时候伤者还没治疗,所以赔偿治疗费就是这个费用。本案法官用实际住院15天,判赔偿,就必须有15天住院后伤者的伤情鉴定。因为法律规定是两个费用相加。法官自己认定伤者不住院就是不需要住院,这不合理也不合法。你没钱不代表你不需要钱。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24-10-27 15: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