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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香港案件系列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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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打鼓岭坪洋新村肢解女童案(1981年)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7楼2024-10-07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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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六日,是谢彩娴之妹出阁之喜,当姊姊的固然要回娘家替妹妹料理婚礼之事,同时把远在新界家中的三名子女,交托弟弟阿强负责照顾。其实强仔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不过身材长得颇高大,看上去倒像十七、十八歳。
    翌日中午过后,谢彩娴仍躺在床上宿醉未醒,突然收到弟弟来电,声称小伦失踪了。于是谢彩娴赶返到坪洋新村,她和强仔向附近村民邻居打探不果,便跑到小伦就读的幼稚园询问,但校内老师表示小伦这天没有上学,他们认为事态严重,立即往警署报案。由于案件异常,粉岭警察总部侦缉处接手查办,他们发现案中疑点甚多。六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时,谢彩娴被请到警署,警方要求她从新提供一份口供,并同时派员到坪洋新村及黄大仙区作调查。
    下午五时十五分,案情有惊人发展。警方在谢彩娴位于坪洋新村的住宅后园的一块草丛,发现其中一处野草特别稀疏,地上泥土有被翻过的痕迹,土阜微微隆起,看上去倒像一个坟墓,更可疑的是泥土尚新,分明被人动过手脚。探员就地取材拿来了一支竹竿,在泥土里挑了几下,赫然发现一个人头!而且开始腐烂,满布蛆虫,相信已死去多时。从头骨的大小,与及头颅蓄起长发来看,推断死者是一名女童,可是仍未找到死者的其他身体部份。
    警方传召女户主谢彩娴辨认,从面部轮廓上看,认定是失踪多天的小伦。八日前,因女儿失踪而向警方求助的谢妇,现在却在自宅后园中发现女儿的首级,非常诡异,惟未能断言跟本案有关,因死者失踪之时,即六月十七日,谢妇确有不在场的证据。警方初步列作凶杀案处理。
    与此同时,警方已展开另一边厢的侦查,在黄大仙区拘捕了强仔,并把他带返上水警署。强仔向警员说:「在六月十七日早上,我依照姊妹的吩附弄好了早餐,小伦吃饱后就孭起书包上学去,之后一直没有回家,就这样子失踪了。」但警官说:「说慌!那天她根本没有上学!」其后强仔崩溃了,哭着说:「我没有杀她!一切都是意外,其实我心里一直也很不舒服。」其实是六月十六日的晚上,晚饭过后一小时,我依照姊姊的吩附替小伦洗澡,就在用毛巾帮她抹背的时候,好奇下抚摸了她身体的某些部位,她反应可大,愤怒地提出抗议,而我就嘻嘻哈哈的说,只是玩玩而已。浴毕后她换上衣服,向我追打过来,又叫我做『小色魔』,我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况且这小鬼的拳头完全没有份量,谁知她突袭一击,此拳甚重,揍在我的脸颊上,痛苦难当,就本能地一手将其推开,她就这样倒在地上,头部刚好撞着地面石块,像昏了过去,我心想这小鬼一定在装死,于是我便置之不理,上床就寝。凌晨四时,我一觉醒来,突然想起几小时前发生的事,立即跑出厅子一看,发现小伦仍躺在那里,用脚一踢,她竟是毫无反应,用手一摸,身体冰冷,也没有了呼吸,我才知闯出大祸了,所以便决定毁尸灭迹!我将小伦的尸体拖到后园,原本想用火焚毁,但可能园中湿度高,久久不能成事,惟有拿锄头掘地成坑,草草埋葬。
    警官随即将强仔押往坪洋新村的凶屋,作案件重演。抵达现场时,强仔带领警方到后园山丘另一处地方,起出了死者的其余身躯,惟尸首已残缺不全,双臂有明显切口,两只手掌亦告失去,由于死去多日,尸体已经发胀,腐臭无比。强仔说原本想将死者火化但不成功,之后索性将尸体斩件,他用菜刀轻易地把死者的头颅切下,之后再尝试斩断其双臂,却不懂如何下手,劈过几刀便放弃了,不过同时意识到手掌部份也应毁掉,于是便将死者的双掌劈下,同时用火焚化成骨灰,混在土壤中。
    强仔说:「头的部份看起来很恐怖,当时只想快点把它隐藏,而其他残肢则可以慢一些处理。除外,他也把死者的遗物,如校服、书包及一对黑皮鞋等带到山丘上焚烧,制造死者在回校前后失踪的假象,目的是要将自己受到嫌疑的可能性排除。」之后,警方果然在后园捡出疑似骨灰的泥土,随之纳入塑胶袋带署存查,并同时在山丘上找到了上述死者的遗物,已被烧毁了一部份。
    晚上九时,法医官到场,初步检验尸体,断定死亡时间已超过一星期,死者有否遭受奸污则要待作详细化验。可是,却发现了一个极不寻常的地方,令案情急转直下。就是死者头颅的天灵盖有一处很深的破洞,估计是被三角锉之类的利器所造成!这样就严重了,即可能涉及谋杀。警方稍后在屋内搜索,除了捡出菜刀,还有一支约二呎长的水喉铁、一柄镰刀和一柄餐刀,认为这些东西都可以用作杀人的凶器。警官再次对着强仔询问:「为何死者的天灵盖有破洞?」强仔大呼冤枉:「这个我倒不清楚。」但案情似乎比想像中复杂,同时也不排除有同谋或幕后主使人等等。
    六月二十七日,强仔被警方落案控以谋杀罪名,并于翌日在荃湾儿童法院提堂。年仅十三的他,就被控以谋杀之罪,可说是香港记录上所未见。被告谢志强于一九八一年六月十六日在打鼓岭坪洋新村,谋杀六岁女童莫雅伦。根据法医官验尸报告,死者尸体曾遭火烧,双掌被斩去,尸体残缺不全,但下身仍然完整,头部左边由头顶至下颚处,有一条大伤痕,裂开程度显著,天灵盖的破洞相信是被人用利器重击所致,死者没有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8楼2024-10-07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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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受奸污。若然表面证供成立,强仔将会转解最高法院定谳。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四日,终于在最高法院开庭审理,控方将原本控告的谋杀罪名改为误杀,检察官陈述案情,指被告因非礼不遂而干犯误杀,这时刚满十四岁的强仔,延聘大律师出庭否认控罪。同时,法医官表示由于尸体已严重发胀腐烂,未能确定死因。案件审讯了三日便告终,四月十六日,陪审团经三个半小时退庭商议后,一致裁定被告误杀罪名不成立,强仔毋须答辩,当庭释放。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9楼2024-10-07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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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观塘康利道金豪阁绑架案(1979年)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0楼2024-10-07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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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昌耀(41岁),跟妻子张氏(30余岁),及四名子女,一家六口居住在观塘康利道25号,金豪阁二十楼A座,王先生是一位小老板,与友人唐某在观塘鸿图道合资开设「南阳制衣厂」,后者也是王氏夫妇四名儿女的契爷。
          1979年3月25日,星期天,一家人吃过早餐后已是上午九时过后,王生和太太带儿子家伦和女儿思琪的小手到同一座大厦的七楼C座契爷的家玩耍。当升降机到达七楼的时候,两个小伙子冲了出去,还在升降机内的爸妈高声吩咐两人11时前必定返家。
          下午12时过后,王先生夫妇回到家中,发现家伦与思琪并不在家,连忙询问长子及女儿,两人都答不出来,夫妇便立即去到契爷唐某家中了解情形。唐某大为紧张:「他们11时前已经离开了!」,并安抚两人:「会否家伦带了妹妹出外玩未返?」,王太摇着头:「契爷你不是不清楚家伦的品性,乖巧又怕事的孩子,他绝不会有这个举动!」,唐某听后亦觉有理建议说:「不如我跟你丈夫出外寻找一下?而你就留在家里等待消息,说不定兄妹俩不久便自行回家呢!」王太认为这也是一个办法。几小时后,王先生与唐某带着疲乏的身躯回来,他们沿着住宅附近一带的康利道、康宁道,以至观塘区所有的儿童游乐场及公园等搜索,同时留意交通情况,看有没有小童在街头被车辆撞倒等事故发生,但什么都没有发现。
          晚上7时电话突然响起,王先生拿起了听筒,「王先生吗?不必找了,你的两名心肝宝贝在我这里…」一名陌生男子淡淡的说。这名操广州话口音的陌生男子继续说:「我不喜说废话,请准备二十万赎金,交钱的时间及地点,下一个电话会通知你。」这时,王先生故作镇定:「哎呀!我只是一个经营小本生意的商人,霎时间怎能有这么多现款!若是三数万的数目,随时都可拿出,不如你们就通融一下好吗?」陌生男子以体贴的口吻:「我也知道你的困难,现在不就是给你一天的时间,方便筹措嘛!一条命十万,难道你说他们不值这个数目吗?」「慢着!你说我的儿女在你手上,那就不妨给我听听他们的说话声!」王先生顿起疑心。 「听声音倒不太方便,但我可说出他们的特征,例如现时是穿着什么衫裤鞋袜,又或者出生日期和就读学校等…」陌生男人从容地说。结果全部讲得一清二楚,绝不含糊。
          挂线后,王先生夫妇决定不报警求助,觉得如果金钱可以化解危机也就应大事化小,不予追究。再者,假如警方插手,绑匪知悉后必然会加害两名小孩,有这种想法,其实是无可厚非,但绑匪的手段如何,也是未知之数。
          翌日3月26日,王氏夫妇筹措的赎金仍不足够,只有八万三千元。正当懊恼之际,陌生男子一连拨了好几个电话给王宅,通知交付赎金的时间与地点等等,对于只筹得八万三千元这个数目,竟欣然接受。晚上8时正,王先生独自来到湾仔修顿球场,在横街上找了属于联合公司的10号货柜车,然后将赎款抛入车斗内。王先生是依照绑匪的吩咐做,事后即匆匆回家与妻子一同等待有关释放两名孩子的消息,可是通宵达旦,只是苦等,没有下文。
          延至3月27日下午,终有来电,「王先生,我们还未收到赎金啊!」一名陌生男子在电话中说,此人是讲纯本地话,声线跟之前操广州口音那个男子明显截然不同。王先生听到后,紧张又愤怒地说:「明明照你们的吩咐将赎金送去了,既然收了就不能言而无信,江湖道义何在?!」对方未有回应,并挂了线。 30分钟后,那个有男子又再来电:「王先生,赎金确实已收到了,是我搞错的,不好意思啦。」王先生:「那我何时才可以领回两个孩子?」陌生男子:「这个嘛,恐怕有点阻滞,你所给的金钱数目太少,而我们『手足』众多,分赃不均,现在你要多付十万元,否则贵令郎和令媛会死得很惨!」事情陷入窘境之地,王先生一边将情绪克制着,一边则尽量以真诚态度跟这名男子展开谈判。结果,对方又愿意只收三万元。
          3月28日傍晚,王先生根据那名男子的指示,单人匹马的走到铜锣湾怡和街,在一条后巷中找到一个垃圾箱,后将盛载金钱的信封投入箱中,便匆匆离去。王先生相信匪徒今趟不会再食言,还祈望两个孩子可早日平安归来,然而,这也许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王氏夫妇一直在家中紧守着电话旁,心情被煎熬得死去活来,惟再没有来电。凌晨三时过后,王先生等得不耐烦了,毅然再跑到怡和街,竟发觉箱中的赎金仍在,显然匪徒没有到场拿取。往后日子,绑匪再没有联络王氏夫妇,如斯景况,夫妇俩已没有任何良策,也没任何有预算,后经朋友再三劝喻下才决定报警求助。
          3月30日警方罕有地在亚皆老街九龙警署总部召开记者招待会(绑架案通常在未寻获肉参时,不希望被广播媒介宣扬) ,讲述案情经过,基本上与王氏夫妇跟记者所说的相若。警方推测绑匪可能跟小童或其家人认识,换句话说,兄妹俩未必受到暴力或强行掳走,那他们在什么地方被掳走?这个谜圑很难拆解。
          可能性(一):兄妹俩每个星期天惯常活动,就是早餐之后到七楼契爷唐某住所玩耍,11时前返家,案发当日也是做着同样的事情,推断绑匪埋伏于七楼梯间,当二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1楼2024-10-07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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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离开唐宅后,趁等待升降机时,一举将两人制服或施以利诱,再带到楼下停车场,推入车内送走。若这点成立,绑匪真是有天大的本领,要知道,王家所住的金豪阁,每座均有保安人员24小时把守,大厦外围亦设有保安室(当年还未采用CCTV)绑匪竟然可以在大厦内外自由出入,更可以率着两名小住客离去,同时能够摆脱保安人员的视线范围,可谓离奇。案发日,所有当值保安人员均未发现任何异样。
            可能性(二):兄妹俩在离开契爷唐某住宅之后,根本没有回家,而是跑到街上嬉戏玩乐,之后被绑匪盯上掳走。若这点成立,要相当「巧合」的情形下才发生。王氏夫妇表示哥哥家伦一向听话懂规矩,没有父母批准下,绝不会贸然带妹妹逛在街上,而这种事情之前也从未发生过,然而世事总无绝对,假如哥哥在那天突发奇想,在没有知会父母的情况下,拖了妹妹在街上逛,这是第一个「巧合」。刚就在这个时候,绑匪正准备就绪绑架两兄妹,忽见他们步出大厦,顺手拈来将之掳走,可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但这种「恰巧遇着刚刚」的即兴式绑架,对于以部署严密及计算精准见称的绑匪来说,实属罕见。但案发当日,大厦外围保安室的人员,未曾看见兄妹俩步出大厦外,这个谜思暂且未能破解。
            那匪徒又会是什么人呢,是跟王家熟稔的人,肯定就错不了,亲戚、朋友、公司伙计等都会被警方仔细查问。惟有一人,他是王先生的老朋友兼公司合资人,住在王宅咫尺的契爷唐某,会有嫌疑的可能吗?据警方发布的消息或其他报导,都未有触及。
            本案交由九龙刑事侦缉总部重案组负责调查,并设有廿四小时热线电话,以便报料者联络。侦骑四出,同时广布「线眼」及悬红五万元。可是一星期后,调查工作仍毫无寸进,警方在4月6日将悬红提高至十万元,并怀疑兄妹俩已被人携返大陆(即人口贩卖),并审视王氏夫妇的所有亲朋戚友,若案发前后有离境记录者,一律带署协助调查。
            5月9日,香港一名总督察,赴澳门要求当地警方协助调查此案,但未有所获。 5月27日,王氏夫妇接受记者访问时说,警方接手调查初期,每天有六、七个不同的人来电自称是绑匪,相约王先生到酒楼会面,但当他到达时,「绑匪」却没有露面。警方事后查得电话多由新界粉岭及上水拨出,因此怀疑藏「票」地点可能在该两区,派员到上述地点搜查,但没有结果,相信是好事之徒的恶作剧。
            7月16日,警方相信「肉票」未死,並知會國際刑警協助偵查,但負責該的専案小組表示未有任何新線索。自此此案便沒有下文,謎團未破,而王氏兄妹依然音訊杳然。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2楼2024-10-07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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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伟锦园7楼D座命案(1976年)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4楼2024-10-07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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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10月5日早上八时,有住客致电管理处,邻近单位有很多水流出来,连走廊也弄湿了,要求管理员到楼下单位查看。管理员前往查看,果然见有水不断由单位流出来,他按响门铃,足足五分钟仍无人应门。管理员返回管理处,打电话到该位业主朱敏慧家中,但电话没有人接听。这时,早班管理员到来接班,知道这事后说︰「如果水继续流出,流入电梯槽就会弄坏升降机,不如先关上大厦水掣,好不好?」,夜班管理员说:「关了大掣,整幢大厦就没水可用,设法关了那个单位的水掣,才是办法。」,早班管理员说:「单位的水掣在屋内,我们关不到。」两名管理员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刚有相熟的巡警进来找他们聊天,于是向巡警说了这件事。巡警跟随夜班管理员到朱敏慧寓所,单位仍有水流出,巡警按门铃,依旧没有人应门。当他查看铁闸有没有上锁时,铁闸竟随手而开,木门也是虚掩,一推就开了,屋内已成泽国,似乎有不寻常事情发生。警员由于无擅自入屋调查权力,巡警将情况通报上峰,要求增援。
                一名高级警官率领警员到场,审视情况后,运用警官权力,入屋调查。各人涉水入屋,发现水是由客厅右方的浴室流出来,浴室的灯光仍亮着,警官一马当先进入浴室,眼前景象令他呆在当场。一具死鱼白色胴体,身上只穿一件薄薄粉红色睡袍,半浮在浴缸内,尸体已经僵硬。浴缸的水龙头被扭开,水不断流入浴缸内,浴缸盛满水后,盛不下的水流出浴缸,沿地面流走,浴缸的水浸至尸体颈部,尸体上多处刀伤伤口,已被水浸得发白,再没有一丝血液流出。
                管理员认出,死者是上址住客朱敏慧。法医到场将水掣关上,从浴缸抬出尸体检验,发现死者胸部及腹部有多处刀伤,致命一刀在颈部,割断大动脉及咽喉。法医说:「死者前额额骨破裂,颅顶有不少头发脱落,相信死者曾被人扯着头发,将她的前额撞向墙壁。」,法医推测,朱敏慧死亡时间在凌晨三时左右。
                探员在现场未发现可疑物品及指模,单位内的水掣已关上,但水却没有消退,探员感到奇怪。尸体舁走后,探员发现浴缸、浴室、厨房的去水口,被人用香口胶封住,令到水不能流走。凶手这样做,目的是用水去消灭留在地面的证据。凶手用香口胶塞住去水口,令探员百思不得其解,要塞住几个去水口,最少要几包香口胶,有哪个凶手会随身带备几包香口胶?从浴室的干净程度推断,凶手在浴室内杀害死者,搬入浴缸内放血及冲洗,再用水清洗浴室,消除血迹及指模,避过警方追查。 (现今科技可在被洗清洗过的地方,套取指模及血迹,但当年没有这种科技。)死者的死亡时间,令探员更加困扰,法医推断在凌晨三时毙命,住客却说在早上七时听到朱敏慧的单位传出男女争吵声。
                法医再三剖验尸体,种种数据都显示死亡时间是凌晨三时,但有住客声称在早上七时听到争吵声。探员经调查后,大厦内有不少住客,都说在早上七时左右听到争吵声。虽然有众多证人,但探员仍以法医判断为准,除「尸体会说话」外,「流水量」亦是旁证。探员测试过浴室水龙头的流水量,要注满浴缸(扣除尸体体积),浸满地板并流出屋外,最少要三小时。换言之,若死者于七时遇害,水不会这么快就流出单位之外,单位何以在早上七时传出男女争吵声,仍是一个谜。
                探员其后查到,朱敏慧在一家银行有一个保险箱,保险箱内除有些名贵首余外,还有一本大型记事簿,记事簿内密密麻麻写了数百个人名,每个人名旁边,都写上两个日期及一些英文字母,记事簿内的名字,不少是香港富豪及士绅名流。探员发现,朱敏慧命案揭发后,记事簿内的十多个名流,突然离开香港,似乎知道警方会调查他们,这些人不与警方合作,探员也无可奈何。幸而,有些名流愿与警方合作,解开了一些谜团。
                探员知道人名旁边的两个日期,一个是那人的生日,一个是他们与朱敏慧第一次见面的日子。在记事簿内,人名后有个B字十分普遍,推测是普通朋友的意思。探员认为,人名后的英文字母愈多那人与朱敏慧的关系愈密切。这些人共有十二个,全是香港有头有面的人,他们全部拒绝与警方合作,其中一个名流,亦曾在朱敏慧家中出现。探员打电话给名流的秘书要求约时间会面,未几,警方高层接到名流投诉。最后,这位名流同意由高级警务人员为他录口供。不过,他却十问九不应。
                朱敏慧死讯传出后,一名姓许男子主动与警方联络。 「我是朱敏慧的丈夫,虽然已经分居,但仍是夫妻。」姓许男子,全名许清海,「这几年来,我在菲律宾做麫包生意,我的两名子女都在香港,由我妈妈照顾,我经常回港与他们见面。」,「出事前一天,我与她喝完茶后,返回菲律宾,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她出了事,我就立刻赶回来。」
                许清海说,他与朱敏慧在十四年前认识,当时他在香港做生意,经朋友介绍认识,他当时不知道朱敏慧是东方舞厅的舞小姐,艺名嘉玲。许清海对朱敏慧一见钟情,三个月后向她求婚。这时,朱敏慧坦白说出她是舞小姐。知道这事后,许清海一度犹豫,但最后仍娶了她,当年朱敏慧二十三岁。翌年,朱敏慧诞下长女蓉蓉,长女出生后,两人婚姻出现裂痕。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5楼2024-10-07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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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清海说:「八年前,儿子康敏出世后,她重返欢场,搬到外边居住,我们变相分了居。」
                  1967年,朱敏慧重返东方舞厅,当时她已二十八岁,虽然青春不再,但女人味更浓。朱敏慧知道,岁月不饶人,长久之计,是找到「接班人」。 1967年9月,十八岁少女茵茵,受到姑爷仔唆摆,到东方舞厅做舞女,朱敏慧用手段将茵茵「据为己有」。 1972年,朱敏慧三十四岁,她开始为退休铺路,她在广播道买了一个单位,与茵茵一起居住,朱慧敏打算把所有客人过户给茵茵,把茵茵当作自己的摇钱树。可是,茵茵失恋后,自暴自弃,不到舞厅上班外,更酗酒及吸毒。 1975年3月,茵茵在伟锦园家中,服食过量药物暴毙。茵茵死后,朱敏慧被逼重出江湖,这一年,她已三十七岁,虽然保养得不错,但已呈老态,无法靠美貌招徕,朱敏慧改以「性虐待」吸引「顾客」 。
                  在朱敏慧的「旧相好」中,很多人都喜欢「性虐待」或「被性虐」,「性虐待」是「皮肉钱」,每做完一次,朱敏慧都要「休养」几天。做这些变态行为,需要不少「道具」,朱敏慧通常都会带「客人」回家。探员循「性虐待」这条线索,再搜查朱敏慧寓所,在睡房找到一个满载「性虐待」道具的皮箧,探员解开了朱敏慧寓所呻吟声之谜。案件加入「性虐待」这个元素,案情更加复杂,朱敏慧会否在「性虐待」期间因失手被杀呢? 「性虐待」是丑闻,朱敏慧会否用以勒索他人,招致杀身之祸呢?
                  最令警方感到意外的朱敏慧死后,很多人都争着为她办理丧事,那些人包括朱敏慧的姑妈郑太,她亦是朱敏慧的养母,另一个是著名珠宝商人,他说与朱敏慧感情深厚,愿负责她的殓葬费,第三批是东方舞厅的大班及舞小姐,他们发起募捐,为朱敏慧筹殓葬费。最终,殓葬事宜由朱敏慧丈夫负责,据知,一切费用都是那名珠宝商人支付的。
                  此案警方虽作广泛调查,但至今仍未拘捕到凶手。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6楼2024-10-07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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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蓝田奸魔(1976年)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7楼2024-10-07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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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8月7日,天气特别闷热,吴先生一家人在家吃过晚饭后,一同去附近的公园乘凉。 9时30分过后,吴先生稍有睡意,于是和二女儿吴惠娟先行回家。吴家居住在24座八楼731室,当年的公共屋村不是每一层都有升降机设置,他们要乘升降机到十五楼,再步行至八楼家中。途中吴先生突然发现锁匙遗留在太太那里,于是吩咐二女儿阿娟去妈妈那里取回锁匙。 10时过后,吴先生在自宅门外等了半小时,仍未见阿娟回来,显得极不耐烦,于是跑到街上询问妻子。吴先生和妻子说明情况后,在附近搜索,没有结果。
                      翌日,8月8日上午11时50分吴先生夫妇向观塘警署报案求助,警方列作少女失踪案件处理,并派员在区内四周搜索及侦查。下午2时30分,街上有消息传来,说22座对开的垃圾场内,发现一具女童尸体。吴氏夫妇赶到现场,一看之下,不幸女尸正是爱女阿娟。阿娟的尸体是在一个大垃圾桶内发现,地点是靠近22座附的一个垃圾场,跟所有楼宇一样,这村每座每层均设有垃圾房,居民弃置垃圾后,由清洁工人处理妥当,沿着垃圾槽内扔下,此槽直通地下的大垃圾桶,所有垃圾废物瞬间便可纳入桶内,每天清晨8时左右,垃圾车便前来收取,之后载往堆填区或火化场处理。
                      话说这天2时10分左右,清洁女工黄玉琼(琼姐),正准备将第二个垃圾桶推至垃圾车的位置时,发觉异常沉重,好奇下将垃圾桶的盖子揭开,并用手翻开垃圾,却发现一束头发,起初以为是洋娃娃玩具之类,掘深一层再看,竟是一具女童尸体,琼姐惊呼狂叫,引起附近几名清洁工人注意,大家催前观看,方知大事不妙,立即报警处理。警方推断凶徒杀死女童后,沿垃圾槽将其扔下,死者跌进垃圾桶内,尸身极为肮脏,令人心酸。那究竟从哪一座大厦扔下?又是在哪一层呢?垃圾场主要收集的,是22与24座的住户垃圾,换句话说,由这两座扔下的可能性最大。而死者所住的24座,是跟22和24座相通,这是当年公共屋村的设计。这点,让警方在调查方面感到颇为棘手。
                      下午3时许,政府法医官到场,初步检验女童尸体,死者高3尺6寸,全身僵硬,赤足,上身所穿恤衫被卷起至头部,下身赤裸,其所穿的内裤外裤均失去,阴部渗出血迹,颈部有瘀黑伤痕,背部有两处轻微刀伤,相信是被行凶者挟持时用刀所造成。死者曾遭强奸,致命原因是被扼毙,死亡时间大约在8月7日晚上10时至翌晨2时(但官方之后调整了死亡时间为晚上9时30至10时30)。
                      下午5时30分,警方派出150名蓝帽子到场,查问了22至24座的每一住户,并搜索24座的每一个垃圾房,未有所获。 6时许,在22座八楼一处垃圾房却有发现,捡获一条女童红色底裤、一条橙黄色外裤,一对胶拖鞋,所以初步认为死者在此处被害,但亦不排除凶徒在别的地方犯案,事后将死者遗物弃在这里,警员于晚上9时15分结束搜索行动。案件被揭发后,有一名青年向警方提供消息,谓在8月8日凌晨2时许,当他归家之际,经过24座五至六楼梯间时,垃圾房曾传出女孩子的哗叫及哭泣声,警方相信这正是死者遭害的时间,这名青年之后被警员带署问话。
                      警方将案列为凶杀及强奸案处理,并悬红一万元缉凶,呼吁目击者速与警方联络。可是经过一轮调查,警方尚没法确定案发地点,而稍前在22座八楼的垃圾房捡获之物即两条女童内外裤及一对塑胶拖鞋等,事后证明不属于死者所有。警方曾将一具符合死者身型及体重的女童模型,分别在22座楼宇各层,尤其在14至16楼之间从垃圾槽滑下,看看跌在什么位置,以推断凶徒在哪一层弃尸,但这个造法纯属「测试」,根本没有效果,警方表示,有信心在短期人捉拿凶徒归案,惟实际情况跟预期颇有落差。
                      8月9日上午10时,九龙区警察刑事侦缉组及凶杀组人员,另150多名蓝帽子警员,由2辆吉普车、7辆大车驶至蓝田村现场,随即分为三队,每队再分三个小组由帮办及警员率领,每人手持死者生前资料与照片,向区内二千五百户居民逐家叩门访问,搜集更多资料和线索,务求获得有关凶手的特征或行事活动等。透过访问调查所得,揭发村内治安乌烟瘴气,风化及打劫案时有发生,强奸案也有不少,当中受害者大都哑忍吞声,敢怒不敢言,未有举报,但其中一项重要发现,是由部份不愿透露身份的受害人及目击者提供,虽然他们不能确切描述色魔的某些特征,却可说出色魔的年龄,介乎20至30岁之间,究竟色魔是一个人,还是不同人,未有定论。调查人员将资料记录在案,移交侦缉部处理。
                      另外,被非礼的受害者,大多数都是8、9岁,推测色魔同时有恋童癖倾向,而犯案地点都是在垃圾房及升降机内,尤其大厦垃圾房,可说是少女被非礼的「黑房」,这里的门锁常常被人恶意撬开,「老同」自出自入,成为他们吸食毒品的温床,大厦的清洁女工曾多次向屋村管理处投诉,但从未见改善。令人震惊的是,蓝田村在1974年7月1日,住在20座年仅岁半的何家健,在自宅门外走廊玩耍的时候,突然人间蒸发,失踪7日后,尸体被发现在同村22座十四楼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8楼2024-10-07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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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空置单位内,头部倒插厕坑,身体满布伤痕,下体被滚水灼伤,死状凄惨,怀疑被变态狂魔虐杀至死,凶手迄今未被擒获,成为悬案。
                        屡破奇案的「光头神探」贝亚接手调查此宗奸杀案,亲自前往案发现场,找寻线索,他们相信,擒凶是指日可待。而警方亦安排死者吴惠娟之妹,穿着其姊生前服饰,由警方人员陪同下在村内一带徘徊,希望目睹居民能忆及是日案发的情形等事。 8月9日晚,警方在村内押走3名「飞型」青年,涉嫌与案有关,翌日三人却随即释放了。其实,警方连日接获若干信件,就该宗奸杀案提供很多颇有价值的消息,因此,正展开另一项行动。
                        8月15日上午8时45分,死者吴惠娟的灵柩运返蓝田村,并在伏尸的地点进行路祭。在路祭期间,便衣探员一早在附近埋伏监视,发觉一名男子行动鬼祟,神情闪缩,他走到祭台前上香,因为形迹可疑,引来探员从中跟踪,之后展开行动将他拘捕。这个男子年约40岁,单身汉,家住在24座,即跟死者同一座大厦,记录一查,原来他曾干犯非礼案,并留有案底,立即将他带回警署扣查,严加盘问。翌日,这男子又被释放了,原因是有多人作证,案发当天他不在现场,与案无关。
                        可是经过多天侦查,案情始终未见突破,由8月18日开始,警方进行第二次问卷调查,将调查矛头指向村内四十多名曾患麻疯的病者,原因是这些人不易接近异性。另一边厢,聘请了四位年轻貌美的少女,年龄由19至23岁,打扮成工厂女工模样,由警探掩护,日以继夜在蓝田村一带穿梭来往,借此引诱冷血色魔上钓,但始终声沉影寂。
                        9月3日的深夜,秀茂坪村第30座一名4岁姓潘女童被人抱走,直至清晨才发现身处垃圾房内(幸好没有被杀害),曾遭强奸。警方展开侦查后,迅速在该区拘捕了两名青年,由于作案行径跟蓝田村奸杀案几近相同,一度推断是这两人所为,但之后证实没有关连。自此,此案至今悬而未破。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9楼2024-10-07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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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60楼2024-10-07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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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天凤案是香港命案最令人发指的 我觉得死刑还是要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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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荔枝角蝴蝶谷女尸案(1976年)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62楼2024-10-07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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