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全球领先财政经济第一财经网
“盗版,正在毁掉我们的行业……”
在第一财经发出《记者调查|1元能看《浴火之路》,影视剧“播出即盗版”,网盘、短视频成重灾区》的报道后,爱奇艺CEO龚宇在朋友圈转发并这样表示。
腾讯在线视频副总裁王娟也转发并表示:“盗版这个毒瘤,已经关乎影视行业的生存了,呼唤利剑出鞘!”
影视剧盗版资源在网盘、搜索引擎、短视频等渠道肆意传播,严重威胁着行业的健康与未来。10月13日,多位影视公司高管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就盗版问题发表见解,他们认为解决盗版问题已成燃眉之急,呼吁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共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权方、从业者和消费者联合抵制盗版的良好环境。
高管们共同的呼吁
“影视制作公司是依靠内容来获得收益,盗版的迅速出现破坏了影视公司的正常收益。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的盗版行为真的是文化产业的‘毒瘤’。我认为关键在于要严格执行打击盗版,要下定决心严打。同时也要让观众了解到,创作不易,不要去盗版渠道观看作品。如果盗版行为不杜绝,那么就会打击我们这类影视剧原创内容者的创作激情。”开心麻花集团董事,上海开心麻花董事长汪海刚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长信传媒董事长郭靖宇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盗版问题是业内的当务之急。“首先,打击盗版、维护知识产权是创作者和艺术家未来发展的根本,否则做任何事情都是徒劳无功的。第二,如果不打击盗版,几家视频平台会很难生存。长此以往,这对行业不利。我们作为影视公司,与平台进行合作时,会考虑这个项目是否能够实现共赢。第三,如果不控制盗版,好作品就很难出来,这不仅违背了市场规律,而且也是对知识产权的犯罪。”
正午阳光董事长侯鸿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能够加大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侵权赔偿标准,以维护正版权利作品的利益,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华策影视总裁傅斌星同样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的必要性:“侵权行为的泛滥,尤其是那些未经授权的剪辑和传播,对我们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我们深知,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才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侵权赔偿标准,以儆效尤。这不仅是对华策影视的支持,更是对整个版权行业的保护。”
傅斌星表示,相信只有建立起一个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环境,才能推动中国影视行业的持续繁荣和进步。
郭靖宇则呼吁,应该由权威部门牵头,协会进行配合,确保打击盗版的顺利进行。要对违法行为进行重罚,并且可以将监督权力交给那些流通着盗版资源的平台和网站。“我相信这几家大平台的技术力量都很强,并且具备防盗版意识。”而作为影视公司的内容生产方,郭靖宇表示自己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只能不断地进行举报。
郭靖宇还认为,需要对用户进行正向引导。“购买盗版资源的事情往小了说是犯错,但如果直接通过销售产品盈利,那么可能就是犯罪行为。我相信人类的版权意识是会逐代增强的,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正向引导,使得全民逐渐重视知识产权。”
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作为影视文化行业从业者,我们一直在防盗版,和盗版作斗争。目前的互联网科技手段间接为盗版提供了方便之门。只有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才能鼓励创新。如果想要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就必须在抵制盗版方面多投入。我们需要形成社会风气,形成‘盗版可耻’的共识。”
杨震华认为,盗版除了扼杀创新之外,大家在商业环境上也应该有基本的共识。“我们要有对内容的尊重态度。在发行产品的时候,虽然有很多商业利益,但是在获得商业利益的同时需要考虑这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利益,好在这种良好的商业风气已经在慢慢形成。”
杨震华表示,社会上还需要形成一种抵制盗版的舆论氛围,这样就有了一种全民监督的环境。这确实需要一个过程。
创作不易,打击很难
“一部作品从立项、编剧、反复打磨到最后定稿创作完成,可能需要3~5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大家看到的作品很有可能是最初10个剧本中淘汰了7~8个,最终只留下的2~3个剧本。然后还要经过台前幕后数月的拍摄,后期制作和排片等,才能和观众见面,结果才几天甚至就一天,我们的作品就被盗版渠道‘免费上线’了,这对于我们创作者的打击很大。”汪海刚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影视资源盗版的分发渠道主要是各网盘、视频App、视频网站,用户可以用极低价格甚至免费方式进行观影。在闲鱼、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从国庆档院线电影到热门网剧、网综,仍有大家卖家持续售卖盗版视频及网盘链接,在各类资源站等群内,每天都有各类盗版视频链接、网盘链接被分享,一些视频平台上还有不少时长达7-8个小时的“超长解说”,几乎全部使用了原片画面,无二次创作可言;大量的直播和直播回放侵权视频依然存在,单个直播间长达几十个小时直播侵权内容;一些服务器架设在海外的盗版网站令行业维权困难重重。
为何打击盗版这样困难?
“偷摄是一个惯常的做法,看起来很粗暴,但抓起来很难。现在不少剧场和电影院内也有一些监管,但未必都奏效。比如有些偷摄的人很隐蔽,会用一些工具来掩藏,很难发现。”一位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在上海的一个剧场,第一财经记者曾看到一位偷摄者录制舞台演出,但从头至尾这位偷摄者都是采取掩藏模式——手持望远镜观看舞台,让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在看舞台表演,而其实他的望远镜是掩护,最后被安保人员发现他连续摄录了一个多小时的演出,在安保人员的要求下,偷摄者只得删除了录影内容。然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偷摄者难以被发现和管控,盗版内容流到网络等各个渠道后,也难以完全追责。
谈到近年来影视剧盗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发展,一家长视频平台对记者无奈表示,这一方面,视频平台的原创内容投入成本高,制作越来越精良,日益受欢迎,另一方面,对侵权方来讲盗版零成本投入,但是获利巨大。平台监测到,一些热播剧的热播期内,侵权平台的盗版播放量与该长视频平台侵权播放量相比基本持平。一些被侵权剧集24小时在某盗版平台播放量就达数百万。
另有一家长视频平台对记者表示,影视剧盗版甚至滋生了部分网盘用户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将其网盘用户名、密码等账号信息进行出租、出售的非法行为,其他网民购买后即可观看、下载此类版权内容等形式。此外,一些搜索引擎可以链接到大量盗版侵权内容的三无网站,甚至提供“热搜榜单”指引、高速下载”“流畅播”“云收藏”等付费功能,用户购买搜索引擎会员后,基本上可以实现全网盗版影视内容无障碍观看,为盗版视频提供帮助侵权。
盗版的传播渠道也随着技术的进步变得更加丰富。除了传统的搜索引擎、网盘、短视频,被大模型从业者最为看好的AI应用领域——智能体也成了盗版传播中的一环。第一财经记者还调查发现,一类影视垂直行业的问答智能体,在用户提问相关影视剧时,AI会“智能”地给出影视剧资源的网盘链接。
有行业人士透露,一些侵权平台还会拖延投诉处理周期,有些甚至在接到权利人投诉的一周以后才开始对投诉内容进行处理,放任侵权内容的传播,以此获取流量利益。某热播剧上线7天后每天向短视频平台发函投诉,累计投诉侵权链接近4000条,仅下线处理100多条,下线率不足5%。
如何对抗盗版?
影视行业的盗版灰黑产如何治理受到业内关注。
目前,影视资源的盗版治理主要依靠权利方主动搜集侵权事实、维权,权利方往往为此付出较大的人力、资金成本,但仍难以阻断大部分影视剧的盗版。上文提及的长视频平台向记者表示,对于一些热播剧都会向各方做预警函通知。
一位互联网安全从业人士则对第一财经表示:盗版黑灰产是行业毒瘤,安全团队这几年一直与这类黑产作对抗,他们的作恶成本太低,变种也很快,需要从行业治理的角度来共同呼吁和面对。
有从业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国内视频版权保护技术已经非常先进,行业里大量的第三机构提供内容识别和检测技术服务,准确率非常高,如百度智能云的可信版权保护、蚂蚁链的鹊凿版权保护等,这些技术可运用于版权的治理。
上述长视频方认为,目前盗版治理的主要问题是涉及侵权的平台没有主动进行侵权治理的意愿。比如通知删除的机制是失灵的。因为侵权太多,通知不尽;而且侵权平台接到通知后,迟延下线,希望盗版内容存在越长时间越好;应该让侵权方对于热播剧承担过滤拦截义务,但是侵权平台没有主动进行的意愿。
多名从业者表示,希望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加大网络侵权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影视作品版权。
从业者呼吁,首先,无论是搜索引擎平台、网盘运营平台还是短视频平台,应积极履行平台义务,采取有效措施过滤和拦截侵权内容的呈现。特别是利用“算法”技术实施内容分发的平台,应推进“算法”技术在版权过滤、版权审核等方面的技术应用开发。
其次,法院在审理网络侵权案件时,能提高判赔金额,对恶意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针对频发的侵权问题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出具指导性案例或审判指南,统一裁判尺度。
此外,相关版权主管部门、文化执法部门应加大对网络侵权问题的监管及惩治力度,纳入“剑网行动”重点任务,对侵权严重的平台进行行政处罚并向社会通报。相关部门可要求搜索引擎类服务商加强对浏览器检索结果的管理,对其搜索结果中的三无盗版网站采取主动屏蔽、限流措施,并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让其既有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
同时,相关行业协会也需持续加大对版权保护的宣传,落实“先授权后使用”的版权原则。调动各产业方,建立影视权利人与平台之间的高效沟通机制,加快处置侵权内容,减少权利人的损失。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认为,虽然我国关于著作权相关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目前盗版现象还是比较普遍。主要的原因在于违法者的侵权成本比较低,而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他对第一财经记者举例称:“比如说一个普通的用户在网上通过网盘传播他人的影视作品,权利人针对这样不算太严重的用户的侵权行为进行维权,成本很高,而他获得的侵权赔偿却较低,所以他基本上不太可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比如诉讼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利。除非侵权行为持续时间比较长,且侵权主体本身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所以,很多中小网站、个人所进行的侵权行为被追究侵权责任的可能性就相对较低了。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孙佳山认为,如果原创者各个方面的高投入在文化市场中得不到相应反馈和回报,自然就很难保证优质文化产品的持续供给,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权益。“解决视频侵权盗版,关键是要规范市场秩序,捋顺利益分配机制。任何规范的版权秩序背后,一定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盗版,正在毁掉我们的行业……”
在第一财经发出《记者调查|1元能看《浴火之路》,影视剧“播出即盗版”,网盘、短视频成重灾区》的报道后,爱奇艺CEO龚宇在朋友圈转发并这样表示。
腾讯在线视频副总裁王娟也转发并表示:“盗版这个毒瘤,已经关乎影视行业的生存了,呼唤利剑出鞘!”
影视剧盗版资源在网盘、搜索引擎、短视频等渠道肆意传播,严重威胁着行业的健康与未来。10月13日,多位影视公司高管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就盗版问题发表见解,他们认为解决盗版问题已成燃眉之急,呼吁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共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权方、从业者和消费者联合抵制盗版的良好环境。
高管们共同的呼吁
“影视制作公司是依靠内容来获得收益,盗版的迅速出现破坏了影视公司的正常收益。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的盗版行为真的是文化产业的‘毒瘤’。我认为关键在于要严格执行打击盗版,要下定决心严打。同时也要让观众了解到,创作不易,不要去盗版渠道观看作品。如果盗版行为不杜绝,那么就会打击我们这类影视剧原创内容者的创作激情。”开心麻花集团董事,上海开心麻花董事长汪海刚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长信传媒董事长郭靖宇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盗版问题是业内的当务之急。“首先,打击盗版、维护知识产权是创作者和艺术家未来发展的根本,否则做任何事情都是徒劳无功的。第二,如果不打击盗版,几家视频平台会很难生存。长此以往,这对行业不利。我们作为影视公司,与平台进行合作时,会考虑这个项目是否能够实现共赢。第三,如果不控制盗版,好作品就很难出来,这不仅违背了市场规律,而且也是对知识产权的犯罪。”
正午阳光董事长侯鸿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能够加大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侵权赔偿标准,以维护正版权利作品的利益,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华策影视总裁傅斌星同样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的必要性:“侵权行为的泛滥,尤其是那些未经授权的剪辑和传播,对我们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我们深知,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才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侵权赔偿标准,以儆效尤。这不仅是对华策影视的支持,更是对整个版权行业的保护。”
傅斌星表示,相信只有建立起一个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环境,才能推动中国影视行业的持续繁荣和进步。
郭靖宇则呼吁,应该由权威部门牵头,协会进行配合,确保打击盗版的顺利进行。要对违法行为进行重罚,并且可以将监督权力交给那些流通着盗版资源的平台和网站。“我相信这几家大平台的技术力量都很强,并且具备防盗版意识。”而作为影视公司的内容生产方,郭靖宇表示自己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只能不断地进行举报。
郭靖宇还认为,需要对用户进行正向引导。“购买盗版资源的事情往小了说是犯错,但如果直接通过销售产品盈利,那么可能就是犯罪行为。我相信人类的版权意识是会逐代增强的,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正向引导,使得全民逐渐重视知识产权。”
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作为影视文化行业从业者,我们一直在防盗版,和盗版作斗争。目前的互联网科技手段间接为盗版提供了方便之门。只有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才能鼓励创新。如果想要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就必须在抵制盗版方面多投入。我们需要形成社会风气,形成‘盗版可耻’的共识。”
杨震华认为,盗版除了扼杀创新之外,大家在商业环境上也应该有基本的共识。“我们要有对内容的尊重态度。在发行产品的时候,虽然有很多商业利益,但是在获得商业利益的同时需要考虑这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利益,好在这种良好的商业风气已经在慢慢形成。”
杨震华表示,社会上还需要形成一种抵制盗版的舆论氛围,这样就有了一种全民监督的环境。这确实需要一个过程。
创作不易,打击很难
“一部作品从立项、编剧、反复打磨到最后定稿创作完成,可能需要3~5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大家看到的作品很有可能是最初10个剧本中淘汰了7~8个,最终只留下的2~3个剧本。然后还要经过台前幕后数月的拍摄,后期制作和排片等,才能和观众见面,结果才几天甚至就一天,我们的作品就被盗版渠道‘免费上线’了,这对于我们创作者的打击很大。”汪海刚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影视资源盗版的分发渠道主要是各网盘、视频App、视频网站,用户可以用极低价格甚至免费方式进行观影。在闲鱼、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从国庆档院线电影到热门网剧、网综,仍有大家卖家持续售卖盗版视频及网盘链接,在各类资源站等群内,每天都有各类盗版视频链接、网盘链接被分享,一些视频平台上还有不少时长达7-8个小时的“超长解说”,几乎全部使用了原片画面,无二次创作可言;大量的直播和直播回放侵权视频依然存在,单个直播间长达几十个小时直播侵权内容;一些服务器架设在海外的盗版网站令行业维权困难重重。
为何打击盗版这样困难?
“偷摄是一个惯常的做法,看起来很粗暴,但抓起来很难。现在不少剧场和电影院内也有一些监管,但未必都奏效。比如有些偷摄的人很隐蔽,会用一些工具来掩藏,很难发现。”一位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在上海的一个剧场,第一财经记者曾看到一位偷摄者录制舞台演出,但从头至尾这位偷摄者都是采取掩藏模式——手持望远镜观看舞台,让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在看舞台表演,而其实他的望远镜是掩护,最后被安保人员发现他连续摄录了一个多小时的演出,在安保人员的要求下,偷摄者只得删除了录影内容。然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偷摄者难以被发现和管控,盗版内容流到网络等各个渠道后,也难以完全追责。
谈到近年来影视剧盗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发展,一家长视频平台对记者无奈表示,这一方面,视频平台的原创内容投入成本高,制作越来越精良,日益受欢迎,另一方面,对侵权方来讲盗版零成本投入,但是获利巨大。平台监测到,一些热播剧的热播期内,侵权平台的盗版播放量与该长视频平台侵权播放量相比基本持平。一些被侵权剧集24小时在某盗版平台播放量就达数百万。
另有一家长视频平台对记者表示,影视剧盗版甚至滋生了部分网盘用户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将其网盘用户名、密码等账号信息进行出租、出售的非法行为,其他网民购买后即可观看、下载此类版权内容等形式。此外,一些搜索引擎可以链接到大量盗版侵权内容的三无网站,甚至提供“热搜榜单”指引、高速下载”“流畅播”“云收藏”等付费功能,用户购买搜索引擎会员后,基本上可以实现全网盗版影视内容无障碍观看,为盗版视频提供帮助侵权。
盗版的传播渠道也随着技术的进步变得更加丰富。除了传统的搜索引擎、网盘、短视频,被大模型从业者最为看好的AI应用领域——智能体也成了盗版传播中的一环。第一财经记者还调查发现,一类影视垂直行业的问答智能体,在用户提问相关影视剧时,AI会“智能”地给出影视剧资源的网盘链接。
有行业人士透露,一些侵权平台还会拖延投诉处理周期,有些甚至在接到权利人投诉的一周以后才开始对投诉内容进行处理,放任侵权内容的传播,以此获取流量利益。某热播剧上线7天后每天向短视频平台发函投诉,累计投诉侵权链接近4000条,仅下线处理100多条,下线率不足5%。
如何对抗盗版?
影视行业的盗版灰黑产如何治理受到业内关注。
目前,影视资源的盗版治理主要依靠权利方主动搜集侵权事实、维权,权利方往往为此付出较大的人力、资金成本,但仍难以阻断大部分影视剧的盗版。上文提及的长视频平台向记者表示,对于一些热播剧都会向各方做预警函通知。
一位互联网安全从业人士则对第一财经表示:盗版黑灰产是行业毒瘤,安全团队这几年一直与这类黑产作对抗,他们的作恶成本太低,变种也很快,需要从行业治理的角度来共同呼吁和面对。
有从业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国内视频版权保护技术已经非常先进,行业里大量的第三机构提供内容识别和检测技术服务,准确率非常高,如百度智能云的可信版权保护、蚂蚁链的鹊凿版权保护等,这些技术可运用于版权的治理。
上述长视频方认为,目前盗版治理的主要问题是涉及侵权的平台没有主动进行侵权治理的意愿。比如通知删除的机制是失灵的。因为侵权太多,通知不尽;而且侵权平台接到通知后,迟延下线,希望盗版内容存在越长时间越好;应该让侵权方对于热播剧承担过滤拦截义务,但是侵权平台没有主动进行的意愿。
多名从业者表示,希望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加大网络侵权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影视作品版权。
从业者呼吁,首先,无论是搜索引擎平台、网盘运营平台还是短视频平台,应积极履行平台义务,采取有效措施过滤和拦截侵权内容的呈现。特别是利用“算法”技术实施内容分发的平台,应推进“算法”技术在版权过滤、版权审核等方面的技术应用开发。
其次,法院在审理网络侵权案件时,能提高判赔金额,对恶意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针对频发的侵权问题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出具指导性案例或审判指南,统一裁判尺度。
此外,相关版权主管部门、文化执法部门应加大对网络侵权问题的监管及惩治力度,纳入“剑网行动”重点任务,对侵权严重的平台进行行政处罚并向社会通报。相关部门可要求搜索引擎类服务商加强对浏览器检索结果的管理,对其搜索结果中的三无盗版网站采取主动屏蔽、限流措施,并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让其既有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
同时,相关行业协会也需持续加大对版权保护的宣传,落实“先授权后使用”的版权原则。调动各产业方,建立影视权利人与平台之间的高效沟通机制,加快处置侵权内容,减少权利人的损失。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认为,虽然我国关于著作权相关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目前盗版现象还是比较普遍。主要的原因在于违法者的侵权成本比较低,而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他对第一财经记者举例称:“比如说一个普通的用户在网上通过网盘传播他人的影视作品,权利人针对这样不算太严重的用户的侵权行为进行维权,成本很高,而他获得的侵权赔偿却较低,所以他基本上不太可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比如诉讼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利。除非侵权行为持续时间比较长,且侵权主体本身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所以,很多中小网站、个人所进行的侵权行为被追究侵权责任的可能性就相对较低了。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孙佳山认为,如果原创者各个方面的高投入在文化市场中得不到相应反馈和回报,自然就很难保证优质文化产品的持续供给,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权益。“解决视频侵权盗版,关键是要规范市场秩序,捋顺利益分配机制。任何规范的版权秩序背后,一定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