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道德经注》 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而对应的马王堆出土原版帛书本《五千言》第47章原文则是: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噭。
两者同出异名,同胃玄。之有玄,众眇之门。
两者对比,不难发现,被儒家推崇备至的儒篡儒释的代表作——王弼“道德经注”,对第一章先删减篡改文字,然后又故意错误断句,儒释歪曲,欺骗误导读者,以实现诬陷摸黑道学的同时,还不为道儒互绌的道学对手做宣传推广的绌道目的!可以说是从头几乎篡释到了尾,错谬无处不在!致使儒家笔下的行文早已面目全非,胡说八道,与道学完全无关了!
比如说,帛书原版第一句前4个字:道,可道也(儒篡删了“也”字,成为3字:道,可道)!这不就是白话文:(我的)道,可以说道吗?作者这么简单直白人人易解的文字,可放在儒家手中,就被伪劣曲解儒释成为:可道之道!由此立刻把道分成了两类:可道之类与不可道之类,然后再假借王弼等刀手之口,歪曲胡扯为:“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 ”。这就把道学的根基概念“道”污蔑成了“故不可道”的东西。并由此而把道学置于无法自圆其说的自相矛盾境地:
道物原本不可道,
缘何道出五千文?
从而开篇仅仅4个字,儒释就已经直接甩给了道学一个自相矛盾的大耳光!也由此足见儒家的居心,是否极其险恶?
不过,从司马迁早就下定论的「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的道儒互绌立场来看,对于互绌的敌手道学,儒家开篇就故意歪曲胡扯解释,目的当然就是为了误导读者,以达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目的。这也实属正常,毫不为怪吧?难道还能指望独霸朝纲的儒家会为互绌敌手道家学说做宣传唱赞歌搞推广,把这“道可道也”4字的真相:“道,可以说道”告诉大家,从而给敌手做美化宣传推广吗?而反过来看,作者姬昌又怎么可能会把自己学说的最基础概念“道”定义为“不可道”之物,却又喋喋不休说道了五千余言,自己给自己来了个自相矛盾的大耳光呢?
所以,儒篡道德经仅仅开篇三个字,就已经确证了儒释垃圾的歪曲和误导险恶用心!同时,也确证了儒家颠倒帛书五千言上下篇序篡改而成的道德经的伪道学垃圾本质!因而除了垃圾堆,它别无去处!所以,将原文去除儒家故意歪曲胡扯、直接翻译成现代白话文,当真是直白而又十分简单: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我的)道,可以说道,但它不是恒道。那恒道又是指什么呢?
恒,这个形容词,乃是形容名词所示对象恒定不变,永久保持某种状态,从而经常如此而具有一般性之意。所以,说文:恒,常也。因此,这里的恒道,就是代指那些能够保持概念内涵和外延明确且恒定不变的一般性的道。如大道,天道,岔道,武道,人道等等,但它们都不是作者姬昌所说的“字之曰道”!因此,第一句话的真正含义,就十分简单明确了:我的道,可以说道,但它不是一般性的普通之道!联系上下文可知,这才是作者写这句话的真正用意。用以强调他“字之曰道”之道,惊世骇俗,非同一般!不能用一般性的常理度之,与大家通常所说的那些道根本不是一回事。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吧?他的道,乃是天地之母,万物之源,惟恍惟惚,无物之象。与一般性的概念清晰之道,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同理可知:名,可名也,非恒名也。乃是说:我说的名,也不是一般的普通名字。紧接着,就用事实直接证明了他的这一观点: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给出的竟然是万物之始、母的名字!果然非同寻常不一般吧?!因此,面对这两个不一般的命名,还必须结合实际对之做进一步的考察:
故(因此):
恒无(恒定不变状态的无),欲也(非常需要),以观其眇(用以观察无的奥妙);
恒有(恒定不变状态的有),欲也(非常需要),以观其所叫(用以观察有为何叫有)。
而正是通过实际观察,又有了新发现:
不仅是“天下之物生于有”,从而“有”,而不是儒家刀手王弼注的故意歪曲和误导断句“有名”,才是万物之母,因而旁证了我们前面“有,名万物之母也”的断句绝对正确和王弼的“有名”断句之无脑错误;同时“有生于无”,则证实了无有之间是母生子的先后关系——先无后有!且在此无先有后的先后关系之外,还发现了无有之间客观存在的另一种关系:无有两者同出异名的并列关系!并为这种并列关系的无有构成的共同体做了专门命名:玄!即把这个并列无有构成的共同体命名为玄:两者同出异名,同、胃玄。然后,给出本章的总结:之有玄,众眇之门(这有了玄,就找到了宇宙众多奥妙的大门)。全文一气呵成,前后内容连贯一体,毫无窒碍。把道学的宇宙起源本体论的奥妙展露无遗。
面对道学如此形象到位的本体论论述,儒篡道德经当然不会熟视无睹、照本宣科,替对手做宣传推广。因而进行儒篡儒释以罢黜道学独尊儒术自是必不可免。而除了前面的“有名”故意断句错误(别说王弼不知道原文明文: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和把作者原本标志客观需要的“欲也”一词先删去“也”字,再错断句成标志主观欲望的“常有欲”等,在这里又明目张胆地动手脚篡增了四个字:此而之玄,把原文:“两者,同出异名,同胃玄。之有玄,众眇之门”,直接篡改成了: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而正是这新增的四字:此而之玄,特别是实词“玄”,打乱了帛书原文的内在行文逻辑,把帛书原文非常清晰明确的玄之定义及其用处的论述,给搞成了云山雾罩、“玄之又玄”的不知所云的一笔糊涂账,让有无同出异名体之玄,变成了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玄之又玄中的幻象!这就是儒家故意增添文字篡改原文和胡乱错误断句,有意歪曲和误导读者,以实现罢黜道学独尊儒术的阴谋和目的的实证!当然,这同时也就成了儒家明目张胆的造假贩假、哄瞒欺骗以绌道扬儒的铁证!只要把道德经儒家篡增的“此而之玄”这四字划去,恢复原貌,即:两者,同出异名,同、胃玄。之有玄,众眇之门。就与原版帛书本完全一致了。由此也可知,除此唯一正确断句而外的其他各种奇葩断句皆为错谬,不值一哂!
联想到十年前就已经写就的文章:道德经第一章唯一正解:明玄(玄之定义),今天还得写类似文章做纠错普及,不禁感慨万千,酿就打油诗一首: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依然道德第一章,新生感悟断儒肠。
儒黜道学增字忙,'“此而之玄”藏真相!
玄之又玄迷魂汤,道儒互绌是大纲。
打假纠错去儒糠,之有玄现真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