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社交媒体已成为公众发声的重要平台。然而,最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在审理备受瞩目的“百万名誉权案”时,提出了一个引发广泛讨论的观点:在抖音等社交平台上的举报行为,竟然不被视为合法举报!
姚教授因对河北工业大学韩旭的不当行为提出质疑,而将此事公之于众。他通过网络平台,包括抖音等,进行了举报。然而,天津二中院在判后答疑中明确表示,“在网易、抖音、百度、知乎、小红书等平台不构成合法举报”。
面对天津二中院的这一裁决,姚教授追问法律依据何在。法院的回答却是:“应该有法律规定,你可以回去查询。”这不仅让姚教授,也让公众感到困惑:在社交平台上的公开举报,难道真的没有法律效力吗?
这一裁决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如果社交平台上的举报不被视为合法,那么那些通过抖音等平台揭露不法行为的视频,是否都失去了法律效力?更进一步,那些在看到这些视频后启动调查的部门,是否也在进行违法调查?
公众期待法院能够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不是简单地让当事人“回去查法律条文”。如果法院认为社交平台上的举报不构成合法举报,那么应当明确指出具体的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以确保判决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这一案件不仅是对姚教授个人的挑战,更是对整个社会法律体系的考验。在数字化时代,如何界定网络举报的合法性,如何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和举报权,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天津二中院的这一裁决,无疑将对网络举报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我们期待法院能够给出更加明确和合理的解释,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众的信任。(转载自公众号:津沽姚教授)
姚教授因对河北工业大学韩旭的不当行为提出质疑,而将此事公之于众。他通过网络平台,包括抖音等,进行了举报。然而,天津二中院在判后答疑中明确表示,“在网易、抖音、百度、知乎、小红书等平台不构成合法举报”。
面对天津二中院的这一裁决,姚教授追问法律依据何在。法院的回答却是:“应该有法律规定,你可以回去查询。”这不仅让姚教授,也让公众感到困惑:在社交平台上的公开举报,难道真的没有法律效力吗?
这一裁决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如果社交平台上的举报不被视为合法,那么那些通过抖音等平台揭露不法行为的视频,是否都失去了法律效力?更进一步,那些在看到这些视频后启动调查的部门,是否也在进行违法调查?
公众期待法院能够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不是简单地让当事人“回去查法律条文”。如果法院认为社交平台上的举报不构成合法举报,那么应当明确指出具体的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以确保判决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这一案件不仅是对姚教授个人的挑战,更是对整个社会法律体系的考验。在数字化时代,如何界定网络举报的合法性,如何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和举报权,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天津二中院的这一裁决,无疑将对网络举报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我们期待法院能够给出更加明确和合理的解释,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众的信任。(转载自公众号:津沽姚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