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中意人寿欺诈的经历
买保险,目的就是为了买一份保障,然而事与愿违,个别“保险”却成了最大的“险”。今天,我为大家讲述一下自己的亲身经历,望读者以此为鉴。
【起因】
住中医院针灸康复科
住院前承诺可理赔,住院后拒赔
2016年11月23日和 2017年6月16日,我先后为妻子、女儿及自己,在某人寿购买了三份保险,每份保险均为多险种组合套餐,前前后后投入了13万多元。
事情起因,缘于一次住院理赔。2020年9月19日,我头晕、迷糊、恶心,怀疑是颈椎病引起的,为此,本人准备在盘锦市中医院康复科办理住院治疗。
因为购买了某人寿保险住院补偿医保险和住院津贴补偿保险,于是,在入院之前,特意向该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
一位姓田的女工作人员,明确的告诉我,康复类治疗,如牵引、理疗、针灸是不给报销的,并且用微信发来一张保险责任免除的电子图片。我看到,在第8.21款中,写着“一般身体检查、疗养、康复治疗”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在此,我确信不疑。于是,我追问,既然针灸理疗不给报销,那么,西医治疗发生的费用,可不可以报销?
田女士十分肯定地说:“可以”。并且,明确的告诉我,“补充报销医保范围剩余未报销的西医部分”。
以上对话均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微信咨询过程中,特意与其通话进行确认此事,她表示,西药部分是给予报销的。
基于工作人员的肯定态度,9月21日上午,我在盘锦市中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当天进行检查与治疗。
9月21日下午,田女士当着我的面儿,自称给北京总部工作人员打了电话,说:“对不起,王先生,西药部分也报销不了,只要住康复科,不管是西药,还是针灸理疗都报不了……”
此刻,顿时有种被耍的感觉。住院前,承诺西医治疗费用给报销,住院后,矢口否认,变成不能报销了。
【进展】
解决问题
一次次地采用非正常程序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我目瞪口呆。面对问题,这家中外合资的保险公司,竟然不按正规程序出牌。各种“点子”,有失大公司的风范,水准尽失。
生起争端,迷茫之时,田女士竟然出了一个“馊主意”,她让我办理出院,重新挂别的科室,就可以报销了。当即被我拒绝,这是住院治病,讲究的是对症治疗,这不是菜市场买菜!还有没有点职业操守?
见我态度坚决,田女士又表示“我自己给你掏个千八的就算了,如果投诉,我就要下岗了”。
闻听此言,疑惑不解。我买的是中外合资保险司的保险吗?小公司都干不出来这种事儿啊,这么大牌的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按程序解决问题呢?工作人员竟然要自己掏钱给我,打脸吗,我差你的千八百的吗?
随后,我多次拨打某人寿的400电话进行投诉,令我费解的是,每一次都是被投诉人田女士给我打电话,来处理自己的被投诉问题,又是不按逻辑解决问题。
后来,田女士又说,等你出院之后,把相关的资料给公司提交上去,看看公司的意思。此言一出,看样子,还有回旋的余地,话里话外,似乎还有能报销的希望。
于是,我又一次选择了相信。
2020年10月10日,办理出院,将相关资料送至某人寿,亲自交给田女士。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等待,结果,报销通知没有等到,而是一张拒绝理赔的通知书。
田女士称,这是公司的决定。她说:“如果你放弃3400元的住院补贴费用,我向公司申请,通过行政后勤费用给你报一下治疗费用2000元。但是,前提需要你签订一个和解协议。”她还表示,这是“最大的限度了。”(有录音为证)
又要采用非正常处理问题的方法。再次被我拒绝。
此时,田女士的态度变得极为强硬,开始否认前期承诺西医部分可以报销的事实,一副爱咋地咋地的态度,“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投诉】
理直气壮地拒赔
不服,就走法律程序
我们一家三口人的保险,都在这家保险公司购买的,每年至少要投3万多元。到今年为止,才买了五六年时间,理赔就遇到了问题。接下来,十五六年时间,还要投入近50万元的保费,我顿生疑虑。
疑虑,更增加了我维权,讨要说法的动力。
2020年10月29日16时26分,我将此事投诉至12378。希望保险公司的监督管部门能够主持正义。
很快,我就接到了某人寿辽宁省分公司的电话,其态度明确,拒绝理赔。这名女性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有录音证据)称,“你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盘锦机构也给我们反馈过,从总公司到分公司各级层面的理赔岗,核实之后,认为没有办法给您理赔。如果您有证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次给您的回复,与总公司回复的理赔通知书是一样的,您这个理赔是在免除范围的,所以没办法给您理赔。”她反复强调,是总公司的意见。“我们没有办法改变总公司的理赔结果。”她表示,还要向银保监局反馈。
这个结果就意味着,当初,田女士的理赔承诺,就像放个哑弹一样,没有效果。但是,院住了,费用发生了,这是因为承诺导致的后果,总要有人承担吧?
一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完事了吗?
果不其然,11月2日,某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盘锦中心支公司联合下发《某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确认书》。书中明确的写道:“经调查核对事实证据,我公司做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此次理赔申请,退回所有索赔资料。撤案原因:被保险人本次诊疗的疾病属于《某附加乐安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某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范围。”
总之意思简单明了:依规拒赔!你不服就去起诉!!
【内幕】
两份合同不一致,“阴阳合同”再现?
官方称,用升级版本合同解答旧合同
事已至此,某人寿公司的解释看似有理有据。实际上,并非如此。在我准备放弃索赔之时,偶然间发现一个惊天骗局(个人认为)……
2020年 11月5日,我打开保险合同,仔细查阅了责任免费条款,发现,我手中的纸质合同,与工作人员微信发来电子图片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不一致。
我的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中,并不包括“一般身体检查、疗养、康复治疗”。这就意味着针灸康复理疗项目是可以报销。
晕,保险公司的电子版合同中,为什么与我的不一致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阴阳合同”吗?
此情此景,相信任何人遇到了,都会萌生一种想法:完蛋了,上当受骗了!这是一家骗子公司……恨得我咬牙切齿,个人认为,这是赤裸裸的欺诈,道德的丧失,诚信的沦丧。
专业的法律人士明确指出,理赔费用应该以当事人纸质合同为准。既然责任免除中,不包括“一般身体检查、疗养、康复治疗”,那么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要承担相关费用。
一份合同,怎么会出现两个版本呢?接下来各个部门的解释。
首先,盘锦市银保监分局调查结果称,经调查,你在2017年6月与某人寿盘锦中支签订的《某附加乐安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合同为2012年版本,2020年9月19日,某人寿盘锦中支客服人员为你提供咨询服务时,采用现行的《某附加乐安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2020年升级版本条款为你解答,但不影响你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效力。未发现保险合同欺诈问题。
针对这个调查结果,我不认可。既然当年与我签订的合同时,采用的是2012年版本的合同,为什么理赔时,采用2020年升级版本拒赔呢?
按照这个逻辑,不管哪家保险公司,如果不想赔钱,直接以版本升级的名义,改合同条款不就万事大吉了吗?我个人认为,保险合同版本升级优化,绝对不能改变原合同的本意。我的合同本意,针灸康复是可以理赔的,版本升级之后,拒赔,改变了合同的本意。这对客户显然不公平的,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
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在这起事件中,某人寿用新条款约束旧合同,以此拒赔,其行为是故意的。我作为受害者,由于听取人寿工作人员的错误陈述,导致迟迟不给理赔。
最重要的是,某人寿升级合同版本,我作为一方当事人,竟然完全不知道。通知当事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打电话。然而,直到保监分局给我答复之前,我没有接到任何电话、短信和邮件,也没有任何人主动站出来,面对面的给解释和答复此事。
【变脸】
被曝光后,三次主动要求理赔
一边投诉我,一边强制给我打款
从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近半年的时间里,给他们处理问题的时间,可是,保险公司没有人主动站出来,面对面的给我解释,这是为什么?
直到3月中上旬开始,我在网络上,以文字和视频的方式,开始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他们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变。
两份合同条款不一样,被我发现之后,田女士立马变脸,第一次提出,让我把纸质合同拿给她,然后给我理赔。我没同意。
变脸速度如此之快,再结合此前的多起非正常处理问题的方式,令我对这家保险公司完全丧失了信任。诚信,道德,公平,正义的丧失,我决定三份保险全额退保,并承担计息费用!
2021年3月4日10时04分,我接到一位自称是某人寿辽宁省公司投诉岗处理人员李莹的电话,与我交流9分多钟,大概的意思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买的某人寿住院补偿医疗保险是一年期的,一年一续保的。个人理解,言外之意,当时买的已过期,应按最近一年买的理赔,这样按新条款解读是问题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非常惊讶,没人告诉我,我买的是一年期保险。每年到时间就扣款。最重要的是,如果是一年期的保险,到期是否续保,是不是该征求一下我的意见?还有,一年期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发生变动,悄无声息的更改变动,为什么不能通知我?
第二,这位工作人员还说,2012年版本的责任免除条款,与2020年升级之后的条款,两个条款示意内容是相同的,但实际上类别不同。她承认,确实在2012版当中并没有一个2020版康复理疗责任免除的这一条,但是,在8.9条款中,针对医院的解释,是不包括康复病房的。
言外之意,某人寿即便按照2012年版本条款,也是没毛病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没有,但是,在8.9款条中还是有解释的。我个人认为,理赔与否,应以责任免除条款为准,8.9条款并不是责任免除条款,2.6才是责任免除条款。另外,8.9条款中,指出理赔不包括康复病房,我住的不是康复病房,而是盘锦市中医院的针灸康复科。科与房不一样的,科是具有治疗功能的,房是具有疗养功能的。
第三,同意给我择优理赔5126.24元。理赔理由是:让你感受不好了。
我的态度是赔,必须得赔。但是,理赔的理由,我不接受,什么叫让我感受不好了。什么叫择优理赔?感受不好了,就择优理赔。
我的诉求是,感受不好了,全家三份保必须全额退保。对方表示,要向上级公司汇报,然后,再给我答复。
3月11日,3月11日下午3点05分,某人寿辽宁公司客服再次给我打电话,又一次明确表态,可以随时去办理理赔。
我的想法是,退保一事没有定论,岂能办理理赔?
然而,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未经我同意情况下,3月21日13时34分,某人寿强制性地分别向我的账户里打入1862.24元和3400元,总计5262.24元。
【质疑】
钱,来的不明不白,
谁替我递交了索赔材料?
尽管我收到了5262.24元的理赔款,但是,我一点都不情愿。好事,来得太突然,来得不明不白,于是,我决定继续深入调查,结果令人震惊的一幕再次发生……
3月20日凌晨2点01分,我收到一封【理赔决定通知书】的邮件,内容称:“您于2021年3月19日递交的索赔申请,经审核已获批准。”真是见鬼了,3月19日,我并没有递交过索赔申请,谁递交的材料?记得年前,我到某人寿公司,当着工作人员的面提交的材料,结果经过他们审核之后被拒赔,并且把材料都寄回来了。这就意味着,他们手里没有我的理赔资料。
咋了?不管我愿不愿意,先把钱强制性地给我打过来了?180度转变,想欲盖弥彰吗?退保问题还没有解决清楚,保险公司咋就这么急着给我赔钱呢?
3月24日9时46分,我致电某人寿400的客服电话(全程录音),欲探明缘由。
问:在未提交索赔材料的情况下,请问你们是否给予理赔?
答:正常话,需要先看到你完整的理赔材料的,然后才会进行理赔打款的。
问:麻烦你帮我查询一下3月22号13时34分,某人寿公司向我的账号里打了两笔钱,一共是5262.24元。为什么在我没有提交索赔材料的情况下就给我打钱?
答:我刚才看了一些相关的一个影像资料,只看到了一个是电子函件理赔通知书。确实没有看到……这样我帮您反馈,具体的情况可能没办法判断……
问:没有看到我的相关索赔材料,对吗?
答:没有看到,这边只看到了是一个理赔通知书。
客服称,只有理赔通知书,没有索赔申请的资料。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来了,为什么我收到的邮件中,说我已经提交了索赔材料呢?难道这是一封假的邮件?总之我是没有提交过,难道有人冒充我?事件愈发迷离,这里边究竟有哪些猫腻呢?
当我提出帮我查询一下,是谁提交的索赔材料时,客服再次明确回答:我这边确实有没有看到相关的材料。
随后,我又追问,正常的情况下,一个理赔完成之后,客户提交的索赔材料,客服是不是应该能看到呢?
答:正常情况下,您的纸质材料递交到公司,公司这边帮您收一下之后,会帮你扫描,然后录入系统。只要录入系统之后,我这边是可以看到的。您这边没有提交材料,我这边确实没办法帮您判断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这边会让分公司核实一下是什么原因。
问:有理赔记录,但是没有看到索赔材料,对吗?
答:是的,确实没有看到。
我收到的两笔理赔款。
至此,理赔款来得不明不白,太吓人了!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财务理应精确到分厘,可这种混乱的局面,无异于增大的金融风险。
更搞笑的是,这家人寿公司一改往日拒赔的态度,不管我愿不愿意,强制性地给我打款,一边疯狂的投诉我的视频和文章。
如果我错了,别赔钱啊,别投诉啊,你是对的,你又怕啥?
你赔钱了,得给我解释清楚,从拒赔到理赔的具体原因。你投诉我,谁举报谁举证,请把证据亮出来!!!
大禹治水,不是堵,而是疏导!要从根上解决问题,必须全额退保!因为对你们已丧失最基本的信任。
如不全额退保,只要一息尚存,必将死磕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