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北京金帅商贸有限公司诈骗狡辩的虚假面纱
北京金帅商贸有限公司在面对购房者的质疑和指责时,抛出了一系列狡辩之词,试图掩盖其诈骗行为。然而,只要我们仔细分析这些狡辩内容,就不难发现其中的虚假和狡诈。
首先,公司声称“由于了解到我公司进行房改的购房人数有限,该项目进展缓慢”,并以此作为后续一系列操作的借口。然而,这并不能成为其通过不正当手段吸引购房者的理由。如果项目真的因为购房人数有限而进展缓慢,公司应该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扩大宣传,而不是采取欺诈手段。
接着,公司表示“通过委托中介机构的方式扩大宣传,征集有意向购房的购房人”,并声称在签订协议前已经向购房人详细介绍了公司及所购房屋的情况,以及购房后进行房改的方案。然而,这些所谓的“详细介绍”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有意隐瞒了关键信息?从后续的发展来看,公司显然没有做到充分的信息披露,甚至可能故意误导购房者。
公司还强调“购房意向书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的欺诈”。然而,这不过是公司的一面之词。事实上,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意向书时并没有充分了解房改的必要流程、审批手续等情况,而这些信息对于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公司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
在狡辩中,公司还提到“已经为部分购房者成功启动房改程序”,并列举了一些成功案例。然而,这些所谓的成功案例并不能掩盖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他们并没有等到房屋产权证的到来,而是陷入了漫长的等待和纠纷之中。
此外,公司还试图将责任归咎于客观原因,如“原租户与公司协商腾退房屋过程中存在分歧”、“办理房改审批手续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等。然而,这些客观原因并不能成为公司违约的借口。作为合同的一方,公司应该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找借口推卸责任。
最后,公司声称“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公司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沟通,寻求解决”,并声称“对于购房者的要求均给予满足,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解约协议,并约定退还购房款”。然而,这些说辞并不能掩盖公司欺诈的本质。事实上,很多购房者在与公司协商解约时遇到了重重困难,甚至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北京金帅商贸有限公司的狡辩之词充满了虚假和狡诈。公司不仅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还通过欺诈手段骗取购房者的钱财。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该坚决予以揭露和谴责,并依法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购房者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入类似的购房陷阱。
北京金帅商贸有限公司在面对购房者的质疑和指责时,抛出了一系列狡辩之词,试图掩盖其诈骗行为。然而,只要我们仔细分析这些狡辩内容,就不难发现其中的虚假和狡诈。
首先,公司声称“由于了解到我公司进行房改的购房人数有限,该项目进展缓慢”,并以此作为后续一系列操作的借口。然而,这并不能成为其通过不正当手段吸引购房者的理由。如果项目真的因为购房人数有限而进展缓慢,公司应该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扩大宣传,而不是采取欺诈手段。
接着,公司表示“通过委托中介机构的方式扩大宣传,征集有意向购房的购房人”,并声称在签订协议前已经向购房人详细介绍了公司及所购房屋的情况,以及购房后进行房改的方案。然而,这些所谓的“详细介绍”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有意隐瞒了关键信息?从后续的发展来看,公司显然没有做到充分的信息披露,甚至可能故意误导购房者。
公司还强调“购房意向书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的欺诈”。然而,这不过是公司的一面之词。事实上,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意向书时并没有充分了解房改的必要流程、审批手续等情况,而这些信息对于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公司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
在狡辩中,公司还提到“已经为部分购房者成功启动房改程序”,并列举了一些成功案例。然而,这些所谓的成功案例并不能掩盖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他们并没有等到房屋产权证的到来,而是陷入了漫长的等待和纠纷之中。
此外,公司还试图将责任归咎于客观原因,如“原租户与公司协商腾退房屋过程中存在分歧”、“办理房改审批手续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等。然而,这些客观原因并不能成为公司违约的借口。作为合同的一方,公司应该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找借口推卸责任。
最后,公司声称“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公司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沟通,寻求解决”,并声称“对于购房者的要求均给予满足,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解约协议,并约定退还购房款”。然而,这些说辞并不能掩盖公司欺诈的本质。事实上,很多购房者在与公司协商解约时遇到了重重困难,甚至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北京金帅商贸有限公司的狡辩之词充满了虚假和狡诈。公司不仅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还通过欺诈手段骗取购房者的钱财。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该坚决予以揭露和谴责,并依法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购房者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入类似的购房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