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奇妙冒险吧 关注:805,805贴子:6,283,074

你们看JOJO4会不会对里面的人物关系感觉很不适应?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总是前一集要还要死要活的,又是拿家人做要挟又是要取你性命的,但是下一集就无事发生了,甚至还能称兄道弟,我看着感觉好不适应啊,原来大伙们都不把这种事放心上的吗,这是否有点太松弛了?
就只有个别反派比如安杰罗、用纸的那个不知道谁还有幕后Boss吉良和他爹以及那个老鼠,其他感觉都放过了甚至后面还能有出场,看得我就很不适应,毕竟之前的JOJO都是打过一次的敌人后面就不会再出现了,哪怕是没有取它性命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2-09 14:54回复
    第一部不就有史比特瓦根抢劫大乔的情节,打服了不就没事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12-09 15:07
    收起回复
      习惯就好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12-09 15:23
      收起回复
        没打死是队友,打死了是反派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12-09 15:25
        收起回复
          打服了就行了,前面的spw、波波不都是这样吗?何况镇上的大多不是恶人,只是拿到替身力量膨胀了,揍一顿就好。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12-09 17:25
          回复
            不打不相识嘛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12-09 17:39
            回复
              与其说这个,我印象里有不少女jo粉对第四部老东西为剧情献身出轨的行为不满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12-09 18:43
              收起回复
                是有点。只能说大家都是嘴臭心大,战斗时用言语开展心理攻势,打服了就没事了。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12-09 18:43
                回复
                  有,这确实不正常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12-09 19:11
                  回复
                    这个还好,被打服了不打不相识,倒不如说二乔出轨这个才是史中史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12-09 19:12
                    收起回复
                      大概就是卖鱼强3部里那段流氓和“真正的邪恶”的区别。吉良是公敌,导致大家都不得不团结起来。打完吉良之后,露伴小林间田仍有屑的一面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4-12-09 19:19
                      回复
                        没被打死的这些人没坏的那么彻底,最多也就是小混混级别的,打服就行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4-12-09 19:26
                        回复
                          除了间田敏和,没觉得哪个不正常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12-09 19:42
                          收起回复
                            这帮人没几个坏人,最多也就是带点坏心眼,小镇就这么大,打架打不过,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强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12-09 19:51
                            回复
                              不打不相识吗,有啥矛盾打一架就解决了呗,不是很正常吗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4-12-09 20: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