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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为何国考同一认定题目必须选择一个非同一认定选项作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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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内关于同一认定的适用范围早有争议,且争议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十多年前。国内目前对于同一认定的理解采用的是何家弘(被誉为中国刑事侦查学之父)的观点。下面我来解释一下这种争议的主要内容以及我对同一认定的看法。
首先同一认定从前苏联传入我国后,就有一种共识,也就是同一认定是物证鉴定领域独有的一种方式。这就带来了以下几个结论:1.同一认定只能得出是否同一性,而不能作出其他判断。例如选项DNA那题就只能得出案发现场留下dna的人与信息库里的人是否匹配的结论,而无法认定其是否是犯罪嫌疑人。2.同一认定的两个客体必须是在案发现场找到的客体(客体1)与经过侦查后确定可能留下这个客体的人或物(客体2)。3.侦查过程不适用同一认定原理指导,因为侦查过程虽然会出现很多客体(警察在案发现场呼吸的空气、前往案发现场看到的马路、进入案发现场看到的垃圾桶等),但这些客体大部分是无意识活动获取或发现的,与案件很可能没关系。因此这些客体不属于同一认定中所称的先后出现的客体。除非你侦查确认有关联。
而何家弘在1989年提出了对同一认定的新看法,认为:整个侦查活动本质就是一个“人事同一”的认定过程,也就是确认这个人就是犯下案件这件事的人。因此侦查活动就应当适用同一认定原理指导。所以在侦查活动中有意识无意识发现的客体都属于同一认定中的客体。所以在何家弘的观点来看选项dna比对就是一种同一认定。
但是何家弘的观点其实存在问题,仅看考试时题目给的条件的话,按照他的观点,警察在现场的监控发现了凶手的长相,却无法确认具体信息。结果警察做梦梦见一个和凶手一模一样的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都写在他头上。此时警察醒后就可以同一认定
得出凶手的信息了(何家弘对此提出了理论补丁)
所以我觉得国内过去三十几年刑事侦查学领域对同一认定的研究一直在开倒车,且尚未拨乱反正。选项DNA比对其实并不是同一认定,但因国内的错误理论而不得不选。国内也一直有学者在发文章批评这种观点。附上最近国内学者的批评文章片段。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12-10 08: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