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应父母要求隐藏了昵称和头像
本人在上一学年休过一次学,并在 2024 ~ 2025 学年开始前办理了复学手续,紧接着以“准备竞赛”为由请了三个月的事假,期间有向父母问过能否再休学,得到的答复是:上次休学时江老师说过,休过一次学了,办完了复学手续,就不能再休学了。
由于请完假后我依然没有保证出勤率,十个工作日只去上了三天学,12 月 12 日上午,吴主任,级长,班主任,与我和我爸就我当前的情况进行面谈。老师们提出了回学校上课和转学这两个方案,我询问是否不能休学,我爸直接拿“复学了不能再次休学说事”,此时吴主任在一旁附和:“是啊,毕竟你已经复学了。”
12 月 16 日,我在家庭群里再次对规定提出疑问:


我妈在当天询问了班主任,得到的答复是:

我在仔细阅读该条例后并未发现有哪里规定了不能“二次休学”,于是向广东省教育厅留言,最后通过电话沟通确认了规定中并没有禁止“二次休学”的行为。


学校去咨询过后,反馈回来也是没有规定不能再次休学
12 月 30 日,我和我爸来学校办请假手续,中途我就问江老师是不是之前说过不能二次休学,她说她没说过,后面又声称有“高一上学期不能休学”的规定。

我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里找,没有找到这条规定,于是在 1 月 4 日星期六在班级 QQ 群里询问是否有这条规定。
由于我在 Q 群里的发言都被撤回了,所以下面的描述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
1 月 6 日 17 时 25 分,班主任创建了群相册并上传了照片。
1 月 6 日 18 时 51 分,我询问 “教务处周一不上班吗”
1 月 9 日 0 时 51 分,我说“從我提出問題開始,現在已經是第三個工作日了,老師們依然完全沒有任何回應,假如教職人員還是保持這種裝死的態度,我們的天外確有問題!” 这句话我找 AI 润色过所以有记录。
1 月 9 日 11 时 22 分,我应该是在群里说了和这个帖子正文一样的东西,加上一句“就教务处屡次传达错误信息并险些酿成严重后果这件事,我要求学校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不久之后,班主任把我发的东西除了最开始问的那一句都撤回了。
然后就有了这个帖子
班主任有找我私聊说 10 号上午让我和家长去学校当面咨询,我拒绝并表示只接受线上沟通,此时大约是 13 时 30 分,这天的剩余时间内都没有收到班主任的任何回复。
吴主任也打电话过来说可以 10 号上午去谈。
在当天下午大约 18 时 40 分的时候,我在学习机的班群里向同学们抱怨我的遭遇,父母得知后表示强烈反对。
然后到了 10 号,这个帖子已经被教育局注意到了。

然后我就独自骑共享单车去学校和老师们对峙,聊的内容我已经在三楼发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