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你总能观察到思想“保守”的人对某些弱势群体毫无同情心。你可能死也想不通,Ta们为何能如此冷血。
我最近在观看学习公平相关的知识,文章,所以想和大家分享相关的理论。其实"公平"是有许多种的公平,但在这里,我主要探讨的是程序公平与保守的关系,以及国家对于公平的态度。
PART 1:什么是程序和结果公平?
程序公平(Procedural Justice):
程序公平关注的是分配过程是否公正透明。即不考量最终分配结果是否符合期望,而是强调规则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做到以下几点:
是否一致:适用于所有人且无例外(规则面前一律平等)。
是否透明: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
是否公正:没有偏见、歧视或特殊利益集团的操控。
(在保守主义者眼中,只要规则是清晰并严格遵循的,社会便是公平的。*即使最终的结果可能是有人处于劣势或失败,他们也更容易接受,因为这种劣势被认为是自然的制度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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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为什么保守派们常说,绝大多数人遭受苦难和歧视,一定是因为那些人做错了什么的咎由自取?
通俗而言,他们往往认为且相信“世界是公平公正的”。因此,他们就会认为:“只要一个人没有做错事情,就不会受到灾祸。”由此,他们就能轻而易举地推理出:“那些受到灾祸的人一定是因为他/他们做错了什么。”
以学术化的角度而言,程序公平者通常将个体处境归因于“个人行为”和“选择自由”。他们认为只要制度是公平的,每个人的结果都是自己行为的延伸。因此,对于弱势群体的困境,他们更多倾向于认为是这些人没有足够努力,或者是没有好好把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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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我国强调哪些公平?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公平正义建设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上,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指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的学者观点中,《怎样理解十八大报告的三种公平观》提到: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结果公平、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的分析范式实际上是指理解公平的两种不同视角:一种是认为在资源的配置上,只有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同样的份额或同样的结果才算是真正的公平;而另一种则认为,简单地将分配的结果拉平并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更重要的应该看人们为什么得到了这样的结果,如果是在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即使结果有差异也是公正的。实践证明,第二种公平观念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最终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三种公平观反映了理解公平的三种向度,强调了公平观的三个不同方面,三者虽然各有侧重点,但它们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却是一致的(社会公平)。三种公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包含、相互联系。如果违反了一个方面的公平原则,也必然会违背另一个方面的公平原则。因此,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三位一体”的公平观。”
也就是说:
有规则无机会,公平难以落实:如果规则平等却不给予弱势群体公平的机会,仍会导致贫富差距或发展不平等。
有机会无规则,公平难以持久:没有透明、公正的程序和规则,即使给了弱势群体机会,也可能被强势群体侵蚀。
无权利保障,一切公平难以实现:如果没有权利公平的基础保障,其他类型的公平都难以成立。
不难得到,国家理论是在乎,关注少数群体的权益的。那些嘴上说着“国家的态度就是我的态度”的人,是否真的有关注国家的方向和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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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论文引用
*“Procedural and Distributive Justice: Complementary or Conflicting Principles?” John T. Jost et al.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2003(注:该研究探讨了当人们对制度规则保持高度依赖时,如何会产生对“社会弱者缺乏支持”的现象。作者指出,程序公平的拥护者更多表现为规则主义者(rule-oriented individuals),他们倾向于忽视规则带来的不平等后果,认为“规则透明且一致”比最终影响更重要。而进步人士则将关注点放在了结果的不平衡上。)
我最近在观看学习公平相关的知识,文章,所以想和大家分享相关的理论。其实"公平"是有许多种的公平,但在这里,我主要探讨的是程序公平与保守的关系,以及国家对于公平的态度。
PART 1:什么是程序和结果公平?
程序公平(Procedural Justice):
程序公平关注的是分配过程是否公正透明。即不考量最终分配结果是否符合期望,而是强调规则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做到以下几点:
是否一致:适用于所有人且无例外(规则面前一律平等)。
是否透明: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
是否公正:没有偏见、歧视或特殊利益集团的操控。
(在保守主义者眼中,只要规则是清晰并严格遵循的,社会便是公平的。*即使最终的结果可能是有人处于劣势或失败,他们也更容易接受,因为这种劣势被认为是自然的制度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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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为什么保守派们常说,绝大多数人遭受苦难和歧视,一定是因为那些人做错了什么的咎由自取?
通俗而言,他们往往认为且相信“世界是公平公正的”。因此,他们就会认为:“只要一个人没有做错事情,就不会受到灾祸。”由此,他们就能轻而易举地推理出:“那些受到灾祸的人一定是因为他/他们做错了什么。”
以学术化的角度而言,程序公平者通常将个体处境归因于“个人行为”和“选择自由”。他们认为只要制度是公平的,每个人的结果都是自己行为的延伸。因此,对于弱势群体的困境,他们更多倾向于认为是这些人没有足够努力,或者是没有好好把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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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我国强调哪些公平?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公平正义建设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上,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指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的学者观点中,《怎样理解十八大报告的三种公平观》提到: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结果公平、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的分析范式实际上是指理解公平的两种不同视角:一种是认为在资源的配置上,只有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同样的份额或同样的结果才算是真正的公平;而另一种则认为,简单地将分配的结果拉平并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更重要的应该看人们为什么得到了这样的结果,如果是在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即使结果有差异也是公正的。实践证明,第二种公平观念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最终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三种公平观反映了理解公平的三种向度,强调了公平观的三个不同方面,三者虽然各有侧重点,但它们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却是一致的(社会公平)。三种公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包含、相互联系。如果违反了一个方面的公平原则,也必然会违背另一个方面的公平原则。因此,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三位一体”的公平观。”
也就是说:
有规则无机会,公平难以落实:如果规则平等却不给予弱势群体公平的机会,仍会导致贫富差距或发展不平等。
有机会无规则,公平难以持久:没有透明、公正的程序和规则,即使给了弱势群体机会,也可能被强势群体侵蚀。
无权利保障,一切公平难以实现:如果没有权利公平的基础保障,其他类型的公平都难以成立。
不难得到,国家理论是在乎,关注少数群体的权益的。那些嘴上说着“国家的态度就是我的态度”的人,是否真的有关注国家的方向和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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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论文引用
*“Procedural and Distributive Justice: Complementary or Conflicting Principles?” John T. Jost et al.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2003(注:该研究探讨了当人们对制度规则保持高度依赖时,如何会产生对“社会弱者缺乏支持”的现象。作者指出,程序公平的拥护者更多表现为规则主义者(rule-oriented individuals),他们倾向于忽视规则带来的不平等后果,认为“规则透明且一致”比最终影响更重要。而进步人士则将关注点放在了结果的不平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