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吧 关注:397,817贴子:43,462,501

【腐,慎入,剑之初x慕容情】初情(清水,慎入啊!雷了不管)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祭典百度娘!
保佑发文不被吞!
配对:剑之初x慕容情(不接受者,绕道吧!雷死不管,坑人不管……)
剧情:大部分脑补文,不喜慎入,拒绝掐架!
速度:现写现贴。速度不管,道友极力,或许会提速!
拜谢!


1楼2010-12-11 21:55回复


    2楼2010-12-11 21:55
    回复


      3楼2010-12-11 21:56
      回复
        LZ可以生二个儿子,一个叫剑之初,一个叫慕容情,想让他们怎么BL都行,充分满足你的淫欲


        4楼2010-12-11 21:57
        回复
          楼上两位,这速度快呀!咱还在等开文档,两位就插上了!嘻嘻……
          感谢支持!文章罗嗦了点,大家本着宽恕滴心,看文吧!
          =======================
          慕容情,是薄情馆的馆主。长得也算是有模有样,凡是见了他的女子,没有那个不动心的,可是他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不容情。无心无情,尽伤人心。
          所以他身边只留下了一个花魁——无双!因为无双知道,那人的眼中没有自己的影子,既然不能进他的心底,就伴着他的身边,也是好的。所以她甘心留在薄情馆。这一留,就是八年。
          身为馆主自然不用万事亲力亲为,只要将所有事情交给富长春就好了。因为有救命之恩,有……等等无数恩情在,无法偿还!所以富长春十分认命,也很卖力地给慕容情打长工。
          慕容情有个脾气,就是很喜欢说风是风,说雨是雨,任性妄为。每个月的月底,当富长春将本月的账本交给他看的时候,他总是嫌东嫌西的。然后就开始无礼的条件,例如这一次,他居然翻了一下黄历之后,给富长春一个命令——本月月钱十六两。
          富长春自然是满头汗水,你要是面对这样一个主,能不打起十万二分精力对待吗?这比泡过雪非烟还让人“热血沸腾”!!
          心里暗自松了口气:好在这一次比上一次要求好点,才十六两,上一次可是六千六百六十六两,黄金。除非我变给你看!!!
          下完了命令之后,慕容情依旧用自己手中的执杖玩弄着笼中的小鸟。又不给那鸟喂食,所以每次惹得那鸟有气无力地上下扑腾,外加一声应景的凄厉叫声。
          “你这又是何苦为难一只鸟!”一道低沉的男声从他身后传来。
          慕容情不转身,依旧逗着鸟玩,逗了一会儿,放下手中执杖,侧脸用眼角余光看了身后白发男子,“我乐意!你怎么舍得出来了?”
          “闷了!所以散心!”
          “我以为你会继续宅在那间废之间,当居里少爷呢!或者种种蘑菇,也不错,正好给厨房加道菜。”语气中满是调笑。
          “唉……”一声轻叹,是内心中满是无奈,遇上这样的人,是自己的命中劫难,“如果能还了你的利息,那种点蘑菇,也自是好的。”
          一听此话,本来的笑容立刻隐去,眼一瞪向对方,“如此还法,岂不是便宜你了!”
          “知你不愿,所以也没有这个打算!”毫不客气地就座在他对面,自顾自得拿起茶壶,给自己倒茶!
          看了他举动,冷笑,“你倒是主动!知我渴了!”
          话落,便出手,将他本给自己倒的茶喝进了自己的腹中。
          摇头笑了笑,也不反驳,拿另一只茶杯给自己斟茶。从腰际见拿出一个小布兜,从里面掏出些鸟食,喂笼中饿鸟。
          “你倒是对他挺好的!”慕容情假装吃味地剜了一眼身边的白发男子。
          “好友啊!如果你也饿了,不嫌弃着食物,我也就不介意喂你呀!”话中有话地反攻对方。
          “剑之初!”
          生气了生气了,也只有身为他过命好友的自己,才能让他身上的那种处变不惊产生裂痕。
          “你本就是和它同类,何必生气!”剑之初不知悔改,反而添油加醋继续说道,“你啊,也该关心一下你族的事情了!最近有人在市集上发现了阿多霓!”
          愣了一下,不多做任何表情,恢复之前的冷淡,“哼!有心之人的计谋罢了!不必理会!”
          正是这么一句不必理会,让慕容情往后平静的日子被打破。
          


          5楼2010-12-11 21:58
          回复
            哈哈~~占座~~~
            4L裸奔有毛意思~LZ标题都表明了,你再进来就是啥?


            6楼2010-12-11 21:59
            回复
              小吧来扫扫垃圾吧


              7楼2010-12-11 22:00
              回复
                标点符号谨慎用之,感叹号有点泛滥了


                8楼2010-12-11 22:00
                回复
                  对于,三楼裸奔地同志,咱本着关怀地心,请乃穿衣服好咩?一来,咱天朝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衣服这东西有的,除非是脑子出问题了,所以才不愿意穿,二来,这大冬天,小心别感冒,这年头病花钱多,就算你不怕花钱,那也要注意健康,生病难受,你也遭罪。三来,乃眼睛应该有的吧,那么个硕大的提示没看见,只能说明你从小知识基础薄弱,审题不清,要好好学学,这么大个人了,还火气这么大,这么冲!不好好……
                  额,我貌似罗嗦了点,唉,老人家了,难免啊!(喝茶,望天,看下雨!)
                  ======================================================
                  其实自己从有记忆以来,便知道自己就是霓羽族的阿多霓。因为他从未失去记忆过。
                  在自己的成长岁月里,有几次,自己差点就成功忘却了那些记忆,属于霓羽族的,属于阿多霓的。
                  可是不管自己再怎么痛苦、难受。都没能割舍,让它犹如罂粟之花,在心中不断的开放,蔓延,再开放,再蔓延,直到除不尽,也烧不完,而后只能是沉迷,痛苦!
                  套用他后来的好朋友——愁未央的话,那就是典型的自虐犯贱!
                  明白他的好意,毕竟他是医生嘛!每次一见到自己都来上那么一“句”:好友,给你来上一刀,保证你全好好!
                  当然,这都是自己从那人脸上猜想的,愁未央总归是个医生,不会这么说话粗、俗!
                  不忍割舍,那是因为那段记忆最是温暖,也最是残酷!
                  偶尔梦中还会回到过去,那里头有母亲怀抱,父亲的大手,以及族人那崇敬又殷切的眼神。
                  就想铜板有两面一样,温暖的另一面,就是残酷。
                  那些给自己带来温暖的事物,一瞬间,化成了血红满地,尸骸遍野。
                  一时的贪玩,造就了自己的苟延残喘。寻找自己的族人因为自己而得救,免去了死亡的威胁。
                  自己被他们好生照顾着,可是敌人的追杀,依旧让那些跟随在自己身边的族人,一个个地离自己而去。
                  每次他都大声质问,他们为什么?为什么?
                  他们总是跪在自己的面前,不断地告诉自己,因为你是阿多霓,因为你是族人的希望,是族人的最后的寄托。霓羽族终究会再一次重现世间。过上幸福和平的日子。
                  可是希望又能怎么样?寄托又能如何?
                  眼睁睁地看着你们,和自己亲近的你们,一个个的为自己流血,失去性命。
                  那时候他才明白,自己是多么的可笑弱小。
                  只不过是凭借了阿多霓的名称,身上的这个七彩羽毛的胎记。才得到你们如此豁命对待。
                  除去了这些,他什么都不是。直到最后一名霓羽族人为保护自己,用自己的身体代替了自己。
                  “阿多霓”死了,敌人的追杀也停止了,而自己却活了!
                  看着自己的手,它掩埋过多少族人的尸体。
                  什么是万念俱灰,终究在即将弱冠的那天,尝尽了。
                  他指天发誓,从此世间没有阿多霓,只有他一个慕容情。
                  


                  9楼2010-12-11 22:03
                  回复
                    跟正剧同步吗?好啊,LZ加油,不用理某些人`


                    10楼2010-12-11 22:05
                    回复
                      回复:8楼
                      多谢提醒,这个老毛病了!太想发表感叹了,所以感叹号就多了点。
                      这也是下意识地行为!
                      呵呵……
                      老人家有时候控制不住火气,上火了点,哈哈……


                      11楼2010-12-11 22:05
                      回复
                        加油!


                        IP属地:江苏12楼2010-12-11 22:09
                        回复
                          这里头的设定,大部分是脑补,跟上了剧情,这个,这个,好像貌似米有啊,这是回忆两人相遇前的事情。只不过,咱会想办法跟上剧情的……
                          =============================
                          多年后,他开了这家薄情馆。
                          虽然只是个酒楼,但却对外立了个规矩:馆内不需动武。
                          即使开头的那些时候,有不少狂徒,企图坏了规矩,或者是为了刺激,挑战一下规矩。
                          但均被不知从何处而来的外力轰出了大门。最有名的就是江湖十一霸跑来踢馆,也都一瞬,十一个人一起被踢出了馆外。
                          于是,薄情馆名声大振。
                          那时候,薄情馆内没有那什么“废天地、灭生灵、神裂歇、宁清”十一间房。
                          也没有那个跟随他左右的花魁无双。
                          也没有那个存心和他过不去,厚脸不付房前,欠他许多恩情而不让还的好友——剑之初。
                          慕容情从就不和别人谈感情,只讲究交易。
                          你情我愿,我出得起,你付得起。那这笔交易买卖就成了。无所谓什么感情。很轻松,很利落!
                          但却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这是初到苦境不久的剑之初,头一次和慕容情做交易之后的感想。
                          说道那笔交易,还真是让两人哭笑不得。
                          说是交易,其实是为了让慕容情帮忙找人,为何偏偏是找慕容情帮忙?一句话,猿粪啊!
                          那时候,剑之初刚来苦境,一者作为外来人士,不识得苦境风土人情,二者认识的人也不多,三者自己刚刚好就住在薄情馆内,又恰好在馆内发现,里面有很多江湖人士。
                          诸上原因,剑之初凭着自己江湖经验,认定这薄情馆内的馆主门面很大,而且消息一定灵通。
                          所以打听了他的规矩之后,便在富长春的引荐下见到了慕容情。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露珠还挂在花叶之上,庭院内杂植着桂树,黄槐,玉兰树以及杜鹃!
                          此时正是春季,开得是杜鹃,虽然还不到全盛,却也有些已经耐不住寂寞,开了几簇,零星地点缀在一片绿色之中,显得有几分可爱!
                          鼻息间,突然地闻到一股幽香,若有似无。
                          偶有风过,香气顿时浓郁。
                          “既然已到,为何馆主不显身一见?” 转身,面对着不远处的亭楼,映入眼帘的景象,确实风吹亭楼水晶珠帘,人影晃动,时而夹杂细微的丁零之声。
                          “无心亦心,自在观真,薄情非情,醉饮太平!”亭楼内水晶珠帘,被人挑起,露出真像。
                          一身紫衣,乌发间少有的几抹绿发,面容俊秀,眉宇间透着一股高贵。
                          剑之初笑看对方,背手踱步,不见半分焦急之色,“馆主!有劳亲自动手为在下撩帘。”
                          “礼尚往来,此番亲力亲为,自是别有动机!请!”伸手引其入座。
                          两人一一入座,剑之初果然见桌面上摆着一套茶具。
                          心中了然,苦笑不已,“这茶,我只会饮,却不会泡!”
                          “那就先欠着,以后再还!”对方举手开始泡茶,“不过,这利息自然也是要算的!”
                          “哦!愿闻其详!”盯着对方,举手投足之间,无不透着优雅,心中不免赞叹,好感顿时生了几分。
                          “交易之间,讲究公平,你来我往,双向而为,方成其事!如今,这交易只有一人出力,自是不公。所以另一方自是要加了筹码!才对得起这公平二字。”
                          “馆主,弦外有音,剑之初愚钝,还望指点一二。”
                          将泡好的茶,一一倒入杯中,一摆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见他饮下,嘴角微扬,继续说道:
                          “我的利息,很好算。就是这茶!”
                          剑之初错愕,“馆主太过于勉强在下了!”
                          “你初来苦境,不会泡茶,而且喝茶方法也不对,过于招摇了!”抬眼看向对方,敛了嘴角笑容。
                          “馆主慧眼!一眼便能看出在下非苦境之人!佩服!”
                          “找我交易的人,自然非一般平常之人。你脚下步态轻盈,声音洪亮,耳聪目明,自是武功非常。言谈虽然,咳,但也看得出你气度不凡。来求我交易之人,大部分都藏头不露脸,可你却坦荡,自动报上名号!不怕我查的模样!”
                          “馆主,为何不认为这剑之初的名讳是假?”
                          “一来,你的武功,二来,你不是苦境中人,三来,或许正如你说的,名是假。三者各占三成。前两者,见过你之后,我信,所以真为六成。足矣!”
                          “果然,在下没看错人。这茶,我泡了!”举手准备泡茶,却被对方制止。
                          “且慢!还没说出你的交易。”
                          “在下的事,不急一时。先还了馆主的利息,再谈其他!”
                          “随你吧!”
                          亭内,一紫一灰相互之间,品茗长谈。
                          =======================
                          存稿发完,呵呵,有点少,大家慢慢看,这个衣服设定,先一紫一灰,后面会设定会一金一棕(?),(小声说:其实我是忘记馆主是啥颜色的衣服了,麦拍脸!)


                          13楼2010-12-11 22:11
                          回复
                            哈哈,馆主算是翠袖黄衣吧。
                            其实这样也挺好,不一定要跟正剧一样么,咱要的就是给力


                            14楼2010-12-11 22:20
                            回复
                              回复:14楼
                              多谢道友,友情提示,咱对衣服描写无能啊……
                              那再提示一次,剑之初啥衣服颜色……
                              


                              15楼2010-12-11 22: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