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长兴岛管委会相关部门批准,现就征地范围内的清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征地区域:位于栾秀路与鸣晓路交汇处的西侧地带,面积约 5030 平方米。 具体征地区域[lbk]X=4387032.155,Y=41367373.602;X=4386989.616,Y=41367368.980;X=4386985.195,Y=41367259.584;X=4387028.088,Y=41367259.584]详见附件。 二、清理内容:征地范围内的青苗、树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三、自行清理期限:请相关权益人于2024.7.18至2024.7.26前,自行清理各自在征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