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要从高中时代说起,小弟愚笨,高中才知道什么叫谈恋爱,在各种朋友怂恿下交到了第一个女朋友,话说那女娃长相还不错,哥们儿用心对待,当年家庭原因我每天生活费5元(早饭、午饭)。然后哥们儿每天就不吃早饭午饭了,就每天存5块钱,等着周末(星期天下午),可以和她出去玩玩。但是周一到周五,每天5块,加起来也才25.对于热恋期间,这25块太少了,没办法,就只有去借钱。高中从高一到高二一年半时间,一共外债接近3000元。要知道,当时的3000元对我来说是个多大的数目。终于,在高二下学期刚刚开始的时候,此女被班上一个我以前认为是S_B的一个男的挖走了,可能是因为我没他有钱吧,可能是因为或者别的什么吧。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崩溃了,放言出去:以后在学校看见拿男的一次打一次,总算没食言,看见一次打了一次。这样,我的初恋就此告别,之后高二半学期里,我没跟班上的任何人说过任何一句话,每天的5块钱一样留着还债。直到后来我自己都想不起还有谁的多少钱没还,小弟不才,很多兄弟朋友看我这样的情况。什么欠债的都被强制性免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