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八点以后就要再开庭了!
在此我只说两点;
一、 原判决书上确认的立功我认同。毕竟他的供述让警方抓住了几个盗窃、抢劫犯,保证了一方的平安!
二、 就算他立功判决书上也不该否认他曾经因抢劫罪被判十五年为累犯的现实吧。也不能否认他持刀入室抢劫三人、其中把一受害者扎了七刀的结果吧?
法院作为法律的实施者依法量刑无可厚非,但也无权法外开恩啊!就算他立功他参与的几期抢劫,盗窃罪不追究就够仁慈了。何必在刑法规定的量刑起点下作出判决呢?
罪犯没上诉、受害者抗诉了!------是让罪犯满意、还是让受害者满意?
判决的 结果我将实时公开。
------涉及到法院、当事人的隐私请不要往深处追问!谢谢、
201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