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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波:中国历史政区的圈层结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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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声波
摘要: 中国的五服制圈层结构与各种地方政治实体地理空间存在着对应关系, 似可用“直接行政区” 和“间接行政区” 的概念来指称, 历史上的府郡州县等经制区域,都属于直接行政区范畴,而诸侯国、羁縻府州、土司、藩属国等自治区域, 则属于间接行政区或统治区范畴, 为中央王朝(宗主国)的圈层结构式版图所及。圈层结构的地方行政区域划分方式, 是适应多民族国家国情的必然选择, 是中国历代统治者经历了几千年的政治实践总结出的宝贵经验。
   关键词: 五服制; 圈层政区; 直接行政区; 间接行政区
我们在研究中国历史政治地理时, “国家版图” 的表达是极其重要的内容, 它是反映历代国家政权政治区域———疆域与行政区划的要件,其中最难处理的便是藩属国与中央政权———宗主国的关系问题。一种观点是, 藩属国是相对独立的国家政权, 宗主国对其不存在领土主权, 也就是说, 宗主权不等于主权,宗主国的国家版图不应包括藩属国; 另一种观点是, 藩属国既然臣属于宗主国, 那么它在名份上就不是独立国, 而是宗主国的特殊领地,应该划入宗主国国家版图。在是否将藩属国划入宗主国国家版图的问题上, 似乎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但是我们发现, 中国古代的“五服制”恰好可以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一把绝对好使的钥匙。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4-05-04 12:22回复
       是否接受中央王朝的正朔, 是区分汉文化圈内藩属国或敌国的重要标准, 但不是必要标准。如《汉书·匈奴传》曰: “其地不可耕而食也, 其民不可臣而畜也,是以外而不内, 疎而不戚, 政教不及其人, 正朔不加其国。其慕义而贡献, 则接之以礼让, 羁縻不绝, 使曲在彼, 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由于汉文化的基础是东亚大陆季风区农耕文化, 因此如果藩属国的主体民族是农耕民族, 往往愿意接受汉文化, 接受中原正朔, 如果藩属国的主体民族是游牧民族,往往不愿接受汉文化, 中央也不强加正朔。但是在汉代儒家学说成为国家哲学以后, 如果藩属国的主体民族是汉族或已经汉化的民族, 则必需接受中央正朔,否则即为敌国(如两晋南北朝各国、唐五代两宋各国), 泾渭分明。
       综上, 间接行政区尽管有多种形式, 多种名称, 但其实质仍是国家疆域的组成部分。不过, 笔者也主张采取保守一点的作法,即不把藩属国作为间接行政区(尽管放宽一些标准看, 也可算作间接行政区), 而是单列为“统治区”, 以对应五服制中的荒服。“统治”, 可以理解为“统而治之”,也可以理解为“统而不治”, 相比“统领区”、“领属区” 而言, 灵活性更大一些。根据上述论证, 历代地方政治实体与五服圈层的关系可见表1。

       由是可知, 中国古代的自治制度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类是建立了国家政权的从属于某一宗主国的高度自治的地方政治实体, 如诸侯国、羁縻属国、藩属国等;一类是拥有一定自治权力的地方行政区, 如汉代的道, 属国都尉, 六朝的獠郡、左郡, 唐宋的羁縻府州, 辽的头下州军, 元明清的土司等;一类是未设政权或行政机构的民族地方, 如唐宋的羁縻部落,辽金元的部族等。上述三类分别相当于今日的自治国家、自治政区、自治部落三种地方自治形式。它们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虽然较为复杂, 变动较大, 名目繁多,但将其按自治类型和自治程度来加以总结, 便不难理顺。因此, 笔者把历代地方行政圈层结构作如下概括: (1) 分封诸侯时代———夏商周三代的地方行政圈层结构;(2)郡国并行时代———战国秦汉的地方行政圈层结构;(3) 华夷错杂时代———魏晋南北朝的地方行政圈层结构; (4)羁縻建置时代———隋唐五代两宋的地方行政圈层结构; (5) 土司建置时代———元明清民国的地方行政圈层结构。


    9楼2014-05-04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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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责编: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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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江汉论坛》2014年1期


      13楼2014-05-0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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