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修改方案
1、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方案
同意追加不超过340公顷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规划修改后,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536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1266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得超过2875公顷,中心城区(塘渡口镇)工矿用地规模不得超过1522公顷。
2、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方案
拟将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红洲路以南区域和G207以西区域、大坝溪片区南面区域、沙子脑片区东面区域、S317沿线区域、夫夷水以西片区、老城区以南和建设大道以北双合村区域、以及邵永高速公路连接线以北和洛湛铁路以东区域调入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同时,从白仓镇、长阳铺镇、黄亭市镇、金称市镇、谷洲镇、郦家坪镇等6个镇调出部分用地指标,但必须充分考虑小城镇发展建设的需要,切块调入中心城区的总量规模为100公顷。
3、耕地与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根据邵阳县情况实事求是地适当调减耕地保有量指标,规划修改后,邵阳县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6111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52803公顷,调减的55公顷耕地保有量指标在邵阳市范围内统筹。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方案必须确保水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高。基本农田布局调整量不得超过15公顷,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不得涉及已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和基本农田整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