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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大叔到了“七”年之痒》by久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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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版文案:我们相恋十五年,我们渐渐同床异梦。
正常版文案:我是顾西城。
性别男,爱好男。
今年三十三岁。大叔一只。
职业写手,兼职家庭煮夫。
如果你看到这个帖子,不妨点进来听大叔讲讲我的故事。
标签 :第一人称 虐 he 短篇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1-21 23:33回复
    二楼专座 我家攻 @凤离墨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1-21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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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特楼】这文其实原来是有手稿的,大约上个星期,它还在,这两天去找结果找不到。所以,发的比较慢,等不及的亲可以在这里留名,等完结艾特你们。不过这是完结艾特楼,久温是不会每次更都艾特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1-21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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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傅霆东拿手帕擦擦嘴,就往,玄关走去。
        “阿东,”我出声喊住他。
        傅霆东一边换鞋一边回头看我,眼里有点着急,“嗯?干什么?”
        “你…”我看着他的表情,感觉一股无力涌上心头,顿了顿,才说,“早点回来,路上小心。”
        他点点头,“好。我走了。”
        伴着干脆利落的关门声,傅霆东的身影彻底在我的视线里消失。
        我其实想说的是,〔傅霆东,你能不能别走?〕
        但是没有用的,没有用的,他正心情急切,奔赴另一场美丽约会,和另一个比我更年轻更有活力的男孩。
        我呆坐在餐桌上,良久。馒头过来蹭蹭我的腿,呜咽了一声,我低头看它,他也睁着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我,似乎是看我半天也没动静特意安慰我一样。摸摸馒头的头,他冲我摇起尾巴,逗我开心,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摇的更欢快了。我猜,它是饿了,硬塞了几口饭,发现实在吃不完。站起身,馒头就跟在我身后,把辣椒,姜,蒜之类的东西挑出来,混点狗食,倒进馒头的狗盆里,它就赖在狗盆前不走了。
        忘了说,馒头是只白色萨摩,今年四岁。
        我哑然失笑,去把碗筷收拾收拾,洗干净摆好,又把馒头的狗盆洗干净。才回到客厅,打开手机,就发现一条短信。陌生号码发来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傅霆东,另一张也是傅霆东,唯一的区别是前一张是傅霆东和一个年轻男孩亲密合照,另一张是傅霆东光裸上身沉沉睡去。像素很清晰,我甚至能看到傅霆东眼下淡淡一抹青黑。
        你能接受爱人精神出轨,还是身体出轨?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觉得我的爱情正在死亡,但我却无能为力,就像我对傅霆东一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1-23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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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温写得就是夫夫十几年遇到感情危机的事儿,所以对于攻或受菊不洁的吐槽,希望大家不要在楼中楼讨论以免影响其他人的看文情绪,谢谢^_^
          【温馨提示:可以只看楼主哟~】
          晚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5-01-23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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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一夜无梦。
            再醒过来,就发现馒头趴在我床上,蹭啊蹭,叫我起床, 附赠一床毛。
            一巴掌拍开它,“馒头,不要再上床,要我说多少次!”它虽然听不懂我的话,但是也习惯性地老老实实下了床,用那双黑漆漆湿漉漉的大眼睛望着我卖萌。
            “我饿了。”我知道它的潜台词。
            我无奈。养头吃货不容易,只能下床先去洗漱,然后给馒头喂食,大概是发现今天没有剩饭,只有狗食,它乐得屁颠屁颠直往我身上扑。
            “馒头,你的毛…”我说不出话了,因为已经被馒头扑了一嘴毛,它扑完我后,又若无其事地跑回自己的狗盆前,浑然一副刚才那个二货不是它一样。
            我叹一口气,馒头啊馒头,你家主人我正情感危机,你还一副乐天知命的样子,就不能安慰我一下吗?
            馒头把屁股冲向我,什么话也没说,连句汪也没有。
            我去收拾收拾了房间,又洗个澡,熬锅小米粥,趁熬粥的时间,打开电脑,去“田崖”看了看昨天发的帖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65楼2015-01-24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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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bug
              馒头扯着我往外走。后加一段
              给馒头一个“狗咬骨”让它自娱自乐,把粥端下来,又煎个鸡蛋,刚刚好全是一人份,也算是这么多年练出来的,毕竟我是宅男一个,傅霆东不能每天陪我。
              刷好碗,给馒头套上狗链,我也带上钱包钥匙…接下文
              “一室三厅“改成三室一厅”
              考语文的时候发现的虫


              来自Android客户端93楼2015-01-25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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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馒头最近和一只二货哈士奇玩的很好,不过今天那只哈士奇没在,所以一只狗遛弯的馒头感觉没那么欢脱,看着它慢吞吞走着,我决定停下来,摸摸它的头,“馒头啊,咱爷俩都失恋了。”
                正感受悲伤的情绪,突然馒头挣脱我的禁锢,往前方死命跑过去,那是一只小博美。
                郁卒。
                “馒头,你个负心汉!果然都喜欢嫩点的吗?可老子才三十三,比他还小两岁呢!”自动忽略掉今天早上发现的眼尾纹。
                不过,馒头,你的狗链还在我手上那~
                果然,没跑多远,馒头就扭头回来看我,就是不给你松开,我慢悠悠走过去。
                “顾小城!顾小城!嘿!我在这呢!”一个熟悉的我连他小时候尿过几次床都知道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扭过头去看,结果一不留神,狗链被馒头挣脱了。
                “哎呦,馒头~”我急忙去追,“林三木,你等会啊!”
                过了一会,气喘吁吁的我追上了馒头,小博美的主人大概是怕了这只凶残的二货带着小博美跑了,留下馒头在那里伤心懊悔,看到我了,看着我,汪汪汪地低吼,大概想说,“哦~主人,我又失恋了。”
                这次我没再管它的玻璃心,拿起狗链子,带着馒头,往林三木的方向走去。


                来自Android客户端95楼2015-01-25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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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楼】第二章
                  继续番外小剧场
                  后来顾西城十八岁那年突飞猛长长到1.795,穿上西装也像模像样不再像小孩子穿大人衣服一样搞笑的时候,他又西装革履地去找暗恋的学姐了,但是这回学姐还是拒绝了他。
                  她拉着顾西城又去见了那个图书馆帅哥。
                  〔学姐,我成熟了。〕
                  〔学弟啊,我喜欢的不是你这款,我喜欢的那样的。〕学姐指了指图书馆帅哥。
                  〔学姐,你放弃吧。〕
                  〔为啥?〕
                  〔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
                  后来的后来,学姐婚礼那天,看着穿着新郎服但还是不够成熟稳重的林三木,顾西城明白了一个道理,〔你不喜欢一个人,所有的不合适都是借口,唯一的原因就是你不喜欢他。〕
                  再后来的后来,林三木和傅霆东再不碰面。
                  〔尼玛,情敌见个屁啊。〕这是林三木。
                  〔杜绝一切可能。〕这是傅霆东。


                  来自Android客户端96楼2015-01-25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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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苏小妖染 这下雪了,今年第一场雪,非常高兴,所以来个粗长更。(不准说短小,明明手都冻僵了,好吗?)如果明天超过一百赞,还会粗长下去的。
                    晚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4楼2015-01-27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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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上文的傅霆东带的一大束玫瑰改成一朵。】
                      傅霆东来到我身边,冲我嘿嘿傻笑,咧出一口大白牙,“西城,情人节快乐!”然后把那朵玫瑰递给我。
                      我接过玫瑰,看着他,他身上几乎都是雪,头发上,肩膀上,羽绒服上,到处都是,就连眼睫毛上也密密地铺了一层。我上去抱住他,他手上拎着牛肉面不敢乱动,身体也因为在雪里呆的太久而僵硬着。
                      奇怪的是我和傅霆东不知道做/爱都做了不知多少遍,可就单单这一个拥抱,没有任何欲望的气息的拥抱,让我觉得心满意足,这一生就这一个人足够。
                      我又放开傅霆东,把他脸上的雪水擦干,描摹着他的眉眼,他的眼睛很深邃,当他只注视你的时候,你会觉得深情,然后溺毙在他的眼神里;他的鼻子又高又挺,显得很坚毅,嘴唇的厚度也刚刚好,再薄一分会让人觉得薄情,再厚一分会让人觉得俗气。
                      “阿东,你真好看。”我对傅霆东说,“你在,我觉得我很幸福。”
                      忽然天亮了,我就看到傅霆东的身体慢慢消失,就像是我小时候堆的那个雪人一样太阳一出来就消失了。
                      “傅霆东!!!”我大喊着,可是傅霆东冲我温柔笑了笑,然后就不见了。
                      我想起来了。
                      我想起来了。
                      这是梦。
                      事实上,那天情人节,傅霆东回来后,像变魔术把玫瑰变出来,对我说,“情人节快乐。”
                      我却把玫瑰一把扔掉地上,冲他大吼,“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这些?你这样,明天吃什么?”说完,扭头就要往住处走。
                      傅霆东愣住了,费力地蹲下来拣起玫瑰花,追上我向我解释,“这个玫瑰没要钱的。我说我帮花店老板卖玫瑰,卖多了,让她给我钱,来的人很多,后来就剩下一枝有点残缺的,没人要,老板就给我了。我用老板给我的钱,买了两份拉面。”见我不信,他又伸出手把剩下的钱给我看,“你看。西城,虽然我现在给不了你很好的生活,但是你相信,以后我会越来越努力,日子也会越来越好。”
                      “好。”我对他说。如果那年冬天,你也在s市,你大概会在一条灯火阑珊的长街上,看到两个男人抱头痛哭,许下这辈子最美的情话。
                      “我会对你好,一辈子。”
                      后来的每年情人节,傅霆东都会送我大束玫瑰还有包装精美的巧克力,那年情人节他少我的,后来都一一补上。
                      (先来一发)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6楼2015-01-28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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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我妈鲜血淋漓,被车轧过而扭曲变形的身体,用力掐自己的胳膊,告诉自己,这是梦。
                        这是梦。
                        这是梦。我妈早就死了。我还在梦里。
                        可是越重复,越模糊。
                        这是梦。
                        这是梦。
                        这是……什么呢?
                        用力甩甩头,忽然看到我妈睁开眼,对我温柔的笑,“城城,别怕,妈在这呢。”
                        我觉得我快崩溃了,“好,妈,我不怕。你坚持住,救护车马上就来了。”
                        我妈摇摇头,又问我,“城城,咱能改吗?”
                        “改什么?”我不解。
                        “你的病啊,喜欢男人的病。”
                        “能能能,妈,只要你能好,我都能改。”说完,就觉得奇怪,怎么问这个问题呢,我不是一直在追虞舒学姐吗?不管了,还是先救我妈。
                        救护车很快来到,我爸早早在医院里等着,他给我妈做主刀,手术很顺利,我妈很快出了院。
                        出了院,第一件事就是张罗我的婚事,在大院里各种给我相亲。可我还是更喜欢虞舒学姐,但她嫌我年纪小不成熟,和林三木看对了眼结了婚。最后敲定的是楼上向阿姨家的侄女向粒,和我一样年纪,性格温婉,处事大方,最重要的是她是女的,我妈很满意。结婚那天,我爸也特高兴,还喝醉了,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我也很高兴。
                        我很高兴,因为爸妈都在,我们一家团聚,真好。
                        但是林三木喝醉酒的时候,问了我一个问题,“顾小城啊,你还记得傅霆东吗?”
                        傅霆东,那是谁?我摇摇头。
                        林三木醉倒在酒桌上,一醉不起。
                        我儿子满月酒那天,我爸带回来两个年轻人。他事先和我通过气,说其中一个是他刚认的干儿子,什么都好,可就是有样病,还说我也得过,还好后来好了,不然他今天就喝不上他大孙子的满月酒了。
                        我有点好奇,谁呢?
                        然后就看见我爸领着两个年轻男人,站在一起很亲密的样子。一个比我高点,一米八多的样子,有双眼睛特深邃;另一个比我矮点,一米七多,长得很好看,可是看着总有点眼熟。
                        到底在哪见过呢?
                        “西城。”
                        “傅霆东。齐豫。”我想起来了。
                        ——
                        梦。
                        醒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4楼2015-01-29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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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搞无责任番外】
                          #论如何洗白渣攻#(当然是在209楼被删的情况下。)
                          “西城,西城,你醒醒。”傅霆东特温柔地在我耳边喊。
                          睁开眼,眼前的景色慢慢从模糊到清晰,面前是还在冒着热气的晚饭,身上披着一条估计是傅霆东给我披的薄毯,他在我旁边一边叹气一边说,“怎么又在吃饭的时候睡着了?别说还是为了你的新书构想?”
                          我老老实实点头。
                          “下次再这样就把电脑手机全没收。”傅霆东声音严厉。
                          “啊?别介!”我看到傅霆东朝卧室方向走去,充满幽怨地说,“你要去干嘛?”
                          “洗白白。”傅霆东无奈,“今天一大批人听到咱俩不分开,要一直在一起,纷纷留言告诉久温(楼主)那个小妖精非要换攻。久温纠结一天打算让我当众洗白白,以此谢罪。”
                          “不准漏鸟!”
                          ——end——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7楼2015-01-3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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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回家
                            后来很多年之后,当我去整理傅霆东遗物时,看到他的日记才知道傅霆东那晚并没有走,他只是靠在门后呆了一晚,天亮才走。
                            但是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劲在想,这个梦怎么那麽长?长的醒不过来,直到一阵胃疼袭来,我才真正明白这真的是现实,不是我做梦。
                            而我刚刚和傅霆东分开,真正分开。
                            没有争吵,没有暴力,真他妈的和平分手爬起来去找胃药,结果腿麻,试了几下才站起来,看了看表,两点多了。
                            把傅霆东的衣服,鞋子,手表,平时用惯了的日常用品,还有阮乔演唱会的门票全部整理到一起,用一个大箱子装起来,打算天明给他寄到公司里。
                            哦,对了,还有照片墙上的照片,也全寄到他公司里,反正我是不想干睹物思人的矫情事,要干,就让傅霆东去吧。
                            我现在想家了。
                            我想我爸了。我想我妈了。
                            我想回家了。
                            原来收拾的东西还孤零零放在那里,馒头这个敏感的狗今天一点也不细腻,蹲在行李箱旁边睡着了。
                            如果当初没有遇见傅霆东多好,也许就像那个梦,我会有贤惠大方妻子,聪明伶俐儿子,父母平平安安,工作顺顺利利,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可惜,这世界上最缺的就是如果。
                            把自己的东西重新收拾一遍,不用的全扔掉,唯一麻烦的就是书房里的书,都是淘了十多年的宝贝,扔掉是不可能的,小心整齐装好在箱子里,一趟趟坐电梯从25楼运到车里。
                            终于全部弄好才发现,除了主驾和副架上几乎没有位置,馒头这丫死挑它的东西狗食狗盆都不能丢,于是只能减我的东西,最后挑挑拣拣只把当季的衣服带走。
                            再次回到家歇着已经是五点了,上网查了a市的房价,两万多一平,我们这个房子算是二手房,地段当初不好,但是这几年随着a市的发展也算不错了,房子是一百平多,如果卖掉加我这些年的存款也可以略略有将近三百万的样子。我还有辆车,还能挣钱,以后开一家店,下半辈子也不算愁了,至少给我爸养老还是没问题的。
                            还好,当初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名字。
                            伸伸腰,六点多了,天际微微透出一抹白,太阳渐渐升起,新的一天真的开始了。
                            不过,嗯…我困了,先睡一觉。
                            醒了,就回家。


                            来自Android客户端308楼2015-02-02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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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捉个虫,傅在门后呆了一夜,受下楼没发现,就当傅躲起来了吧。
                              这两天考试,没时间再去改了。抱歉~


                              来自Android客户端326楼2015-02-03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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