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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灵魂段子手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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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给组里的同学滔滔不绝地安利古龙,讲到尽兴处随手成一律,把古龙二字嵌在句首,再掠那句流传甚广的悼联“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凑成对仗(没错,所以说根本算不上诗)。然后我那位忍我多时的同学二指拈起那张作业纸,凑到眼前念道:“古龙小人”。
我顿时感到从身体到心灵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崩溃。
子曰小人难养,古龙先生成天价动不动就七十年竹叶青八十年花雕,一手持樽一手还要勾搭美人,由此看来是挺难养。然而这是个必要不充分命题,总之死也不承认男神是小人……
显见古龙先生乃是天下第一大酒鬼,一醉解千愁,醉死胜封侯,最后果然封侯去了。人在喝高了的状态下往往会有些意料之外的冲动、有悖常理的行为和一些再难压抑的情感……所以酒鬼是有趣的,酒杯是诱人的,醉乡是难别的。很多时候醉了的人才是他最真实的样子,醉得一塌糊涂之际扑到桌前奋笔疾书的作家,只要他清醒后还认得自己的鬼画符,就一定会有些好东西,相比之下同样因酒醉而造成的小小的逻辑混乱也就根本算不上什么了。——而古龙,无疑最擅长制造这样的惊喜。
以下,以我稀薄的耐心,以先生四部巅峰之作,稍稍加以盘点和分析,只盼一支拙笔(一言不合就漏墨==)能描摹出这位武侠大家哪怕十分之一感人至深的情怀和魅力。
随手镇。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1-26 17:03回复
    少年灯下读古龙,香帅英姿小李茕。
    天外飞仙西门雪,九霄凤舞满楼红。
    萧郎割鹿连城壁,三少沉燕谢晓峰。
    若是无才天不妒,虚名何必让金庸。
    ——《悼古龙先生》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1-2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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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不错,想当然尔并非出于我手——虽说如此,可是“少年灯下读古龙”,与宿舍里那些几乎滴水成冰的冬夜,与我夹在床头那盏不怎么亮了的孤灯,是多么的契合。几乎一下子把我拉回了那些高中生水深火热之中仿佛是偷来一般的片刻宁静。那时珍贵的伴随孤寂和寒冷而来的欢愉,被“少年灯下”四个字描摹得仿佛昨日重现。我相信写下此篇的那位素无交集的诗人,或长或短,一定也深深感受过生活的这一张面孔。
      留在我高二记忆里的古龙,如诗中所述,是一张张明朗的脸孔,楚留香、李寻欢、西门吹雪、陆小凤、花满楼、萧十三郎和三少爷,一词一句都太深刻、太鲜活,不似在书中。
      一个高二学生的一天,是从五点二十分开始,却并非十点二十分结束。所有上进心切的学生心中都有一个假想敌,每天每天锲而不舍地跟他进行着一冲到底的马拉松,各个宿舍里的灯光熄灭的越来越晚,纵然看起来灭了,还是总会有一盏光芒亮起在看不见的地方。十点、十一点、十二点。好在,我是一向的惫懒。十一点半空调关上时我准时如释重负地抛下笔,披衣坐在床上,从枕边的盒子里翻出一本古龙、一块黑巧克力,台灯夹在床头。既不关心牙齿,也不在乎近视。总觉得现在的我才算是真正的我,不为该死的课业烦恼,一心只沉浸在心爱的故事和味道里。生活岂非本该如此?
      宿舍的夜晚并不寂静,至今我也没搞清楚是什么的坏掉的仪器尖锐悠长的警报高一声低一声,忽远忽近在走廊上飘荡;舍友飞燕的呼噜声总让我忍不住地想揍人,但其实久了也就习惯了。我歪着脑袋安安静静听了一会儿,奇怪她娇小的身体里怎么能爆发出这样粗犷的声音;玉环时有失眠,辗转反侧地把她那张不堪重负的老床折腾得吱嘎响。半夜起床去上厕所或者趁人少接凉水的人又接连发出沉重的啪嗒啪嗒的脚步声、说笑声、水流击在空盆底的飞瀑坠地般的巨大声响……哦,还有我自己咬下巧克力时用力的咀嚼声,巧克力是读了木心先生诗之后特意挑来的,——这就有几分行为艺术的味道了。一板一板,锡纸包着,石硬,奇香。
      最终皆归于沉寂。
      翻开扉页,又见万里飞雪,“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
      的寂寞。”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古龙。这是一切的开端。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1-26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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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一章·飞刀与快剑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7-01-27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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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是钓诗钩,亦称扫愁帚。小李探花出场的时候正是在喝酒。车轮飞转,车厢里,他从角落里摸出一个酒瓶,喝得又快又急;酒瓶空了,他开始雕刻。
          小李飞刀不仅能例不虚发、见血封喉,纵然他所雕刻的仅仅是一块无知无觉的松木,可是刀刃下满含的情意,竟仿佛给了它生命和灵魂,刀下渐渐清晰起来的眉眼,是他思念了十年、也为她痛苦了十年的表妹,是他一生的爱人。
          的确李寻欢这个人,一生的主旋律就是酒和流浪,他生命中的几次波折,竟都与这二者有关——十二年前,他在关外,与数十敌手血战一场,最终身负重伤,眼见就要命丧“关外三凶”之一卜霸的一双喂毒跨虎蓝之下,远方疾驰而来一人一骑,来人一柄银枪活挑卜霸,救下了他,又带他回客栈疗伤,尽心治愈了他的伤势,一路护送他回家。两人意气相投,当下义结金兰。那时在归乡的马车上,他想,得友如龙啸云,夫复何求!
          禁不住他盛情挽留,龙啸云在“李园”——李寻欢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住下了。
          那时他的心里想必充满了快乐。江湖浪子所追求的欢乐莫过于此,在外有挚友相伴闯荡四方、纵酒狂歌,而家中那一盏温柔的灯火,那柔情似水的美人,又时时刻刻等着盼着他回家。无论走到哪里,他知道自己总是还有可以回去的地方。
          归乡。表妹诗音正在家中等着他。
          林诗音与他青梅竹马,他们是亲人、情人,还是很好的朋友。诗音幼时便遭家变,寄住李家,在李寻欢父母长兄相继谢世后,又成为彼此唯一的依靠。李寻欢十六岁便高中三甲,探花风雅,与她梅林温酒,吟诗作对,琴瑟相合,自是一段佳话;奈何林诗音不过一介弱女子,无法也不愿随爱人闯荡江湖,只好日日在小楼中等啊盼啊,表哥,你怎么还不回家呢……
          这一次表哥终于回家了,可江湖的恩恩怨怨如何能了,男儿闯荡江湖的壮志雄心又如何能断,诗音知道下一次自己也决计留不住他,所以更加珍惜两人相处的时光——而完全无视了龙啸云。
          那段时间在三个人眼中,想必是不一样的吧……李寻欢纵然感受到了表妹对大哥的敌意,大概也无计可施,只好努力表现出一派宾主尽欢的假象,然后后来龙啸云就病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7-01-3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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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我行文啰嗦到了一种境界……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7-01-3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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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啊……我写得这么啰嗦,你们真的没有意见?虽说我也不介意把故事转述一遍,然而天下谁人不识君,小李飞刀的故事人尽皆知,再讲上一遍,似乎……很是赘余?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7-02-0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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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金吧转了一圈,发现原来大家心目中的探花形象居然是“不可理喻”。这么黑我大本命,才真是不可理喻,看不下去了!速速赶来更文!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7-02-0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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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铁打般的汉子,不到半个月竟已变得面黄肌瘦,形销骨立。
                    李寻欢问了很久,才知道他竟是为了林诗音才病的,这条铁铮铮的汉子为情所困,竟已相思入骨。
                    他自然不知道李寻欢和林诗音已订了亲,所以他求李寻欢将‘表妹’许配给他,他答应李寻欢一定会好好照顾她。”
                  突然之间,李寻欢发现自己从平安喜乐中落入了两难的境地,原本生活就最是常常开这种令人始料未及的玩笑:他当然可以去实话告诉龙啸云,所谓简单粗暴快速高效。龙啸云接受与否,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别人也帮不了他。可李寻欢很早就失去了父兄,龙啸云之于他就像是早世的兄长,何况往昔相伴的时光历历在目,教他如何眼睁睁看着义兄相思而死?
                  所以他必须干预。他冒不起失去义兄的这份险。
                  大醉一场,整整五日。醒来李寻欢便去求表妹照顾龙啸云,而后即刻启程,上京去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7-02-02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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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璧月小红楼。听得吹箫忆旧游。霜冷阑干天似水,扬州。薄幸声名总是愁。
                    “他自己却开始纵情声色,花天酒地,甚至经月的不回家。……林诗音流着泪劝他时,他却大笑着拂袖而去,反而变本加利,居然将京城的名【河蟹】妓小红和小翠带回家来了。”
                    缠绵青楼,流连花巷的两年。
                    京城何处?天子脚下。探花何出?簪缨世家。寻欢何人?钦点探花。
                    这位朱笔钦点的翰林探花郎、这位“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名门之后、这位心高不登天子堂,慨然辞官行走江湖的“风云第一刀”,本是毋论文武都最能光耀李家门楣,可他竟一夕堕落。留宿青楼,日夜纵情声色。京城,在朝在野都是耳目最盛、流言最杂、是非最多的地方,在这里,用不了两个月,小李探花败坏家风有辱门楣的风流事迹就该传遍了大街小巷,上达朝殿下抵草堂,说不定还会被极富创造力的人民群众衍生出起码二三十个版本,好像他李寻欢败坏门风时还有多少好事者亲眼见证了似的。
                    惧他飞刀锋芒的宵小之辈必定松了口气:好哇,这李寻欢总算原形毕露了。自古温柔乡是英雄冢,惯了怀中的软玉温香,小李飞刀必定再也握不住他的飞刀!
                    亲者痛。仇者快。
                    但他真的是“原形毕露”,“自甘堕落”了吗?
                    京城里山西逾越千里,粗俗些说,难道京城的窑【和谐】子就比山西的好逛些?李寻欢他为什么千里迢迢的,要跑到京城去花天酒地、作乐“寻欢”?就算是这样,为什么还要回来,千里迢迢再把京城的妓女带回家里住上几天,除了触痛诗音的双眼,再无它用?为什么突然转了性子、为什么拂袖离去时,笑声那样的呕哑悲凉?
                    诗音她就真的、真的就看不出,表哥在生生地在两人之间划下鸿沟,在尽管痛心不舍但依然坚定地退出了她的世界?爱,难道就真的让人变成了瞎子聋子傻子,让她看不出龙啸云一病一复之中的端倪?
                    为了劝不回的表哥,诗音在小楼中垂泪时,不知有没有想过这些。就算想过,最后还是敌不过满心的伤痛与失望。所以两年之后,她终于心碎了,选择了“对她一往情深的龙啸云”。
                    终于。


                    来自iPhone客户端20楼2017-02-03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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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死……发现前面把萧十一郎打成了十三……手残党的懵逼】好辣下面窝要给二本命Sama洗白白了,小李黑们,速速退散!


                      来自iPhone客户端21楼2017-02-07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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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音的婚礼上,李寻欢的笑容正如他的侠名那样快意洒脱,他慷慨地把万贯家财尽数赠与诗音做嫁妆,就像每一个为妹妹许得良人的兄长一样与宾客推杯换盏,来者不拒,笑着拍上龙啸云的肩膀:“大哥,我把诗音交给你了。”
                        那一晚他站在诗音闺阁外的梅花树下,望着纱帘中一盏暖黄的灯火,望着映在纱帘上那一抹纤丽的身影,梅花谢下的嫣红铺满了肩膀,杯中的烈酒也浇不熄愁苦和悲伤,他眼睁睁地看着另一个身影也映上了画面,两个身影相拥、相偎……灯灭了。
                        人死如灯灭,心死,岂非亦如此?梅花和烈酒陪伴着李寻欢度过了那一个晚上,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可以听得见生命的欢愉和激情一丝一缕从心中抽离的声音,总之第二天,他驾长车驶向关外,发誓永不见她。
                        这一段故事久来所为人诟病,比如说16年底,老梁同志就为我们重述了这个感人至深的故事,真实地再现了一个面子大于天的无耻渣男形象,我慕名而去,把那期节目认认真真地从头听到尾——然后差点摔了平板。


                        来自iPhone客户端22楼2017-02-07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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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当然是一段错误的情感。可以说是毁了三个人一生的幸福,因为李寻欢后来虽然有了孙小红,但无疑是对诗音的爱更令他刻骨铭心。接下来要讲述和思考的,是这一段过错究竟有没有可能避免,而当初做出了错误选择的三个人,又有什么非这样做不可的理由。
                          从龙啸云开始。错误由他开端,讲述自然也由他开始。


                          来自iPhone客户端23楼2017-02-07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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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人,就有痛苦,只看你有没有勇气去克服它而已。如果你有这种勇气,它就会变成一种巨大的力量,否则你只有终生被它践踏奴役。——《离别钩》


                            来自iPhone客户端24楼2017-02-07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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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啸云出场时是一个怎样的形象呢?
                              “……就在这时,龙啸云来了。
                                龙啸云以一柄银枪活挑了卜霸,救了他的性命,又尽心治愈了他的伤势,一路护送他回家。
                                从此,龙啸云不但是他的恩人,也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一个人救了你的命,他当然就是你的恩人,但是恩人却不一定能够成为友人,瑛姑也救过黄蓉,她们俩还萌萌哒地讨论过数学题,然而黄小邪却一点也不领她的情,要不是身中剧毒,估计要血溅当场,就特么因为她怀疑瑛姑跟老邪有仇,一个美大妈跟你爹那个老男人能有什么仇(雪書按:抱歉,最近重温射雕,忍不住了吐槽一句。)——显见恩人和友人是两码事,不会有人因为被救了就把那人当成过命兄弟八拜之交的。恩基本都是相似的,不是救了你的命就是救了你在乎之人的命,而每个人评判友人的标准却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文人看的是才气和气节,武者要更加关注武学的造诣,而身处江湖,对道义和品德的衡量,自然也成为举足轻重的因素。不管怎么说,就是意气相投、志同道合。
                              前面我们介绍过李寻欢的身世,他不仅是一代名侠,在那之前还官拜翰林,更是文采风流,要获得这样一个人的认可,成为他“最好的”朋友,龙啸云就不会仅仅是个“老江湖”那么简单,不然李寻欢的挚友也可以是门前臭水沟里酣睡的乞丐、大堂上心黑手狠的昏官,或者见钱眼开的奸商。龙啸云一定仪表堂堂,有很丰富的江湖阅历,对于词赋文章,纵然懂得不多,至少也还能看得过去,最起码可以把自己的江湖故事娓娓道来。不然,一个说话吞吞吐吐、含混模糊、期期艾艾的家伙,普通人尚且不耐,又凭什么赢来心高气傲的小李探花的青眼?


                              来自iPhone客户端25楼2017-02-07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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