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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片神奇的土地上,发生着大家都会遇到的神奇事情,希望大家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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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本人在应聘之后,接到offer,进入到一家某企业中就职,为了来这个公司工作,工作第一天,就在周边租了房子,然后开开心心的准备工作。
入职当天,大家说得都很好,但是公司以人资比较忙为借口,说劳动合同等过几天再签,注意,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入职一个月以上不签的要补双倍工资,但是一个月之内的,并不违法。
然后,就在本人工作第十天的时候,得到人资很无奈的通知,由于集团公司换了老总,整个精简人员,这个项目公司的配额正好少了一个,只能让我离职。
好了,整个事情的叙事就到此结束,接下来,我来说一说我关于这件事的后续处理。


IP属地:北京1楼2017-07-17 20:41回复
    首先,我由于这个公司找我工作,在旁边已经租了房子,花费六千多,水电煤气加上火车票,自从家出门,一共已经花费一万以上,而且,还已经把社保从原单位迁了出来,现在握在手里,根本没有着落。
    然后,找工作的周期一般是两个月,也就是说,对方在突然辞退我之后,我还要无收入的活至少两个月。
    以上,这是我自己付出的代价,接下来,谈一谈对方开出的补偿条件和处理方法。


    IP属地:北京2楼2017-07-17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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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人资和主管领导的态度非常好,说是由于公司的原因,我自己本身工作很努力,所以会适当考虑补偿的。
      结果,到了谈补偿的那天,公司的态度是,只给补三天工资,然后拉倒!!!
      普及一下,按照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提前30天通知,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时间不满半年的,要补偿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是硬条文,我并没有任何想要多要一分的想法。
      也就是说,对方这种补偿,完全是不合法的。
      而从情理上来讲,我已经付出了一万多快,并且把社保都取出来了,现在如果只陪我三天工资,我将血本无归,这是从情感上来讲的。
      好,接下来,我把这于情于理的两条都跟单位表态了,我也不要多,按照法律条文,该给我多少,就给我多少。
      结果,就在我表态的当天下午,人资向公司领导请示之后,态度完全转变,说公司辞退我,并不是其它原因,而是领导觉得我工作能力不行,按照这个法律,根本不用补偿一分钱。


      IP属地:北京3楼2017-07-17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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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我当然不服气,如果公司说我不合格,那你可以举出证据来呀!
        所以,这就是我所经历的一切,接下来,才是真正戏剧性的发展。
        我认为,按照我现在的条件,我已经收集了足够的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甚至还可以起诉他们,于是,我花了律师费去咨询某行业资深律师,这位律师,也是朋友介绍给我的,完全可以信任的自己人。
        于是,这位律师,给了我一个,作为自己人的,无奈的,现实的,忠告:
        不要再折腾了,能要多少,要多少,算了!


        IP属地:北京4楼2017-07-17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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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的解释是,这就是现实,如果我要申请劳动仲裁,从时间上来讲,双方举证搜集证据,不论成功与否,至少要45天,这45天之内,我会被拖得死死的,根本做不了其它事情,这是第一。
          第二,我并没有签劳动合同,按照法律,一个月之内没签合同并不违法,但是,这里就有了一个漏洞,到底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呢?所谓的“工作能力不够”,到底指的又是什么呢?
          用人单位已经向我提出了签合同的要求,但是表态很明确,签合同是为了交社保,签完之后也要马上解除。
          所以,律师朋友告诉我,这份合同,我打死也不能签,因为合同的条文他没看到,里面的变数太大了,很有可能他们隐藏某条要求,我根本看不出来,但是最后,那就是我所谓“工作能力不够”的来源。
          比如,我是做土建的,然后合同隐藏一条“要有足够的金融常识”,人家就可以解释为会计学基本知识,而我不具备,就是工作能力不够。
          但是,既然对方已经提出要求,我如果正面回绝,那么不签合同和没交社保这两条,就完全是我自己的责任,根本搞不赢对方。


          IP属地:北京5楼2017-07-1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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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最后,律师朋友告诉我,就算我还要继续仲裁,也可以,或者我自己去走仲裁流程,以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法律行为的人的阅历,去对抗一个公司的法务团,要么,就要请律师。
            他告诉我,以他们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看,第一期,也就是仲裁流程,全走下来至少要一万块,这其中还不包括律师的车马费和食宿等等,如果仲裁不满意要上诉,那么索要花费的更多。
            而最为重要的一点,这些钱,就算赢了,也不可以让对方承担,只能自己承担!
            也就是说,如果走仲裁,不论我是输是赢,都绝对会赔到血本无归!


            IP属地:北京6楼2017-07-1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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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最后,作为朋友,他还告诉我一个我从未想过的事情,那就是如果跟公司彻底撕破脸,我接下来的日子将会怎样过?
              我不签合同,也不签解除合同协议,那么我就还要继续在这家公司上班,但是,既然已经撕破脸,所谓的脸色什么的还是次要,对方要辞退我的名义可是“工作能力不够”,那么,接下来,也许是45天,也许是60天,也许更久,我将谨小慎微,不能给对方留下丝毫把柄!
              这样的日子,他让我想一想,值不值,每一步都不能走错,周围的所有人都是敌人,都不一定谁在偷拍你偷懒,或者上厕所时间过长,或者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者闲着没事做等等,这种心理压力,你受得了么????
              于是,经过了一番理性与情绪的激烈碰撞之后,我只能选择妥协......


              IP属地:北京7楼2017-07-17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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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我前些日子的经历,我想说的是,在某片神奇的土地上,其实一直充满着深深的恶意,而这种恶意,却并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邪恶的大魔王在故意害人,所有的事情,完全合法!!!
                这就是我所生活的世界,法律看起来每一条都是在帮助弱势的劳动者,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完全都是在扯淡,他们根本不知道,一个所谓的“弱势”,到底要弱到什么程度?他们,到底能够承受多大的折腾?
                一股深深的无力感一直充斥着我,人的恶意,可以防范,但制度的恶意呢?环境的恶意呢?整个社会的恶意呢?
                虽然我倒不至于自杀,但是,我可能要思索一下,接下来的人生,到底要如何走下去了,这片土地,让我充满了深深的厌恶,完全没有过错的人,却根本没有一条可以伸张正义的道路。
                我爱我的祖国,我也爱我的世界,但是,请这片世界,也稍稍能够,对我,施舍哪怕,一丝的爱,好么?


                IP属地:北京8楼2017-07-17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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