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26楼说的有一定道理,但不是完全有道理,根据刑讯侦查是常规经验来说,通常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会感到无比紧张,而当他人看见了自己的犯罪痕迹后更是会想要不遗余力的抹杀目击者,但是如果亲自动手必然会更加暴露自己犯罪的事实,
没错。
就是你!26楼!交出那位被你所绑架的孩子!那天晚上,我的确感到这事没这么简单,所以故意拍照,装作自己是一位水帖的吧友,继而故意拍下你犯罪线索的特写,并艾特了我多年的同事
@御雷神龙X 警官,果然不出我所料,在众目睽睽,证据了然,和自己内心痛苦的挣扎中,你还是作了最后一搏,试图利用大众对事实认知的缺失来抹杀我这为数不多的目击者,但是现在,你的阴谋已经败露了,向微月政府自首吧,或许我们会宽恕你,让你内心中因自己背德行为产生的痛苦得到减免,当然你还得交出被你拐骗的那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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