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又一个朋克摇滚的种类,说起来比较复杂
以下是资料
众所周知,摇滚乐是一种异常强调"个性"的音乐形式,但在朋克摇滚之前这种"个性"通常总是通过一种"代言人"——摇滚明星表达出来的(在此之前地下音乐的社会影响较之主流势力远为逊色),70年代的商业化浪潮更加强化了这一点。
无论是Bob Dylan 也好,John Lennon也好,他们之所以能够使自己鲜明的个性影响青年一代或者表现了青年一代的个性,首先不是因为他们有"个性",而是因为他们的明星身份,其后他们才能够通过自己用聪明才智和努力赢得的这一份"话语权"来表达自己的这种"个性"(无论是音乐上的,还是人格魅力上的)。因此,在朋克摇滚出现之前摇滚乐的个性实际上是一种"明星的个性"或者"精英的个性"对于普通的爱乐者来说,他们始终摆脱不了"听者"或"接受者"的被动地位。但是这已经是一种进步了,这种"代言人"的产生毕竟是青年一代"民选"产生的,而并非是主流社会或者其他什么政治势力强加给他们的.当然,这些代言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代言人,毕竟还是因为他们代表了青年一代自己的声音。这也许就是摇滚的反叛精神为音乐带来的第一次"民主"。
但朋克摇滚却不满足于这些,不满足于这种"集中制的民主",他们要将"革命"进行到底。首先他们要做的就是废黜明星们话语权的垄断,让所有热爱音乐的人"自己动手"创造音乐,表达自己;要让所有人都真正"独立"地去搞音乐,而不使传统
英国不是朋克摇滚的诞生地,它依旧是朋克音乐盛行和产生文化碰撞的地方,紧紧把持住其与美国在表达愤怒和叛逆上的不同思想。
被誉为“英国朋克革命急先锋”的“性手枪”乐队。紧随其后的还有:碰撞、诅咒、洛克西、亵渎神灵等等。他们的音乐风格可能不大一样,但音乐的特点却同出一辙,那就是:反叛、反叛、再反叛!反叛传统、反叛制度、反叛日渐枯燥毫无激情和意义的生活,他们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带有一种强烈的革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