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燃没有《开工证》,工程本身涉嫌违规违法。
2房燃没有依照《物业法》取得2/3的业主同意。
3房燃在没有取得《开工证》《物业法》2/3业主同意的前题下,就破坏掉了所有燃气管线,涉嫌;
第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第二《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房燃集团在违规违法施工的过程中,造成居民家中爆炸,人员严重烧伤,造成断水,断电等各种严重后果,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由于房燃是违规违法开工,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又再没有合法性的基础上,造成严重后果,涉违法《刑法》一百一十八条,一百一十九条。
4房燃是施工方案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房山区工委,燕化集团的批文是代表区工委和燕化集团,并不是代表业主,燕山区几万户居民都是独立产权,受《物业法》保护。由于房燃外挂管线的方案没有得到业主2/3同意,并在在没有必要切断原有管线供气的情况下,破坏市政设施,造成了几万户居民,十几万人要购买燃气瓶,按房燃的外挂方案根本是不必要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属于不必要费用,也是不应该产生的费用,更不应该由业主承担。
2房燃没有依照《物业法》取得2/3的业主同意。
3房燃在没有取得《开工证》《物业法》2/3业主同意的前题下,就破坏掉了所有燃气管线,涉嫌;
第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第二《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房燃集团在违规违法施工的过程中,造成居民家中爆炸,人员严重烧伤,造成断水,断电等各种严重后果,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由于房燃是违规违法开工,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又再没有合法性的基础上,造成严重后果,涉违法《刑法》一百一十八条,一百一十九条。
4房燃是施工方案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房山区工委,燕化集团的批文是代表区工委和燕化集团,并不是代表业主,燕山区几万户居民都是独立产权,受《物业法》保护。由于房燃外挂管线的方案没有得到业主2/3同意,并在在没有必要切断原有管线供气的情况下,破坏市政设施,造成了几万户居民,十几万人要购买燃气瓶,按房燃的外挂方案根本是不必要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属于不必要费用,也是不应该产生的费用,更不应该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