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吧 关注:2,781,011贴子:81,835,527
  • 12回复贴,共1

现在连田言加入罗网的理由都要推翻了么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都看魔怔了。无论是序章,还是田言对纵横的口述“我有我的理由”,田言都无疑是在不受任何人所迫的情况下加入的罗网。但田猛出卖言妈给罗网时势必也会牵连到田言,这点通过田言对纵横的讲述也能证实,也就是说田言当时只要不是在之前就暴露了叛徒之女的身份,就必然处于一个受迫的状态,故她不是在这里加入的罗网。还有就是,在盖聂的追问下,田言也承认母亲被卖前,自己就已为了“亲自调查”而“身在罗网”,又附上一句“我有我的理由”。
不过鉴于田言的故事半真半假,尤其母亲被出卖的时间被大幅延后,我们不妨依然保留田言加入罗网时间晚于母亲被卖给罗网的假设。只是这样有几个点就比较牵强了。楼下详谈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1-03-07 16:29回复
    東海蒼梧、铁血监察长帝林、少司命只爱我. . . 被楼主禁言,将不能再进行回复
    我先提醒一下,田言所说的田猛出卖母亲行踪,要远远晚于母亲生产之夜被田猛废掉武功。这两个不是一件事。对这个有疑问的,建议重新看田言自述。
    至于田言跟赵高说的田猛“出卖了自己的妻子”是指其中哪件事,本贴不深究。本贴旨在探讨的是言妈的真实下落和田言的罗网之路问题。如果探讨出来了,可以尝试解答一下。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1-03-07 16:37
    收起回复
      接主楼
      首先,田言要先摆脱受迫状态,再悄悄主动加入罗网。能够帮助她摆脱的,要么田猛亲自说服罗网放过女儿,要么言妈牺牲自己,被带走作人质,或者,这两个一起。那么接下来大家不妨想一下,继这些事发生后再加入罗网的田言,面临的将是什么,她在罗网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定位?
      只要罗网不是一上来就信任和看好她,或者一上来就赋予她特殊使命,她在农家的地位必然要低于大部分已经被渗透的弟子和堂主,但根据目前的剧情来看,田言的罗网身份在农家隐藏极深,不亚于田猛的惊鲵身份生前在农家的隐藏程度,甚至连田猛都不知道田言的罗网身份和天字一等武功(存疑,这点只在田言口述里被变相承认过)。另一个就是她的修炼问题和晋升问题。在此之前,最好先试着粗略推一下田猛到底什么时候交换的言妈行踪,从而推测田言加入罗网的最早时间。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1-03-07 16:38
      回复
        剧中现在只说了田猛在“发现罗网渗透农家”,并“意识到罗网可以帮他实现掌控农家的野心”后,拿言妈行踪作为交换。这个时间范围就太大了,上至魁隗堂丑闻,下至侠魁失踪,田猛勾结罗网的第一步可能在这中间的任意时间点迈出(我倾向于侠魁失踪之后,在此不作论证),所以我们需要另寻角度,比如不妨想一下:罗网从田猛交换的情报中到底得到了有关言妈的什么信息,结果如何?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1-03-07 16:47
        回复
          以序章的“人可以死,但剑不能亡”为切入点,我们直接可以先得到一个结论:赵高找到惊鲵剑前,活着的言妈不在罗网手里,否则,“人可以死”四字,纯属不知所云。因此,如果我们假设剑和人的下落是来自田猛的同一批情报的话,也就是说罗网已知言妈存活并隐匿于农家,那么赵高这句话,再次显得诡异。这句话给我的感觉是:人是死是活,不重要了,枯骨也无所谓是不是言妈,只要剑没死就行。
          因此,最大的可能是罗网在得知言妈藏匿农家前,自行找到了惊鲵剑。田猛只把言妈人交了出去。
          这样来看,3L的时间问题依然无法攻克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1-03-07 17:27
          收起回复
            问题回到3L,田猛向罗网出卖言妈行踪时间不明 -> 田言加入罗网时间不明 -> 无法通过信任和武功修炼的问题判断罗网田言在农家的地位是否合理。下面我们重新换个角度:论田言的叛徒之女身份究竟是如何暴露的,及其对田言的影响。


            IP属地:美国8楼2021-03-07 19:16
            收起回复
              现在大众对田言的认知,要么全黑,要么全白;要么是个背地里完全效力罗网的骗人精,要么就是个倒戈罗网的抗秦英雄。真的肤浅。写了那么多贴子,都没用。序章出来那会其实就能对田言这个人猜个大概了,然而实在遗憾。这个贴子没有太大分析必要了。一会直接上结论。


              IP属地:美国23楼2021-03-08 12:31
              收起回复
                直接上结论吧,整太多分析过程也不易于消化,让我想起来自己之前连载两年多的苍龙七宿分析贴基本无人问津,最后另开一贴直接呈上分析结论,几个小时内贴吧加精+知乎专栏转载……
                其实结论就还是我前一篇主题贴第二章的内容。言妈生完天赐被田猛驱逐以绝后患,从此生死不明,田言主动步入母亲后尘加入罗网一探究竟。田猛为获侠魁之位,首次向罗网透露前任惊鲵曾藏匿农家的事实,并交换其行踪,田言叛徒之女的身份也随之暴露,但一方面田言已受罗网器重并在罗网对农家的布局中长期承担特殊角色,另一方面田猛不希望田言参与罗网事宜,故田言叛徒之女的身份没有为她在罗网的活动本身带来太多不便。罗网接到田猛线索取回惊鲵剑,但没有找到任何言妈存活的痕迹,遂不再追究,但对田言谎称已将其母监护起来,确保前者继续为自己效力。接下来数年,田猛继续出卖兄弟、出卖农家,并作出自己可以接任侠魁的承诺,被赵高赋予惊鲵剑,位列天字一等,却迟迟无法兑现承诺。后神农令现世,身为青龙计划传承人的田猛深知此举会令农家不是被【毁灭】就是被【掌控】。田言据此推测田猛仍在犹豫是否保全农家,甚至他已想出破局办法,故果断做掉田猛,其新任惊鲵的身份也随之生效。至此,六堂失去平衡,全面内斗开始,罗网对【掌控】农家不再看好,因为田猛死后,自己人里面已没有竞争侠魁的有力人选,所以对于接下来的行动,众人(也包括罗网)的普遍预测为:农家会先在内斗中消耗实力,顺便搅乱江湖格局,王离再以剿匪之名收拾残局彻底【毁灭】农家,最后石头归还帝国,而惊鲵只需在石头上刻好字,以及应对章邯这样的变数即可,无需去争侠魁,毕竟那块石头才是最重要的,而且无论毁灭还是掌控,扶苏的农家这座靠山肯定是倒了。然而,继任惊鲵的田言却通过实际行动向罗网证明,【掌控】农家依然是可以实现的,田猛没做成的,她能做成,同时也说明自己正二八经地比前者更有资格获得惊鲵剑。在接下来的对话中,田言又进一步证明了对罗网的“忠诚”。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34楼2021-03-09 08:21
                收起回复
                  结贴。


                  IP属地:美国35楼2021-03-09 08:41
                  收起回复
                    这个就是这些天的全部成果了:网页链接 收手了。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38楼2021-03-09 16:33
                    回复
                      懒得再多说。还是亮明我的态度,如果你内心认定五六部是衔接不上的,建议不要再参与剧情讨论,因为已经毫无意义。个人觉得嘴上说着五六部接不上却还在那一个劲纠结剧情问题的实属滑稽,既然接不上,那它们就是两部可以单独成立的作品,各走各的剧情,哪来的问题可言?如果你像我一样致力于让它们接上,就要高度重视第五部,当然,大原则是不管哪部逻辑都不能乱,但现在不少分析过于依赖第六部了,甚至有些本来在第五部就有的逻辑环节,在第六部没有,部分人宁可在第六部就地脑补也不回去看下第五部。剩下的直接看图吧 不多说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43楼2021-04-27 20:48
                      回复
                        一天到晚都是“田言洗白”。。。玄机根本就没洗过田言。注意我说的是玄机,是从创作者的角度。凡是觉得玄机在洗田言、特别是说玄机心中的田言就是救 世主形象的那些人,你们真的没看懂玄机,没看懂玄机对田言的真正态度,也不知道玄机的问题真正出在哪。喷来喷去 洗来洗去 几乎没有一个好好回归剧情本身的。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46楼2021-05-08 14:05
                        回复
                          总的说来,农家线除了田猛“出卖自己的妻子”发生的确切时间外,应该没有疑点了,追过我贴子的应该都了解。凡是觉得其他任何地方还有不明白的,一般你多回去看几遍、嚼一嚼台词,应该就不会再有太大问题,如果还有问题,要么是个人阅读理解方式问题,要么就是需要作一些额外的逻辑推导,鄙人也欢迎大家多多留言、提问和探讨。有问题一定要提出来啊朋友们,特别是各位觉得重要但我觉得没那么重要所以就一直没分析到的某些地方,请务必提醒我,多谢。(钓鱼的就别来了)


                          IP属地:美国来自iPhone客户端49楼2021-05-13 17: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