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标题所见,不公平铸成的“公平”,是公平吗?想了很久,并非我想打大旗,立牌坊,而是我认为这个问题能覆盖的简直太多了,没有界定的边界,且自谦来说各位都比我有见识多了,所以不一一举例了。在此我也不废话,给出自己的想法假设有几个人,十几个人站在同一个赛道,同一个起跑点,同一年龄等等,一共跑100m。那么随着发号令响起,跑到第一的结果是能够接受的,公正的但如果参加的人中夹进许多先天腿脚不便的人,而主办方要求正常人后撤几步或者几米,十米也好,开始跑,这样是比赛无论谁得到了奖次能说是公正合理的吗?我觉得我打的比方可能有点抽象,但我想说的是社会上存在天赋不一的人,而有天赋的人花费尽可能少的时间,精力得到的贡献和结果都比
天赋低的人要花费的时间精力个人要多得多的多。
然而这又是受现代规则牵引着,使得贡献多的人往往得到的结果,收获的丰厚就并没有那么多,贡献少的人收获的丰厚往往没那么少。这又怎样去区分权力和义务相平衡的正义?应当更关注贡献越多的人或是只能贡献那么多的人?其实罗尔斯觉得我们应该更关注后者,并不是比较谁贡献更多,而是比较谁能更努力即更贴切社会应该的分配方式。
但其实这种观点也被很多人质疑,比如有个著名的提问:若如这样所说,就像一个家庭要无条件完全的把一切资源都给能力最差的孩子,这其实非常不合理。
我必须承认,这以上我打出的我的观点均是源于正义论的开篇评价,我就那么用了。这个问题就如同开头所说,我认为不该设有界限,那么问问各位吧友,你们认为用不公平铸成的“公平”是公平吗?对正义的看法呢?#真理# #社会学# #伦理学#
本人声明,此贴作为讨论思想为用,不具备现实意义,谢绝直球涉嫌,请理性讨论
天赋低的人要花费的时间精力个人要多得多的多。
然而这又是受现代规则牵引着,使得贡献多的人往往得到的结果,收获的丰厚就并没有那么多,贡献少的人收获的丰厚往往没那么少。这又怎样去区分权力和义务相平衡的正义?应当更关注贡献越多的人或是只能贡献那么多的人?其实罗尔斯觉得我们应该更关注后者,并不是比较谁贡献更多,而是比较谁能更努力即更贴切社会应该的分配方式。
但其实这种观点也被很多人质疑,比如有个著名的提问:若如这样所说,就像一个家庭要无条件完全的把一切资源都给能力最差的孩子,这其实非常不合理。
我必须承认,这以上我打出的我的观点均是源于正义论的开篇评价,我就那么用了。这个问题就如同开头所说,我认为不该设有界限,那么问问各位吧友,你们认为用不公平铸成的“公平”是公平吗?对正义的看法呢?#真理# #社会学# #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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