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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乙积存了很多旧书,在微信朋友圈中打折出售。甲从乙处购买了一本《司考真题1000道》,在微信中误将地址写成了邻居丙的,于是书被快递送到丙处。恰好丙也在同一时间向乙订购了一本《司考真题1000道》,遂将送到的书放心收下。事后丙自己订购的书也送到,丙才发现真相。甲找上门向丙要书,丙因先送到的书放在学校自习室里,不方便取,遂将后送到的书拿给甲搪塞。试论述先送到的书和后送到的书各自的物权变动情况,并说明理由。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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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面这个理解的对么 订立动产抵押合同但未登记,即该合同产生内部约束效力,约束合同双方;而登记产生动产抵押权,由此有了外部效力,约束所有人,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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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产证是什么?房屋产权归属它决定的了吗?回答是否定的。根据高等法院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说明,房屋登记簿(房产证)“它只是行政机关经过形式审查所进行的公示形式,不是授权,不是权利本身”。专业法律人士认为,对发生争议的不动产物权归属的最终判断应当依赖于对原因行为或买卖等基础关系的审查,而不应当以房屋登记簿(房产证)为依据确认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产证只是公示形式,就好比校徽,你戴了校徽,公示你是某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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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告王素娟与被告陈慧平系继母女关系。王素娟的丈夫即陈慧平的生父陈光明在1998年去世,留下夫妻共同修建的房屋5间,一直由王素娟与陈慧平共同居住使用,其中王素娟居住东边两间,陈慧平居住西边三间。2012年,王素娟去国外居住,五间房均由陈慧平居住。2015年,陈慧平未经王素娟同意,擅自通过熟人将房产变更为自己所有。2016年,王素娟得知后要求析产,主张自己有三间房的权利,陈慧平不同意,主张五间房均为自己所有,并不承认王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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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8岁的时候一家三口买了一套房子。 10岁的时候父母离异,她跟了父亲,房子归母亲。 过了几年,父亲和母亲都找了新的伴侣。 两年后,母亲由于医疗事故去世,由于去得太突然,没有遗嘱。 现在,母亲的老公想把房子占为己有。请问这房子的产权应该属于谁(房产证上的名字在前几年都不曾变更过) 请大家支招,这房子属于我的朋友吗?这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唯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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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担责。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不合法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当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债权人在签订担保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相关法条参考:《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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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题。小区公共车位物业是否有权出租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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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果家住顶楼,顶楼的使用权是属于顶楼住户吗? 如果顶楼受到破坏,谁出资来修葺? 造成漏雨的话,那维修费用谁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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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情是这样的 我家住顶楼 8楼 6楼的住户在2002年底 在楼顶私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一直到今天没拆除 怎么样才能让他把太阳能热水器 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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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外围有广场 广场外侧有车辆防撞杆 这部分区域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吗? 城管是否可以强制管理广场上的底商? 广场路面有瓷砖,雨雪天气路滑,行人容易摔倒,这部分应该找谁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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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小区2015年6月交房时有300多个地面停车位,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合同上未有明确标注小区是人车分流小区。在入住率不高的情况下开发商把原有的地面停车位全部改成了绿化甚至去问物业也不知道只是说当时买房子时说小区是人车分流小区有人去政府闹了一下就把地面停车位变成了绿化。物业也拿不出业主的同意书面申请,2016年开始打12345找各种部门解决小区停车位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小区的物业费是物业打电话过来就去交。我到底还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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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买了小区的二楼,有露台的,邻居的露台在我的露台旁,只是中间是一条开发商弄的铁栏杆。刚开始的时候邻居没问过我们的意见就私自拆了栏杆砌墙,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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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首先,经历过不规范交易合约的人数不胜数,甲方通常会对乙方售卖出的物件进行非法抢夺性回收,滥作二次贩卖等…这些严重扰乱了交易市场的规范…并合关联到收养法的规范化,为了不让孤儿成为人贩子的收益工具一直被灌毒残害,冒充真父母监管不到位的监护人也应剥夺收养权禁止窃读生命进行二次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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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首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继父母子女关系同等视为父母子女关系。王素娟与陈光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修建的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且由于房屋本身的不可分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陈光明死亡时,(如果他的父母,即陈慧平的祖父母已不在人世),则有仅剩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王素娟和陈慧平分割其遗产,王素娟本身具有五间房屋中2.5间的所有权(基于婚姻关系终止所得),剩余2.5间系陈光明的遗产,由王素娟和陈慧平各自分得1.25间。即王0013求助:传说落云国国民以捕鱼为生,信奉“谁捕的鱼,归谁所有,他人不得抢夺”的祖训,秩序井然。但在10年前,落云国出现抢夺现象,并愈演愈烈。1年前,国王颁布的“祖训维持法”生效。该法重申:“谁捕的鱼,归谁所有,他人不得抢夺。”半年前的一天,张某捕鱼而归,见大街小巷张贴着宣传“祖训维持法”的标语,看看自己所捕捞的鱼,喜不自胜。 根据“祖训维持法”中“谁捕的鱼,归谁所有”的规定,可以得出“张某捕的鱼,归张某所0楼下吊顶空调一开,导致我楼上地面就开始出水,该怎么办?01有没有一项物权制度从民法通则到物权法到民法典草案一直是在变的?0福建石狮这边50产权的房子能不能入户0请问物权法是否有相关规定? 我们这栋楼目前正在进行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停车位十分紧张,紧贴楼后的空地被社区圈定,成了他们的院子,并在入口加装了门禁,车不让进,请问这是否合法?0案例 B向A提供一笔1万欧元的贷款。相应地,B请求A提供抵押权登记,A同意。原先约定登记证书不交付,不过,B还是取得了登记证。10年之后,B罹患精神病,大家都不知情。 B将此附带抵押权的债权转让给C并办理公证,从C处获得7千元对价。 C将全部财产都投资到债权,无钱支付,由其妻子F向B支付了7千元,C取得抵押权证书。 2年以后,C与F离婚。F认为,是她自己支付的7千元,所以,她应该享有此债权及抵押权。同时,F想恶心一下她前夫,于是,F就抵000原告王素娟与被告陈慧平系继母女关系。王素娟的丈夫即陈慧平的生父陈光明在1998年去世,留下夫妻共同修建的房屋5间,一直有王素娟与陈慧平共同居住使用,其中王素娟居住东边两间,陈慧平居住西边三间。2012年,王素娟去国外居住,五间房均由陈慧平居住。2015年,陈慧平未经王素娟的同意,擅自通过熟人将房产变更为自己所有。2016年,王素娟得知后要求析产,主张自己有三间房的权利,陈慧平不同意,主张五间房均为自己所有,并不承认王为1哪位大神🈶《中国物权法研究》梁慧星版本的网盘或者链接?在线等,急0各位,大二学渣想问下让与担保最后还是要拍卖标的物用价金受偿,那个普通的担保有啥区别啊,如果不能直接获得标的所有权的话2[案例] 某高校有跨校听讲座的传统,甲无力购置新车,本系女生乙怜惜甲求知心切,遂与甲约定,将其借给男生丙使用保管的旧山地车低价卖与甲。两人10月10号签订合同,规定“甲应于10月15号向乙交款1000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即可向丙索要山地车。”乙随后通知了丙。10月15日甲向乙如数付款,鉴于丙正在参加学校自行车协会活动,而甲忙于模拟法庭比赛,甲一直未向丙索要该车。 11月14号乙因购物未能及时剁手,积欠室友女生丁1500元。乙2请问老师们物权法最新版是哪一年的0我家管道出现问题造成楼下邻居家漏水,目前已经处理完成,是我找的施工队修理的。现在邻居就家里损失找我索要赔偿5000元。我个人觉得可以赔偿,但5000元太多了。请问一下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是否有法律明确规定应该照要价赔偿?谢谢各位1物权法作业,大家救救孩子吧 实践中,父母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对所产生的有关问题依公示公信原则应如何处理啊0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查封、拍卖、强制执行位于太原市长风 西大街裕峰花园 B 幢 2 单元第 10 层 1002 号房屋(该房屋为 小产权 房,以下简称“1002 号房屋”)的行为不合法。 一、 太原市 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对 小产权房 2 1002 号房屋采取强制 执行措施的过程事实 。 2013 年 5 月 24 日,我公司与郑波就郑芳向民生银行金融借贷 担保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郑波将其所购买的 1002 号房屋进 行了抵押反担保,次日将房屋向情况反映人进行了移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