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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1-04-29 16:39回复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看不出来。
    应该是有吧,但是,反正就是看不出来。
    不过,李庄与法制却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李庄是律师,律师制度是我国法制的一部分。
    所以,不管李庄其人究竟如何,律师职业还得存在,律师执业行为还得存在。
    只能放过李庄,否则法庭里的辩护人席老是空着,不好看,且浪费。
    律师职业有无存在必要?这是个有答案的问题,律师法就是答案。但是这个答案一直不被主流所信服。
    中国社会存在了几千年,从来没有律师,律师这个职业是舶来品。这个舶来品与其它舶来品一样,是用来进行对传统的改造。
    律师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没有律师的保护,当事人想保护自己的权利门儿都没有。有律师的保护,当事人想保护自己的权利,还是没门儿。


    2楼2011-04-2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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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会说,谁说没门?门多的是,政府,公检法,人大、媒体...多的是!
      是啊,那还要律师干什么?
      问题多多,解决不了先放下,说点高兴的。
      江北区检察院撤诉不久以后,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此事经媒体公开报道后,就会在社会上形成一个共识的效应:撤诉以后就做不起诉决定。别拖拖拉拉把被告人关在看守所里放着不管。
      撤诉就意味着被告人没事儿了。怎么就关在里面出不来了呢?这个程序漏洞不是说比天大,但比斗大多了。律师们最激动的事情应该是在这里。老李的贡献不能忘记。
      当然,李庄被不起诉有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就是李庄漏罪案的前罪导致李庄在本案中处于羁押状态。不起诉决定不会引发国家赔偿和释放被告人的后果。
      但是,希望的出现比没有要强太多了。新的国家赔偿法和越来越宽松的政治环境都是希望的背景。


      3楼2011-04-2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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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你们上海的证券律师吧。


        5楼2011-04-2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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