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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汉代旅舍探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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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积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北京 100871)


1楼2011-07-22 13:51回复
    [摘 要] 在先秦与秦朝的基础上,汉代的旅舍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汉代的旅舍以官营为主,私营为辅。官营旅舍分为邸、传舍、亭传三类。邸主要设于首都,接待来京的诸侯王、郡守及少数族与外国的君长等;因其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国邸、郡邸与蛮夷邸。传舍设于驿道,主要供各类官员使用,间或也接待一些普通人。亭传设于乡下,既接待官员,也可以接受外出的老百姓居住。这三类旅舍基本上不属于商业性的公共设施,而与当时的行政制度紧密相关,实际上是行政制度的派生物。这些旅舍例由政府不同机构的官员负责管理,并且形成了一些内容丰富的管理制度。这种官营旅舍的类型与管理模式,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旅舍制度奠定了基础。汉代的私营旅舍,西汉时期虽然一直存在,但大规模发展是在东汉时期。它是一种纯商业性的服务机构,颇能满足人们的出行需要。私营旅舍的大量出现,是东汉时期人口流动加剧和工商业发展繁荣的反映。
    [关键词] 汉代;旅舍;邸;传舍;亭传
    [中图分类号] K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917(2008)02-0059-07


    2楼2011-07-22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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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引《魏策》与《蔺相如传》,秦国将传舍用为旅舍已经为时很久了。《史记》卷92《淮阴侯列传》云:“(汉王)至,宿传舍。”同书卷97《郦生传》云:“沛公至高阳传舍,使人召郦生。”这是楚汉相争时期的事情,这些传舍都应当是秦朝的旧物。这表明当时传舍所具有的旅舍的功能已经非常突出,并且遍布各地了。汉承秦制,传舍的功用一仍旧贯。所以后人注释“传舍”,便迳称其为“客馆也”②。
      秦汉都推行郡县制,传舍很可能由各县来负责管理工作,推测县令、长的副手——丞,就在直接主管传舍事务①。关于传舍内部的情况,因史料缺乏,现在只可略知一点。《后汉书》卷1上《光武帝纪》更始二年云:
      至饶阳,官属皆乏食。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传吏方进食,从者饥,争夺之。传吏疑其伪,乃椎鼓数十通,绐言邯郸将军至,官属皆失色。光武升车欲驰;既而惧不免,徐还坐,曰:“请邯郸将军入。”久乃驾去。传中人遥语门者闭之。门长曰:“天下讵可知?而闭长者乎?”[1]12
      这是属于内郡的传舍。从这段记载来看,传舍中有若干“传吏”,他们是传舍中处理具体事务的人。还有“门长”、“门者”,应是负责登记与管理出入的人。传舍有鼓,其作用一在于通报高官贵客的到来,使传舍中人有所警惧;另在于传达警闻,使客人闻声行动。


      4楼2011-07-2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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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郡也置有传舍。《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云:“显美传舍斗食啬夫莫君里公乘谢横中功一劳二岁二月 今肩水候官士吏代郑昌成。”边郡传舍的负责人称为啬夫,秩俸是斗食。
        作为官办的旅舍,传舍的主要功用是:
        1•供皇帝巡幸地方时居住。汉代的皇帝经常离京外出巡游,要是外地没有离宫别馆,一般就在各地的传舍下榻。传舍固有的接待能力、安全条件,便于承担这种任务。《后汉书》卷82《方术列传》李注引谢承《后汉书》云:“(谢)夷吾雅性明远,能决断罪疑。行部始到南阳县,遇孝章皇帝巡狩,驾幸鲁阳,有诏敕荆州刺史入传录见囚徒,诫长吏‘勿废旧仪,朕将览焉’。上临西厢南面,夷吾处东厢,分帷隔中央。”[1]2714按此处的“传”,即指鲁阳传舍。显然,汉章帝巡游时就住在传舍。
        2•供中央派往地方“巡行”的使者居住。汉廷为了更好地了解地方的情况,或为了指导督促地方工作,经常派遣使者下去。这些使者一般乘传车出行,住处就是传舍。《汉书》卷90《酷吏传》云:“岁余,故城父令公孙勇与客胡倩等谋反,倩诈称光禄大夫,从车骑数十,言使督盗贼,止陈留传舍,太守谒见,欲收取之。”[2]3664上引范书《光武帝纪》亦云“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1]12


        5楼2011-07-2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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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供出征将领在路途居住。《汉书》卷68《霍光传》云:“会(霍去病)为票骑将军击匈奴,道过河东,河东太守郊迎,负驽矢先驱,到平阳传舍。”[2]2931
          4•供诸侯王就国和入京朝请、奔丧或入继大统时居住。《汉书》卷68《霍光传》,大臣奏昌邑王刘贺的罪行云:“使从官掠女子载衣车,内所居传舍。”[2]2940
          5•供太守“行县”及其属官下去料理公务时居住。汉代太守于每年春天,例要前往属县劝课农桑或审理刑案,平反冤狱,称为“行县”,也称为“行春”或“颁春”。太守行县,皆在各县的传舍居住。《汉书》卷76《韩延寿传》云:“(韩延寿)行县至高陵,民有昆弟相与讼田自言,延寿大伤之,……是日移病不听事,因入卧传舍,闭合思过。”[2]3213同书卷84《翟方进传》附《翟义传》云:“宛令刘立与曲阳侯为婚,又素著名州郡,轻义年少。义行太守事,行县至宛,丞相史在传舍。立持酒肴谒丞相史,对饮未讫,会义亦往。”[2]3424-3425
          督邮是一郡负责监察的官员,权力极大,经常单独到各县纠察不法。督邮下去,也在传舍居住。《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云:“建宁二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范)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1]2207
          此外太守上调中央机构任职,赴京途中也在传舍休息。《后汉书》卷62《陈寔传》叙颖川太守高伦被征为尚书,“郡中士大夫送至轮氏传舍”。[1]2065


          6楼2011-07-2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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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供刺史“行部”时居住。汉武帝元封五年,始创刺史制度。刺史的主要职责在于督责诸侯、郡守及地方豪强。刺史于每年秋冬季节要到所属郡国巡察,称为“行部”②。刺史行部,亦例住传舍。《汉书》卷86《何武传》云:“武为刺史,……行部必先即学官见诸生,试其诵论,问以得失,然后入传舍,出记问垦田顷亩,五谷美恶,已乃见二千石,以为常。”[2]3483《太平御览》卷263《职官部》引谢承《后汉书》云:“陈茂,豫州刺史周敞辟为别驾从事,与俱行部。到颖川阳翟传,传中有置美酒一押[柙]。”[3]1230按文中的“传”即指传舍。西汉时期,刺史在地方没有治所,所以传舍实际上就是刺史行部时的办公场所。如果刺史行部不在传舍而在其他地方居住,则为法所禁。《汉书》卷72《鲍宣传》丞相司直郭钦奏刺史鲍宣云:“行部乘传去法驾,乘一马,舍宿乡亭,为众所非。”[2]3088鲍宣最终因此而被免职。
            7•供国家特征的一些人士上下往来时居住。汉代标榜以孝治天下,所以常征辟一些所谓年高有德之人到京师任官。《汉书》卷72《两龚传》云:“自昭帝时,涿郡韩福以德行征至京师,赐策书束帛遣归。诏曰:‘朕闵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悌以教乡里。行道舍传舍,县次具酒肉,食从者及马。……’”[2]3083这道诏书以法令的形式将此类人士的住宿待遇明确下来,令地方执行。直到王莽时,这一规定仍然在行用①。


            7楼2011-07-2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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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几类人员,因位尊职显,传舍遇上他们入住,往往会收拾一新,并以美酒佳肴相款待。前引谢承书云豫州别驾周敞与刺史陈茂一同行部,入颍川阳翟传舍,“见传中置美酒一押[柙],敞去,敕御驺载酒以行”。不仅如此,每遇这些贵客入住,地方守令除前往迎接外,还要设筵款待,并要亲自奉陪。前引《霍光传》之霍去病事,《魏相传》之桑弘羊门客事,《翟义传》之丞相史事,都是明证。这样的行为靡财误事,病民不少。汉宣帝时曾就此类现象明令批评。《汉书》卷8《宣帝纪》元康二年诏云:“或擅兴徭役,饰厨传,越法逾职,以取名誉。”[2]256颜注引韦昭之说云:“厨谓饮食,传谓传舍。言修饰意气,以称过使而已。”[2]256然而这样的诏书实际上不过具文而已,终两汉之世,这种现象不仅始终存在,而且愈演愈烈。
              除接待上面的几类因公入住的人员以外,传舍也接待一些因私事而入住的高官及其官属。《后汉书》卷37《桓荣传》附《桓晔传》云:“晔字文林,一名严,尤修志介。姑为司空杨赐夫人。初(桓)鸾卒, 姑归宁赴哀,将至,止于传舍,整饰从者而后入,晔心非之。”[1]1259
              不仅如此,传舍也向普通人开放。《史记》卷49《外戚世家》叙汉文帝窦太后之兄广国,幼年被人掠卖。等到文帝时,广国听说窦后与自己同籍同姓,就前往长安相认。见到窦后以后,窦后问他何以为验,他回答说:“姊去我西时,与我决于传舍中,丐沐沐我,请食饭我,乃去。”[4]1973汉代,行人外出都需要持有合法的证明(如符、传、过所等),这样既可以通行,也可以住宿。
              传舍本是驿传的一部分,所以邮驿之事也在这里进行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传舍也用来拘禁人犯。西汉的灌夫就曾被丞相田蚡关押在传舍之中。


              8楼2011-07-22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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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延字君子,蕲县人也。……家贫母老,周流佣赁。尝避地于庐江临湖县种瓜,后到吴郡海盐,取卒月直,赁作半路亭父以养其母。是时吴会未分,山阴冯敷为督邮,到县,延持箒往,敷知其贤者,下车谢,使入亭,请与饮食,脱衣与之,饷钱不受。[1]1558
                细绎文义,当以应氏前说为是。亭长是一级乡官,须有一定的身份才可以担任,似无“赁作”之理,而施延“持埽”以迎来客,恰与“亭父掌开闭埽除”的职司相符。
                然而一亭三人,大约是最初的编制规定。随着亭所承担的功能日益增多,区区三人怕是难以应付越来越多的事务。极有可能在原来的编制之外,又略加扩大。不仅如此,有的地方还雇佣了计月取值的佣工(如施延之类),甚至还使用奴隶来干活。《后汉书》卷48《应奉传》注引谢承《后汉书》云:“奉云:‘前食颍川纶氏都亭,亭长胡奴名禄,以饮浆来,何不在疏?’”[1]1607这是亭长使用奴隶的显证。亭中人数的增加,反映出亭中事务的增多,人口流量的增大。
                汉代,亭不仅遍布全国的乡村,就是郡治、县治和首都也是所在多有。首都的亭有的设于城门附近,有的设于市区中间。设于郡治和县治的亭称为都亭。这些亭同乡下的亭一样,也都可以供人住宿。


                10楼2011-07-2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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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亭传主要分布在乡村,比起传舍来规格要低得多,服务设施也差一些。不过,其旅客仍然以官员为主。其中有来自中央的各种官员,也有地方的守令及其属官。这些过客有的因行部、行县或赴任而来,有的则因升迁、调任、致仕或免职而去,有的是前往京师送交计簿,有的则是告假还乡①。可以说是熙熙攘攘,络绎于道。
                  凡遇重要的官客,亭长不敢怠慢,都要组织人力,将房舍清扫一新,并备下酒肉,空舍以待。《后汉书》卷39《赵孝传》云:
                  父普,王莽时为田禾将军,任孝为郎。每告归,常白衣布担。尝从长安归,欲止邮亭。亭长先时闻孝当过,以有长者客,洒扫待之。[1]1298-1299
                  同书卷76《循吏列传》云:
                  (刘)宠前后历宰二郡,累登卿相,……尝出京师,欲息亭舍,亭吏止之,曰:“整顿洒扫,以待刘公,不可得止。”[1]2479
                  有时,为了修筑道桥以迎接贵客,亭长或其他地方长吏竟随意抢夺老百姓的牲口加以使用,或者擅自征用民力。同书卷83《逸民(韩康)列传》云:
                  桓帝乃备玄纁之礼,以安车聘之。使者奉诏造康,康不得已,乃许诺。……至亭,亭长以韩征君当过,方发人牛修道桥。及见康柴车幅巾,以为田叟也,使夺其牛。康即释驾与之。有顷,使者至,夺牛翁乃征君也。[1]2771


                  11楼2011-07-2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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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往的旅客往往提轻挟重,一些人便产生觊觎之念,于是图财害命,打劫旅客的事情时有发生。特别是东汉的一些地方,由于吏治废驰,有的亭长干脆干起杀人越货的勾当,亭传也就成了可怕的黑店。《太平御览》卷194《居处部》引谢承《后汉书》云:
                    仓(苍)梧广信女子苏娥,行宿鹊巢亭,为亭长龚寿所杀,及婢,致富,取其财物,埋置楼下。交趾刺史周敞行部宿亭,觉寿奸罪,奏之,杀寿。[3]938
                    《后汉书》卷81《独行列传》云:
                    王忳字少林,……仕郡功曹,州治中从事。举茂才,除郿令。到官,至郿亭。亭长曰:“亭有鬼,数杀过客,不可宿也。”忳曰:“仁胜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止宿。夜中闻有女子称冤之声, 忳曰:“有何枉状,可前求理乎?”女子曰:“无衣,不敢进。”忳便投衣与之。女子乃前诉曰:“妾夫为涪令,之官过宿此亭,亭长无状,贼杀妾家十余口,埋在楼下,悉取财货。”忳问亭长姓名,女子曰:“即今门下游徼者也。”……明旦召游徼诘问,具服罪,即收系,及同谋十余人悉伏辜。[1]2680-2681
                    亭舍是客舍,又是施政的场所。亭长的工作如何、政绩如何,常常能够从亭传反映出来,所以东汉人有“观政于亭传”的说法。这反映了当时人对于亭传的重要性的认识。亭传过客相望,往来不断,对于及时传播政令大有好处。所以汉代重要的文告常张挂于亭传,所谓“遍书乡亭、市里显见处,令民尽知之”也。
                    两汉的亭传,适应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对于有效地控制地方,保证中央政令及时贯彻下去,并最大限度地保持行政的高效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3楼2011-07-2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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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典型地说明,当时的贵戚之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开办旅舍可以大获其利,所以一有机会,便群起而为之。汉末的仲长统就曾对“豪人货殖,馆舍遍于州郡”的现象进行了激烈的抨击,表明这已经不是偶然的表现,而是相当普遍的行为了。②而这恰好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东汉时期人们自由活动的空间,比起西汉来是大大地扩展了。
                      私人旅舍要开展经营活动,自然就会选择雇佣劳动的方式。《后汉书》卷53《黄宪传》云:“黄宪字叔度,汝南慎阳人也。世贫贱,父为牛医。颍川淑到慎阳,遇宪于逆旅,时年十四,淑竦然异之,与语,移日不能去。”[1]1744黄宪何以呆在逆旅?其实传文已把答案揭示出来了。黄宪家贫,尽管年仅十四,但已在逆旅当了佣工。受雇于旅舍,可能是东汉一些贫苦人的一条生活出路。
                      除了像黄宪这样的临时雇工外,私营旅舍也会使用奴隶。东汉时期,私人拥有奴隶是十分普通的事情,而使用奴隶的范围也是非常广泛的。用奴隶经商做买卖,已为人们所熟悉。既然官府兴办的亭传可以使用奴隶劳动,私人开设的馆舍更该如此了。
                      私营旅舍的主要服务对象多是非官身份的普通人,其中主要部分是商人。这一点,汉灵帝开旅舍的游戏便是明证。商人周流各地,只能以旅舍为家。私人旅舍出入方便,服务周到,他们自然乐意来下榻。此外,外出求学的学子也是重要的客流。上引张楷事就是很生动的例证。东汉时期,外出求学成为一种浓厚的风气。京师洛阳为太学所在地,通儒名士,聚集此地自不用说,就是洛阳以外的地方,也有一些为学人仰慕的硕学名师。学子们慕其大名,往往负笈而往。这就造成了东汉特有的人文景观:名师所至,“学者随之,所居成市”。可见,对于大多数学子来说,私人旅舍是他们首先选择的住宿地点。


                      16楼2011-07-2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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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总结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汉代的旅舍,一方面继承了秦代的基本体制,另一方面在新的社会条件下,不断丰富自身的内容。汉代的官营旅舍分为邸、传舍和亭传三类。这种类型的划分,不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自然选择的结果,而是秦汉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产物。就其来源来讲,它是当时官僚机构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就各类旅舍的运行情况来看,它们能够适应当时郡县制度的需要,对于有效地传达中央政令,保持较高的行政效率,密切中央与地方的联系,促进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都发挥了有益的作用。汉代奠定的这种官营旅舍的格局和经营模式,成为后来各个封建时代的样板,其影响是非常久远的。在中国古代的旅舍发展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但是,官营旅舍难以满足普通人外出的住宿需要。由于东汉时期人口流动的限制逐步放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外出经商、求学或从事其他的活动,私营旅舍便迅速发展起来。这些客舍遍布于城乡各地,极大地方便了来往的旅客,并进一步诱发了人口的流动,从而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两汉旅舍类别的变化与发展,从一个侧面说明,东汉人口自由迁徙的限制远宽于西汉,人口的流动规模也大大超过西汉。这既是东汉统治者积极推行宽大政治的结果,也是东汉社会的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结果。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东汉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估计不足,看来应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18楼2011-07-2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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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有《传食律》。《晋书》卷30《刑法志》云:“秦世旧有厩置、乘传、副车、食厨……”
                          ② 见《后汉书》卷1《武帝纪》“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李贤注。
                          ①《汉书》卷74《魏相传》云:“(魏相)为茂陵令,顷之,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诈称御史止传,丞不以时谒,客怒缚丞,相疑其有奸,收捕案治其罪,论客弃市,茂陵大治。”据此推测,当时若有贵客来传舍下榻,丞要按时拜谒,这是一种例行的礼节。这样做,恐与丞直接主管传舍工作有关。
                          ②《汉书》卷6《武帝纪》元狩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颜注云:“《汉旧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
                          


                          19楼2011-07-2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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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汉书》卷72《两龚传》云:“王莽依故事,白遣(龚)胜、(邴)汉。策曰:‘赐帛及行道舍宿,岁时羊酒衣衾,皆如韩福故事。……’”
                            ② 贺昌群《烽燧考》云:“汉时传舍亦行邮递之事,考察团简:‘□□□□□□刺史治所\传舍以邮行(M.———D.24之3)’。”载《贺昌群史学论著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7页。
                            ③ 《汉书》卷69《赵充国传》云:“计度临羌,东至浩亹,羌虏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垦者,可二千顷以上,其间邮亭多败坏者。”同书卷89《循吏列传》云:“太守(黄)霸为选择良吏,分部宣布诏令,令民咸知上意。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后汉书》卷87《西羌传》云:“滇零遣人寇褒中,燔粪烧邮亭,大掠百姓。”有的学者认为“汉代的传舍有时也叫邮亭”(赵克尧《汉代的“传”,乘传与传舍》,载《江汉论坛》1984年第12期),这恐怕是误解。汉代传舍是传舍,邮亭是邮亭,二者级别不一,殊难等同。汉代文献中找不出一个将传舍叫做邮亭的例证。汉人把亭称做“亭传”,乃是因亭舍象传舍一样,有留客住宿的功能,这与亭有邮驿功能而称“邮亭”,都是同一用法。如果传舍与邮亭真为一回事,那么西汉时期刺史行部可以舍宿传舍而不允许舍宿乡亭,又该如何解释呢?
                            ④ 《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


                            20楼2011-07-2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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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汉书》卷89《循吏列传》云:“(太守黄霸)尝欲有所司察,择年长廉吏遣行,属令周密。吏出,不敢舍邮亭,食于道旁,鸟攫其肉。”《后汉书》卷81《独行列传》云:“范冉字云史,……与汉中李固、河内王奂亲善,……及奂迁汉阳太守,将行,冉与弟协步赍麦酒,于道侧设以待之。冉见奂车徒络绎,遂不自闻,惟与弟共辩论于路。奂识其声,即下车与相揖对。奂曰:‘行路仓卒,非陈契阔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叙分隔。’”又云:“王纁字少林,……举茂才,除纁令。到官,至落纁亭。亭长曰:‘亭有鬼,不可宿也。’”同书卷83《逸民列传》云:“逢萌字子康,北海昌都人也。家贫,给事县为亭长,时尉行过亭,萌候迎拜谒,……”同书卷48《应奉传》注引谢承《后汉书》云:“奉少为上计吏,许训为计掾,俱到京师。训自发乡里,在路昼顿暮宿,所见长吏、宾客、亭长、吏卒、奴仆,训皆密疏姓名,欲试奉。还郡,出疏试奉。奉云:‘前食颍川纶氏都亭,亭长胡奴名禄,以饮浆来,何不在疏?’座中皆惊。”亭传各种住宿者的身份于此可见一斑。
                              ①《后汉书》卷24《马援传》叙马援征五溪蛮失利,耿舒等人遂上书谮之曰:“伏波类西域贾胡,到一处辄止,是以失利。”李贤注云:“言似商胡,所至之处辄停留。”
                              ①转引自张舜徽《郑学丛著》,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321页。
                              ②汉灵帝的一个荒诞行为则从另一种角度,提供了一种证明。《太平御览》卷847《饮食部》引司马彪《续汉书》云:“灵帝数游于西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身为商贾,行至客舍,采妇女下酒,因其饮食。”汉灵帝这个性喜玩乐的昏君,带人模拟的旅舍显然是私馆。灵帝选择这样一个游戏,实际是当时兴盛繁荣的私营旅舍业对人们行为发生影响的反映。它曲折地告诉人们东汉私人旅舍的发展已达到很高的程度。


                              21楼2011-07-2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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