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最早的成文法是公元前451年古罗马编的“十表”,第二年再编“二表”,先后锲于12块铜牌,史称“十二铜表法”。中国早期的成文法有: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将刑书铸在鼎上公布,公元前513年晋国再铸刑鼎,也是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二者都早于古罗马“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07年魏文侯用李悝变法,颁布的《法经》是集此前各诸侯国法律之大成的经典,并在此后的商鞅变法中成为制定秦律的蓝本。秦统一后推行于全国便是大秦律,此后“汉承秦律”,传到后世还有唐律、宋律……直到清代有大清律。
因为有人管法,追究死伤的责任,就得有人干检伤验尸的事。中国古代的勘查检验技术因此源远流长。经盛唐传到宋,宋又有很大发展,如宋代检验制度已有“报检、初检、覆检、免检”等程序的明确规定。与同时期欧洲盛行“神裁法”或通过“决斗”自行解决争端相比,中国法制的进步可不是一点点。宋慈知识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中国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在保留和传播中国悠久的文化方面实有当时世界上任何别的国家无法相比的优势。中国印刷术起于唐盛于宋,宋慈的故乡福建建阳恰是南宋三大出版中心之一,这就为宋慈集中国古代灿烂的法官勘查检验知识之大成备下极好条件。宋慈能开创性地树起标志着当时世界法医学最高水平的一座丰碑,实属中国古代文明发展之必然。
14世纪,没有任何别国的人写出法医学著作。
15世纪,也没有。
16世纪,还没有。
17世纪的1602年,意大利的佛图纳图·菲德利(Fortunatus Fidelis)写出欧洲最早的法医学著作。这是《洗冤集录》问世后350多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