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个“大灯”有多难?这是不少司机在夜间行车遇到对面“强光”刺激时的发问。甚至还有因此产生冲突者。而中央电视台此前报道的因为滥用远光灯致对面司机“突盲”造成一名行人死亡的悲剧更是警醒人心。在车辆不断增多的当下,对这个看似“细节”的关注其实也在发问我们的“汽车文明”是否与汽车的增幅保持了同步的增长。
祸起大灯:的哥街头开远光被殴打
1月11日21时左右,沧州市公安局巡警三大队302巡组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沧州市新华路二中西侧有人被打。接警后,巡警三大队302巡组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民警得知,一名出租车司机驾驶出租车行驶到沧州监狱对面狭长的小路上时,虽有路灯,但还是开启了远光灯,没有在意对面走走停停的行人用手遮住刺眼的强光。此时,两名男子招手示意停车,这名出租车司机以为二人要乘坐出租车,便将车停下,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车刚停稳,两名男子不由分说拉开车门冲着他便是一顿拳脚伺候,还没等出租车司机反应过来,打人者已经匆匆离开了现场。
了解情况后,巡警三大队民警在征得出租车司机同意后,将其带至辖区派出所备案。
警方呼吁:滥用远光灯存安全隐患
对于这起因滥用远光灯引发的冲突,沧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两辆车对向行驶而来,其中一辆车如果开着大灯,那对面车上的司机会因为光线刺眼而造成视力受损,多为突然致盲。虽然只是短暂性的,但却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遇有前方有行人或有非机动车横过马路这种情况时,更是危险。司机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不仅是不文明交通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但记者也了解到,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这样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夜间,而且处于车辆行驶的过程中,造成取证难、纠正难,给执法造成一定的难度。为此,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呼吁所有的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与安全,一定要文明驾驶,依法合理使用远光灯。
专家提示:司机不要做“路怒”族
市民质疑“关个‘大灯’有多难”?由此引发出一个现象———“路怒”。沧州师范学院教授苟增强表示,司机出车不要做“路怒”一族。有一项社会调查显示,71%的“路怒族”是“生活工作压力大的人”;68.6%的人是“对无序状态和不公正感觉愤慨又无处发泄的人”;63.3%的人选择“心态不平和的人”;63%的人表示是“有情绪无处发泄,生活中比较压抑的人”。
苟增强说,行车中的不如意,让人遭遇一种强烈的挫折感,导致个体心理产生一种不平衡感,生活与工作上的压力会在一瞬间被点燃。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和压力的增加,人们变得越来越急于求成,“路怒族”总量也会越来越多,对交通安全来说,也是一个隐患。苟增强说,驾车出行要心态平和,学会试着换位思考,文明行车,减少安全隐患。
市民热议:
大灯行车多是故意炫耀
记者采访了多位沧州市民对行车时开远光灯的看法。
陈先生:觉得市区现在开大灯的不多,但是有很多私自改装的,照着也特别亮,类似远光灯。特别是一些SUV改装的多,这种车底盘高,从对面来的时候特别刺眼。
曹先生:觉得开大灯的挺多。好多出租车都开大灯。还有好多吉普、SUV,车高,开大灯特别刺眼。那些开大灯的会车也不关大灯。还有在高速上,很多大货车的车尾的灯,应该是自己安装的,也特别刺眼。
网友“鱼会游泳”:一般遇到开大灯的情况,我就开大灯示意。偶尔会起作用,对方会关掉大灯,但对方绝大多数置之不理。这个时候我一般会放慢车速,等开大灯的车过去之后再过。最怕的是,在那种机动车和自行车混行的路上,如果对面来车开大灯,就根本看不清自行车和行人,特别危险。我真不明白,关个“大灯”有这么难吗?
林女士:晚上不太出来,但每次出来,一路上都能碰见几辆开大灯的车。对面来车开大灯,我就根本不能看见前面的路,只能减速慢行。最让人生气的是在小区里开大灯,白茫茫的就什么也看不清了,小区里行人又多,所以只能停车等待。我觉得大多数开大灯的是故意的,只有少数也许是不小心碰上了。
法律规定:
汽车灯光使用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5款明确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58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59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祸起大灯:的哥街头开远光被殴打
1月11日21时左右,沧州市公安局巡警三大队302巡组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沧州市新华路二中西侧有人被打。接警后,巡警三大队302巡组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民警得知,一名出租车司机驾驶出租车行驶到沧州监狱对面狭长的小路上时,虽有路灯,但还是开启了远光灯,没有在意对面走走停停的行人用手遮住刺眼的强光。此时,两名男子招手示意停车,这名出租车司机以为二人要乘坐出租车,便将车停下,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车刚停稳,两名男子不由分说拉开车门冲着他便是一顿拳脚伺候,还没等出租车司机反应过来,打人者已经匆匆离开了现场。
了解情况后,巡警三大队民警在征得出租车司机同意后,将其带至辖区派出所备案。
警方呼吁:滥用远光灯存安全隐患
对于这起因滥用远光灯引发的冲突,沧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两辆车对向行驶而来,其中一辆车如果开着大灯,那对面车上的司机会因为光线刺眼而造成视力受损,多为突然致盲。虽然只是短暂性的,但却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遇有前方有行人或有非机动车横过马路这种情况时,更是危险。司机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不仅是不文明交通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但记者也了解到,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这样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夜间,而且处于车辆行驶的过程中,造成取证难、纠正难,给执法造成一定的难度。为此,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呼吁所有的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与安全,一定要文明驾驶,依法合理使用远光灯。
专家提示:司机不要做“路怒”族
市民质疑“关个‘大灯’有多难”?由此引发出一个现象———“路怒”。沧州师范学院教授苟增强表示,司机出车不要做“路怒”一族。有一项社会调查显示,71%的“路怒族”是“生活工作压力大的人”;68.6%的人是“对无序状态和不公正感觉愤慨又无处发泄的人”;63.3%的人选择“心态不平和的人”;63%的人表示是“有情绪无处发泄,生活中比较压抑的人”。
苟增强说,行车中的不如意,让人遭遇一种强烈的挫折感,导致个体心理产生一种不平衡感,生活与工作上的压力会在一瞬间被点燃。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和压力的增加,人们变得越来越急于求成,“路怒族”总量也会越来越多,对交通安全来说,也是一个隐患。苟增强说,驾车出行要心态平和,学会试着换位思考,文明行车,减少安全隐患。
市民热议:
大灯行车多是故意炫耀
记者采访了多位沧州市民对行车时开远光灯的看法。
陈先生:觉得市区现在开大灯的不多,但是有很多私自改装的,照着也特别亮,类似远光灯。特别是一些SUV改装的多,这种车底盘高,从对面来的时候特别刺眼。
曹先生:觉得开大灯的挺多。好多出租车都开大灯。还有好多吉普、SUV,车高,开大灯特别刺眼。那些开大灯的会车也不关大灯。还有在高速上,很多大货车的车尾的灯,应该是自己安装的,也特别刺眼。
网友“鱼会游泳”:一般遇到开大灯的情况,我就开大灯示意。偶尔会起作用,对方会关掉大灯,但对方绝大多数置之不理。这个时候我一般会放慢车速,等开大灯的车过去之后再过。最怕的是,在那种机动车和自行车混行的路上,如果对面来车开大灯,就根本看不清自行车和行人,特别危险。我真不明白,关个“大灯”有这么难吗?
林女士:晚上不太出来,但每次出来,一路上都能碰见几辆开大灯的车。对面来车开大灯,我就根本不能看见前面的路,只能减速慢行。最让人生气的是在小区里开大灯,白茫茫的就什么也看不清了,小区里行人又多,所以只能停车等待。我觉得大多数开大灯的是故意的,只有少数也许是不小心碰上了。
法律规定:
汽车灯光使用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5款明确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58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59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