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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聊聊检非违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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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水户黄门的大日本史里的检非违使表序起头
上古神圣之治国也,内有五部之神,以掌其祭政,外有久米、大伴之兵,以职禁卫。太祖腾极,京师有臣、连、伴造,国县有国造、县主、官守相属,大小相维,易简而天下平矣。至大化更革,设官分职,多模仿唐制。於是置太政官以统八省,八省各帅其属,以分掌庶政。有侍从、纳言,以掌宣传,有弹正、刑部,以纠非违、断讼狱,有六卫府,以謢禁门,戒不虞,纲举目张,井然不紊,逮至后世,因循陵夷,事多废墬。夫既有其官矣,责以举其职可也。何用别设官,以致纷杂。自嵯峨帝好游幸,厌於听断,置藏人头二员,代听群议,以犯侍从、纳言之职。又置检非违使,以卫府兼之,以分弹正、刑部之任。帝之英明,岂不知使官修其职哉。盖惮於更张,取便一时,是乱之所由阶也。夫二职既设,则权势之所归,正官皆失其守,遂至以公卿为之别当。於是藏人之权,在侍从、纳言之上,检非违使违使之职,出弹正、刑部之右。古者枢机之官,变为冗员,先王之制,殆乎荒矣。呜呼不治其本而事其末,不相排挤则相推委者,势之必然也。及员赖朝之兴,奏请择公卿置议奏,举其所私昵者任之,而藏人失其职矣。置守护於京师,擢其家人补之,而检非违使又失其实焉。二职既丧其权,则朝廷大柄,举归之武人,岂可胜慨叹哉。要之二职固非正官也,而考之时势,则有关系极大者。故今错综诸书,表其职事、判官以上,以著国家衰替之由。作藏人、检非违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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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上海1楼2014-01-23 23:39回复
    然后谨遵御所陈例,不日起填
        ------不来喝一杯吗?(莞尔)


    IP属地:上海2楼2014-01-23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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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肥卫士...?前排购买千家小姐的标本..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1-23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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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如何,请姐姐大人务必不要沾染挖坑不填的恶习嗯…?
        坑坑洼洼的地面会被小白大人讨厌的…吧?(歪头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4-01-23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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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概是先黑六卫府然后再黑武士的节奏?


          IP属地:美国5楼2014-01-2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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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4-01-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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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非违使的设立


              自嵯峨帝好游幸,厌於听断,置藏人头二员,代听群议,以犯侍从、纳言之职。又置检非违使,以卫府兼之,以分弹正、刑部之任。——水户光圀《大日本史•检非违使表序》
              大同元年(806年),桓武天皇驾崩,平城天皇即位。这位中年即位的天皇锐意改革,将大量他认为冗杂的官司裁撤简并。比如原本令制下的卫府,分为卫门府,左右卫士府,左右兵卫府五府。之后又陆续增加了中卫府、近卫府、外卫府。光仁天皇时代裁撤了外卫府,而平城天皇又裁撤了卫门府,并将近卫府改名为左近卫府,中卫府改名右近卫府。大同四年(809年)平城天皇禅位于其弟,是为嵯峨天皇。嵯峨天皇又将左右卫士府改名为左右卫门府,这就形成了我们所熟悉的六卫府制度。
              而除了大量裁撤简并冗官冗职,平城•嵯峨天皇还成立不少律令外的组织,其中就有藏人所和检非违使厅。
              检非违使的设立,时间点并不能准确得知,只知道是弘仁年间(810~824年)。一般的说法是以初现于史料《文德实录》的弘仁七年(816年)为准。除此以外还有认为是弘仁二年(811年),「卫士府」改名为「卫门府」,设置卫门权佐之时等种种说法。
              此前发生的藤原药子之乱(810年),罪魁之一的藤原仲成(式家)被射杀,自此以后到保元之乱(1156年)为止,大约346年间并无基于律令的官方死刑判决。而文室绵麻吕东征虾夷凯旋(813年),此后朝廷动兵也进入一个相当消极和沉稳的年代。藤原氏虽执权柄,但尚未一家独大;天皇权力虽遭削弱,但尚未大权旁落。
              检非违使就诞生在这样一团祥和之气中。


              IP属地:上海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楼2014-01-25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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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家真是博学,来抱一个


                IP属地:山东8楼2014-01-2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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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职能有点像目付啊,话说原来牛若丸也是检非违使呀。


                  9楼2014-01-2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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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我们一般说的检非违使(也是本文主谈的未加定语的「检非违使」),是指京都的检非违使。除此以外,还有在地方上的国检非违使和郡检非违使以及神社(伊势神宫)的神郡检非违使。神郡检非违使创立于宽平九年(897年),地方的检非违使创立不详。因为它们的职责与京都的检非违使类似而本身存留的资料很少,因此不在主要谈及范围。
                    检非违使的立职


                    检非违使〔けびいし〕,《宇津保物语》中记略称为[ひい]。据《令集解》记:「非者非法也,违者违法也。」即检举纠察非法违法之事的(天皇的)使者之意。该职原则上是由左右卫门府的役人接受天皇的宣旨兼带,属令外官。
                    检非违使并未规定官位相当,只有因为本身是兼带职而因为习惯形成的官官相当(=兼带者的本官有一定对应关系)。
                    检非违使结构如下:
                    四等官:
                    •长官(カミ)
                    【检非违(使)别当〔べっとう〕】,定员一名。唐名「大理卿」,统领检非违使,为检非违使的最高长官。一般是由卫门督、兵卫督(从四位下相当),中纳言(从三位相当)或者参议(二~四位相当,但一般是四位参议兼带)兼带,承「使宣旨」而担任。无五位以下兼任的情况。唯一由大纳言以上的议政官兼任的是藤原忠平,他在升任大纳言的十一个月之内仍旧兼带检非违使别当。史料记载最早的别当是834年的文室秋津。
                    •次官(スケ)
                    【检非违(使)佐〔すけ〕】,定员2~4名。由卫门佐(从五位上相当)使宣旨兼带。一般由卫门权佐兼带。由于别当多由纳言、参议兼任,本官事务繁多,因此检非违佐成为检非违使厅的实际上负责人。同时兼任弁官、五位藏人、检非违使佐三职的情况称为「三事兼带」。史料记载最早的佐是824年的藤原永雄。
                    •判官(ジョウ)
                    【检非违(使)大尉〔たいじょう〕】
                    【检非违(使)少尉〔しょうじょう〕】
                    均由卫门尉(从六位上~正七位上相当)使宣旨兼带。大尉定员四人,少尉无定员。其中大尉由明法家世家•坂上氏、中原氏两家世袭,主掌审理与量刑。少尉则主掌指挥府生、看督长、放免等人搜查、追捕。追捕成效卓越的少尉被称为「追捕尉」。10世纪后半叶以来,大多由源平武士担任少尉,即「判官」。由于熟悉事务的中层干部并不多,而检非违使的任务又比较繁重,表现优异的大少尉们就会被叙留(=保持元官职提升官位)。卫门尉本身是六位相当,当叙留升任五位的时候则称为「大夫尉」「大夫判官」,为当时武士晋身殿上人之阶。
                    检非违使佐、尉唐名「廷尉」。


                    IP属地:上海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0楼2014-01-27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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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典(サカン)
                      【检非违(使)大志〔だいさかん〕】
                      【检非违(使)少志〔しょうさかん〕】
                      均由卫门志(正八位下~从八位上相当)使宣旨兼带。无定员。与尉类似,也同样参与搜查、追捕、裁断、量刑。由明法家兼任的志称为「道志」。
                      杂任:
                      【府生】
                      与其余官司的史生相似的下级书记官,同样也会参与搜捕和量刑。员不定,一般在1~4人之间。
                      【看督长〔かどのおさ〕】
                      从火长中选拔而来。本职是牢狱长(《政事要略》:「看督长职者,狱直为最从政为善」),但后来也参与对罪犯的追捕。担当此役者,身穿赤色狩衣、白衣、布袴,手执白仗。一般有4名。
                      【案主〔あんじゅ〕】
                      从火长中选拔而来。管理厅内庶务,作成并管理厅内文书(《政事要略》:「案主,是掌厅文云云,非有采用难可勤仕」)或称案主长,但延熹式内只有(左右厅各)案主一人,无「长」字。其后人数渐增。
                      【火长〔かちょう〕】
                      检非违使属下,是从卫门府的卫士中选拔而来。大宝令规定,军队编制中十人为一火。看督长和案主都是从火长中选拔出来的。所以在不特定指的情况下,「火长」是包括看督长、案主在内的总称。左右厅各有火长九人,其中二人为看督长,一人为案主,其余为官人从者(=即直接划归其指挥,「佐从」「尉从」各两人,「志从」「府生从」各一人),加上划拨给别当、充当随身的火长两人,整个使厅应该有二十名火长。(弘仁式则记为有十人。)
                      【放免〔ほうめん〕(庁下部〔ちょうのしもべ〕】
                      将刑满释放的有前科的人充当。这些人一般都有轻罪前科,一方面熟知内情,一方面有把柄,使厅便利用这个便利的特点。是逮捕盗贼、拷问囚犯、押送远流犯的这类事务的实际执行人。不过,放免本身的不法行为也并不少见,施暴、敲诈、勒索屡见不鲜。
                      检非违使的武力主体是河内、摄津为主的畿内的当地势力(在地领主、有力农民)出身的「志」。十一世纪以来则变成以武士出身的「尉」为主体。
                      地方的检非违使则多依仗地方豪族。神郡检非违使则是以神民(神郡内的居民)充任,官方不给俸禄。


                      IP属地:上海11楼2014-01-2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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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之后顿时发现不明觉厉。。。。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1-31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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