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天吧 关注:14,694贴子:486,444
第一阶段最后一天的傍晚,不吃饭的一天时间过得很慢,写个帖子记录一下。原始体重61.7kg,第一天60.7kg,第二天59.7kg,匀速下降。不知道明早称会不会是58.7kg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7-05 16:00回复
    第一天在我来说是最难熬的,全身无力,喝了很多水,下午撑不住喝了一杯蜂蜜水。第二天就好多了,早起一杯淡盐水一杯温开水。今天第三天感觉也还好,嘴巴涩涩的,喝了蜂蜜红茶。饥饿会让人烦躁!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7-05 16:02
    收起回复
      习惯列表做记录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7-05 16:05
      回复
        明天就可以吃东西了,开心,刚刚让麻麻帮我采购明天的食材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7-05 16:06
        回复
          刚刚学的,明天早晨就这个了!银耳紫薯羹!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7-05 16:07
          回复
            第一天饿了不想坚持了,告诉自己,不能白白饿了一天,然后就第二天了。第二天馋了,告诉自己,都过去2/3了,放弃好可惜。今天第三天快要过去了,还好有坚持下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7-05 16:09
            回复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对食谱拿不准的盆友可以参考一下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7-05 16:09
              回复
                期待新的阶段!麻麻说我人变黄了,想也是,三天没有补充营养,黄也正常……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7-05 16:11
                回复
                  打算稍微修改一下21天法,饿了三天脸色很不好,黄黄的很难看。明天第二阶段第一天,晚上熬些红豆,红枣热量高,就等等再吃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7-05 21:17
                  回复
                    学车的时候认识一个搞养生的大姐,学到一个方子,红豆红枣血糯米/黑米莲子红糖,对女孩子调养身体很好,不长胖的哦!熬多点,吃的时候取出一些热一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4-07-05 21:18
                    回复
                      眼睛一睁发现房间有黄色的光,出太阳了!下了将近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7-06 06:49
                      回复
                        眼睛一睁发现房间有黄色的光,出太阳了!下了将近一星期的雨终于放晴,心情都跟着豁然开朗了。起床称重,59.0,好吧,今天没有达到我预想中的等差数列,不过也还好,瘦了1.4斤。至此,第一阶段结束,共减5.4斤!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7-06 06:51
                        回复
                          早餐:一杯盐水,麻麻早晨煮了红豆粥我捞了点米汤,还有就是银耳紫薯羹,应该放些冰糖葡萄干,不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我的份捞出来后给妈妈的份放了冰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4-07-06 08:40
                          回复
                            三天绝食让我习惯饥饿感了,吃一点点东西就觉得好安慰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4-07-06 09:27
                            回复
                              午餐:海带,冬瓜,小青菜,生菜,番茄,少许盐,点点菜籽油。味道还行!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4-07-06 12: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