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作者问题上,俞平伯曾经说曹作高续“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动摇。”由于是被作为一个确定的前提接受下来的,并未作任何的思索考全的功夫,因此,说了“无可动摇”,后来却一次又一次地动摇。他早先坚执的是“《红楼梦》 底作者和宝玉决是一而非二”[25] 的观念,就已经种下了他在“作者是曹雪芹”间题上的动摇性。1921 年5 月30 日他在写给顾领刚的信中说过 :
,假如陆续发见雪芹底生活人品大不类乎宝玉,我们与其假定《 红楼梦》 非作者自寓身世,不如《红楼梦》 底真作者非曹雪芹… … 但雪芹与宝玉底性格,知尚有可以符合之处,那自然不成问题,我们也可以逃这难关了! 我揣想如真作者隐去牲名,所谓“真事隐”;而空空道人、孔梅澳、曹雪芹,皆是假托的。[26]
当时俞平伯是“自叙传”坚定的信奉者,在他的笔下,“曹雪芹”三字不过是“作者”的同义语,如若除“本书”之外,没有“别书可以确证《红楼梦》 是曹雪芹做的”,或者日后发现的有关曹雪芹的材料与宝玉的性格不合,那他宁愿不承认曹雪芹是《 红楼梦》 的真作者,也要维护“自叙传”的权威的。
1921 年6 月24 日顾颉刚的信中提到“袁枚所记曹家事,到处错误”,又说,胡适所引《随园诗话》 ,与他所见的本子不同,“因此,我对于适之先生的引语颇有些不信任”。俞平伯的回信说:“袁枚原是个荒谬小人,其言自不足依据”, “你同适之所据之《 随园诗话》 竟大不相同,真是怪事,我想何妨找一本板本好的校对一下。照你所说,明义字我斋,竟活活有这么一个人,在适之竟把他消灭了。这真可怪得很!适之所做的《 考证》 现在看来的确已‘七洞八穿’了!这就是进步底证据。”[27]俞平伯此时已经萌发了对于胡适的疑间,只是没有加以深究。
《 红楼梦辨》 刊出不到一年,俞平伯已经有点儿“自悔其少作”了。他对于“自传说”发生了动摇;1925 年1 月,他说:《 红楼梦辨》 待修正的地方很多,而最先要修正的,“是《红楼梦》 为作者的自叙传这句话。”他反省了眼光的自觉地陷于“拘泥”,受胡、顾考证“癖气的薰陶”等。[28] 他这时已经站到了《红楼梦》 是“小说”而非“信史”的立场:
以此通则应用于《 红楼梦》 的研究,则一览可知此书之叙实分子决不如我们所悬拟的多。写贾氏的富责,或即取材于曹家;写宝玉的性格身世,或即取材于雪芹自己(其实作品中各项人物都分得作者个性的一面);写大观园之“十二钗”,或即取材于作者所透逢喜爱的诸女……这些话可以讲得通的。若说贾即是曹,宝玉即是雪芹,黛为某,钗为某,则大类“高山滚鼓”之谈炙。这何以异于影射?何以异于猜笨谜?… … 万不可说我们的方法聪明。因为我们实在用的是极相似的方法,虽然未必相同。老实说,我们还是他们的徒子徒孙呢,几时脱出他们的樊笼。[29]
此时俞平伯,已到了大彻大悟的边缘。可惜的是,俞平伯并没有继续深入思考下去。如他谈曹雪芹的卒年说:若照敦诚诗“四十年华付杳冥”推算,则“假定雪芹生于雍正二年甲辰,很觉自然”。这生年如果不错,则曹家的富贵繁华,“雪芹便赶不上了”。他说:“曹家的极盛时代,实当曹寅任上,若曹颙曹頫居官不久,已渐衰微,故认雪芹为曹寅之子,那最合适;如其为寅孙非子,便差了一些;及其卒年愈考愈晚,由甲申而壬午,而癸未,落后了三年,而他的寿数,没理由说他超过四十年,这个破绽便很明显了.”[30] 这是一般理念的推衍,而没有考虑到是否有鉴定材料真伪的必要。好在作者是否为曹雪芹,在他那里本来就不是决定性的,这是他与胡适不同的地方。
正因为如此,甲戌本的发现引起了他对作者和版本的双重疑问,他说:此书之价值亦有可商榷者,非脂评原本乃由后人过录,有三证焉。自第六回以后,往往于钞写时将墨笔先留一段空白,预备填入朱批,证一,误字甚多,证二;有文字虽不误而钞错位置的……证三。又凡朱笔所录是否均出于一人之手,抑经后人附益,亦属难定… … 第十三回(页三)于宝玉闻秦氏之死,有夹评曰,“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此不但违反上述之观点,且与全书之说宝玉亦属乖谬,岂亦出脂备手笔乎?是不可解……极疑辫惑,以俟后之观者。[31]
这段话表明,他对于胡适认定甲戌本“是世间最古的《 红楼梦》 写本”, 是“雪芹最初的稿本的原样子”的结论,并没有盲目信从,他最先提出怀疑的意见,因而是极为难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