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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腐臣^转文】耽美微小说,各种甜萌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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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肉有虐HE)攻是流连花丛阅人无数的京城千人斩大少爷,受是风流浪荡无比野性无边的魔都白斩鸡小痞子,攻受金风玉露一相逢,便每天玩花样每天做,后来受玩的太high心脏病发死在床上,攻也随之精尽人亡。甲乙表示:色欲应有度,和谐日万年。最后甲和乙HE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7楼2015-05-3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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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撮合他和她,而他刻意避开她。这天,他狠狠的给了他一拳愤怒的说“你知道她爱你,还躲她。你他妈人渣!”他顾不得嘴角渗着血,嘶吼道“是!我他妈人渣!我他妈变态!我他妈怎么会爱你…”看着他怔住的表情,他开始擦嘴角的血,之后轻轻的说“我不仅知道她爱我,我还知道,你爱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8楼2015-05-3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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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个性鲜明凌厉独立,却惟独顺着他依靠着他喜欢对他撒娇。他温和有礼谦谦君子,却惟独无法忍受别人伤害他。他因为他,爱上他的国家,他的同胞,所有和他有关的一切。他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像对孩子一样无限宠溺。他们是离开了彼此就无法生存的关系,这是国籍性别空间一切的一切都无法改变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1楼2015-05-3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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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公车飞驰而过,他苦笑的拿起手机:“亲爱的,今天我又睡过头错过公车了。”中午。他从花店出来,再次打起手机甜蜜一笑:“亲爱的,今天是你生日,我下午去看你好吗?”下午。墓碑前,他看着定格在黑白照中清秀的少年,红着眼眶微笑:“亲爱的,我真的想你了。”天空飞鸟划过,无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2楼2015-05-3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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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老师,下班啦?”“嗯,您找我有事?”“我……给您送……送点糖过来。”“刚子结婚了?恭喜啊!”“啊~算……算是吧!”“啧!老赵,什么叫算是,当年刚子可是我最得意的学生,加上陈工家那个老三,那一届就他俩出国了哦,去了哪儿?荷兰对不?”“嗯,那个,您吃的就是他俩的喜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3楼2015-05-3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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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离开的时候,对爱人说:“要笑着等我回来”!多年后,当他的战友送他回来时,机场痛哭的人群里,有个女人突兀的笑着,男人们哭了,“队长说,在所有哭着迎接他的人里,笑着的就是他的爱人”,女人终于掉了泪:“我弟弟一辈子都没等到他的爱人,可他为他笑了一辈子!现在,他们在一起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4楼2015-05-3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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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着他挽着新娘站在面前,笑了。他说,嫂子要是他欺负你要给我说啊!我替你揍他。-得得,你小子少说我坏话!-新娘新郎怎么只顾着那边啊!我们这边也顾到啊!-好。好。那么先走了,好好吃啊。-行啦行啦,走吧你!-你小子!-哈哈~新郎走开了。他还是弯腰狂笑,但是笑着笑着眼中却有了泪。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6楼2015-05-3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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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的时候,他是伴郎。进入礼堂的时候和我站在一起,看着我将迎娶的新娘。穿着曾经一起买的西装,他悄悄对我说一句话让我红了眼眶。“我们终于一起步入结婚殿堂。”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7楼2015-05-3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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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半年前爱上了一个人。今天,他敲开了那个人的家门,开门的是女孩,她剪了很短的头发。他有些恍惚,伸手要去抚摸她的脸,可随即便恸哭着跑掉了。女孩看着镜子中穿着男式西装的自己,然后用数月前沾满哥哥鲜血的双手捂脸痛哭了起来,原来无论长得再像,她也无法代替哥哥在他心中的位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8楼2015-05-3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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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躺在病床上不敢乱动,刚刚长好的伤口还很脆弱。想念的心早已发了芽,无耐他不能动他进不来。窗户处有响动,他小心的回头看,头发灿烂得像阳光一样的小子趴在玻璃上小心地踩着窗台,傻气地笑还唱着歌:“小兔子乖乖,把窗户开开,小豹子要进来~”艰难起身,再疼也要去看他这个爱惨了的笨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2楼2015-06-01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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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跟他一起长大。他学会吉他,他学会默默聆听他。他学打架,他学会包扎。他学会彻夜混酒吧,他学会定点捕获他。他学会高调钓班花,他学会暗暗替他送花。他学会加班不归家,他学会做宵夜却说路过外卖来骗他。他学会华尔兹步伐,他学会在舞会远远看着他。他学会解决单身化,他终于学会离开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3楼2015-06-0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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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27岁时遇见他,那时候春寒料峭,他开始在天黑之后的电台里说着自己的故事。他是个人气很高的明星,却对他情有独钟,会牵着他站在台上,在镁光灯下接受大家的注视,会带着他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会在夜里对着他说着自己默默的想念。他并不好看,惨白的脸色和过于鲜红的双颊,但是他爱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4楼2015-06-0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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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为救你而死。”他从外地赶到病床前,“这些年来处处与我作对,他果然还是对你不死心吧?”妻子拿出一叠信,他的眼神黯淡下来,“怎么,他当年给你的情书你还留着?”妻子没有回答,打开一封信指着开头称呼苦笑着说,“大火烧起来的时候,他破门而入,一脸惊恐……喊着你的名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5楼2015-06-0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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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意外失明,女友不离不弃。后来,她遭遇车祸,临终前把角膜捐给了我。护士告诉我,女友离开的时候微笑着,让我用她的眼睛代替她去好好看她眼中的世界。我睁着刚复明的双眼,泪如雨下。走上街头,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熟悉,只是所有男人的头顶都多了一个字,要不是“攻”,要不是“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7楼2015-06-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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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她和好友说,她哥哥介绍了男友给她,她爱上了。五年后的今天她便要和他成婚。她的哥哥高兴的做她的伴郎,她的好友做了伴娘。早上,她路过化妆间,却看见他拉着她的哥哥站在镜子前说,“这,才是绝配”。她咬着下唇转身想离开,却被一直跟着的她的好友紧紧搂在了怀里…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8楼2015-06-0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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