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想说的是以下几点:其一我这里是浙江省西部的某县,我们这里的司法所是直属司法所,换句话说与乡镇是没啥大关系的,乡镇干部的待遇我们是一样也没有(至少一年高出两万元),但乡镇干部的职能我们却一直是承担着的,还做着社区矫正这一大风险项目,同在乡镇工作,所谓的同工不同酬;第二,矫正经费是不发放到所里的,局里私自截留,日常经费几乎是捉襟见肘,上级领导下来接待都成问题,只能找乡镇帮忙解决,其中辛苦可想而知;第三公检法的改革在我们这里是都加上了1600元一个月的补贴,但我们司连个毛都没有,月收入是他们的一半,承担的工作却不轻松;第四,司法局一直给人一种清闲的思维定势,好不容易招进来几个公务员却被县里借调走了,还借了一年又一年,有的所里实际上只有一两人是真正干活的,工作日益复杂化、规范化,但工作队伍却得不到强化,所与所之间两极分化很严重,累死爹娘的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