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说起方大同的歌,萧敬腾从最一开始不了解但后来的喜欢到不行,大概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对于自己并不很擅长的骚灵与R&B,却独爱自家方先生的作品,几乎首首都可以唱几句。在萧敬腾还是新人,还在被方大同师兄带的时期,他刚刚开始听方大同的歌,当时他最喜欢的一首就是《够不够》。他自己也常常在私底下唱这首,说不出原因,就是喜欢。一直到后来在一起之后,方先生都还不知道这件事。 有天萧敬腾没有事情做,就跟着方先生跑去录音室去玩玩。方大同正好在忙一些混音的制作,萧敬腾在他旁边,一会拿起电吉他弹弹,一会去摆弄钢琴,自家方先生一直都很忙没搭理自己。萧敬腾噘了下嘴,就跑去帮他倒了杯温水放到他旁边,方大同抬眼看了看一直没安分下来的小朋友,手覆上他的,带着安抚意味地轻轻捏了捏他的手心。身旁人笑了笑,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愉悦地晃到钢琴旁边弹起曲子来。 “Another summer day……has come and gone away……in Paris or Rome……”萧敬腾低着声音弹唱,“but i wanna go home……”边弹边望着方大同的背影,手在琴键上敲下几个和弦,不自觉地断断续续地弹出他的曲子,“我写了这首歌,是一首简单的,不复杂也不难唱的那一种歌……”萧敬腾弹唱着越来越认真,唱着唱着抬起头无意间往方大同的方向瞟一眼,却发现那人已经摘了耳机,一脸笑意地望着自己。目光对上他的,萧敬腾也笑起来,习惯性地闭上眼睛继续弹完了整首曲子。听完自己恋人指尖之下自己的作品,方大同站起来转个身靠在桌沿,眼底的笑意愈发浓厚,看着萧敬腾从刚刚的认真一下子变回了平时大大咧咧的样子,吐吐舌从椅子上跳起来,眯着眼笑着问,“怎么样怎么样?” “还不错,头号Fans不是白当的。”方大同故作深沉地回答。萧敬腾边笑边几步走到方大同面前,双手抓着桌沿,仰头几乎跟他鼻尖贴着鼻尖,“忙完了吗?”“差不多了。”方大同揽住他的腰,低头碰了碰他鼻尖,“……仔细想想你唱我的歌不很常见啊。”萧敬腾听了转转眼珠,“嗯……我之前在私下倒是常常在唱,你都不知道的。”“是吗?”这倒是叫方大同有些惊讶,“都喜欢唱些什么?” 萧敬腾没有回答,颇为玩味地看了方大同一眼,伸手取下他颈间挂着的耳机戴到自己耳朵上,自顾自地在他电脑上找出歌曲的Demo伴奏,站到正好运作着的录音设备下。前奏一响起来,方大同就轻轻笑了出声,居然是这首《够不够》实在让他没想到。只见眼前人收起了笑脸,认真地唱起来。 “……你爸爸妈妈,不会随便让你嫁,有财能够讲话。 你君临天下,单位价格太浮夸,除非可以刷卡……” 方大同看着他的背影,还是像刚认识那时候一样瘦瘦小小一只,只不过长发变成短短的黑发,还是习惯性地一唱歌就闭着眼睛皱眉头。方大同一般在音乐之下都很专注不会分神,但除非是这个人唱歌,他的视线总是无法控制地落在这个人身上。他穿着有些宽松的黑色圆领毛衣,露出白皙纤细的脖颈,带着黑色项链而显得更好看。肩膀因为唱歌的认真微微耸起来,这人向来这样无意识诱人。方大同带着满眼的宠溺,放轻脚步走到他身后。 “……你的要求,让我发抖,已经拥有还没有拥有的够不够。够不够,做你的宝贝……” 听着恋人唱完这一句,方大同就按耐不住轻轻从身后将人圈进怀里,温柔的吻落在他的颈侧。萧敬腾感到身后的体温略微惊讶,缩了缩脖子也停下了演唱,不好意思地笑着,“怎么啦大同……”方大同勾起嘴角闭上眼,“没什么。你让我很惊喜。”如果换做别人,别说走过来拥抱,就连多靠近一步,方大同也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可是如果是萧敬腾,他根本没了那些这么多年来习惯般的自制力,对方就好似磁铁一样吸引着他,让他觉得所有拥抱和亲吻都那么理所当然。 自家小朋友仰着头在自己肩膀蹭啊蹭,愉悦的眸子里全是骄傲,“这首大概是我最喜欢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