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涉江采芙蓉》《古诗十九首》其六为《涉江采芙蓉》: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2](P27)
木斋认为,它“是曹植在建安十七年十月之际写作于长江边上的思念甄氏之作”,笔者认为这个说法没有根据。以下按木斋的思路,分几点进行论述。
(一)古今学者对于《古诗十九首》与曹植诗歌的区别,都有比较清晰的认识,认为古诗出于自然,浑然天成,不可句摘;曹诗作诗之迹明显,讲究章法、句法和用字,如胡应麟所说:“第汉诗如炉冶铸成,浑融无迹。魏诗虽极步骤,不免巧匠雕镌耳。”[3](P19)木斋认为:“曹植具有两种诗风,这两种诗风,既有前后期之不同,总体而言,前期作为贵胄公子游宴斗鸡,主体风格呈现了辞藻华赡、为文而文的一面;后期作品,表现为经历人生苦难之后的忧生之叹,则一洗繁华而为风骨之作。”[1](P200)从曹植诗歌的构成及前后变化来看,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但他又说:“曹植诗作中原本就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诗作、呈现两种不同的诗风,个中缘由,正与曹植与甄后的隐情有关。由于两者之间感情不可言传的私情性质,客观上需要曹植的诗歌写作的表达情感隐秘、简约。”[1](P201)这不仅不符合事实,也会使木斋先生的论证陷入尴尬的境地。
木斋说:“那么,曹植与甄后是何时开始相互发生恋情并开始写入诗赋作品之中呢?以笔者的研究来看,当是发生于建安十六年暑期之后,也就是曹丕带着曹植以及刘桢等六子大量写作游宴诗的时候。”“笔者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测,是由于曹植在建安十六年七月之后,写作了一系列暗指对甄氏的思念之作。”[1](P202)木斋认为创作于建安十六年的《离思赋》就是标志曹植与甄氏相恋之始的作品,赋曰:
在肇秋之嘉月,将耀师而西旗。余抱疾以宾从,扶衡轸而不怡。虑征期之方至,伤无阶以告辞。念慈君之光惠,庶没命而不疑。欲毕力于旌麾,将何心而远之!愿我君之自爱,为皇朝而宝己。水重深而鱼悦,林修茂而鸟喜。
赋前有小序说:“建安十六年,大军西讨马超,太子留监国,植时从焉。意有怀恋,遂作离思赋云。”[4](P40)《魏志·武帝纪》载云:“是时关中诸将疑繇欲自袭,马超遂与韩遂、杨秋、李堪、成宜等叛。遣曹仁讨之。超等屯潼关,公敕诸将:‘关西兵精悍,坚壁勿与战。’秋七月,公西征。”[5](P34)关于这次离别,曹丕也作有《感离赋》,其序说:“建安十六年,上西征,余居守,老母诸弟皆从,不胜思慕,乃作赋曰……”[6](P37)则曹植此赋创作于曹操西征之际,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曹植所“怀恋”之人是谁?木斋说:“那么,曹植所‘无阶以告辞’者为谁?不可能是曹丕,别说两人竞争,即便是当时关系还不那么紧张,也不会是‘无阶以告辞’。所谓‘无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台阶,而是一个抽象意义上的‘无阶’,是无法找到这个台阶去与心中思念之人告辞。”[1](P203)其实,曹植在序中已经特别点出“太子留监国”,则他所“怀恋”之人正是嫡兄曹丕。曹植天性孝友,他对父母、兄弟、姊妹,包括嫂子甄氏及朋友都怀有真挚深厚的情感,他的弟弟出继族父,他作有《释思赋》,其序说:“家弟出养族父郎中,伊予以兄弟之爱,心有恋然,作此赋以赠之。”[4](P51)曹丕是曹植的嫡亲兄长,曹植自始至终都对这位胞兄充满友爱和尊敬,所谓争立太子之事,不过是曹植的追随者意图攀龙附凤,横生事端,但即使在曹丕百般算计迫害其胞弟的时候,曹植也从没有一句怨言,做过一件对不起兄长的事,况且此时太子之争尚未发生,则此时与兄长分离,心有“怀恋”,非常合乎曹植的性格。
木斋说:“从全诗语气来看,曹植内心深处所记挂的,只能是一位自己深爱又不能去爱的人,而此人对皇朝至关重要:‘愿我君之自爱,为皇朝而宝己’,结尾将所思念者比喻为水、林,而将自己比喻为依附于水、林的鱼、鸟,不难看出,这正是写给甄氏而无从奉达的内心表白。史书记载曹植从十三岁就爱恋甄氏,苦于甄氏被曹丕捷足先登,‘擅室数岁’。此文的出现,也许能标志植、甄之间的感情在这个时期有所发展,从曹植系念的强度来说,应该说正是相互之间的相恋之始。”[1](P203)木斋对此赋的理解恐怕并不准确。我们且看辞赋的原文:“愿我君之自爱,为皇朝而宝己。”赵幼文注:“我君,盖谓曹操。”“皇朝指汉朝。宝己,珍重自己。”[4](P41)完全正确,这两句是曹植祝愿父亲为了汉朝的安危和前途,千万珍重自己,因为曹操作为国家的最高执政者,关系着汉朝的命运。后两句“水重深而鱼悦,林修茂而鸟喜”,意思是说:只要汉朝政权稳定,国家昌盛,我们曹家就会安享尊荣,乐受其成。可知此赋的创作与甄后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