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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的拜吧报道与陆续更新的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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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水瓶dalao的高看,邀请我到这个贴吧来玩。在吧里逛了一会后,觉得里面的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非常喜欢。
我在大学的前几年,的确是有些懒了,直到最近才重新拾起高中时读书的热情。为了督促一下自己读书的进度,外加与大家交流。我在这个贴里面不定期更新一下自己读一些书的笔记与心得吧。大多是我个人的一己之见,也请各位多多包涵。


IP属地:安徽1楼2017-12-02 20:42回复
    最近看完的是莫斯的《礼物》(书没在手边,只好随便找张图了)


    IP属地:安徽2楼2017-12-0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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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内容之前先扯点闲话吧。
      莫斯是法国的著名人类学家——当然,相较于他的学生列维-斯特劳斯以及他的老师和叔叔涂尔干而言,他的有名只是在人类学领域之内的。
      莫斯不怎么出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不怎么写书,尤其是大部头著作,他一般都在杂志上发表文章,这本《礼物》,其实就是他发在杂志上的一篇论文,除掉那些冗长的尾注,实际上只有一百页出头。另一方面,他远离田野考察这一人类学基本的工作方式,他的研究是在图书馆里,查看各位人类学家田野考察的成果,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书斋学者。


      IP属地:安徽3楼2017-12-0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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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礼物》这本小书很好的体现了莫斯的短小精悍的特点(马林诺夫斯基《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之中讲了几百页的“库拉”,在这里仅仅十多页就完成了)。书内容便如其名称一样,讲的是古代社会中“赠礼,收礼,回礼”的交换过程。
        在19世纪发展的不少经济学以及社会学理论之中,学者们习惯将原始人想当然地当作“功利的”,“自然经济的”,他们以物易物,以个体为单位进行单纯的经济交换——另外一种看法是,原始人是蒙昧的“共产主义者”,他们心甘情愿地进行共同劳动和分享。
        结合了20世纪的众多人类学考察结果之后,(考察对象主要是波利尼西亚,美拉尼西亚以及北美洲的土著居民;加上日耳曼法、罗马法和印度婆罗门的法律)用人类学基本的“比较”方法得出结论后,莫斯说,这些想法不对。原始人之中流行的交换模式是“礼物”,但是“送礼”也完全不是出自一种慷慨无私的大度。
        原始人为什么要送礼?他们并不是自愿的,而是出于某种“义务”;而送礼之后的回礼,也是由某种义务来决定的——中国的读者或许会非常自然地想起广泛存在的宴请——收礼金的社会活动。但是与这种仅仅只剩下了残余形式的活动不同,原始人是的的确确感受到了一种道德力量的胁迫。
        我们可以看看毛利人对于礼物之灵(hau)的认识,在那里,hau是一种依附在礼物上的东西,它使得礼物会无时不刻地回到最初的所有者那里去,即是礼物被多次转手了也是如此。接受礼物的每一个人都沾染了这种残余——因此,一旦某个人得到了回礼,他又会按照送礼的轨迹倒逆着把回礼转交回去,因此产生了一轮循环。要是哪个拒绝回礼,他就会受到谴责和诅咒。
        更大的例子是美拉尼西亚人的“库拉圈”,库拉是当地人的一种大型活动,酋长和几个下属们乘着独木舟绕着群岛环行。交换贝壳制成的“项链”和“臂镯”——一种是顺时针进行的,另一种是逆时针进行的,两种物品都是仪式用的奢侈品,甚至具有某些传奇与魔法寄宿在其中。交换也是按照送礼的模式进行的,送礼的一方恭谦地把礼物交出,另一方则傲慢地接受。不过,轮到对面回礼时,情形又会反过来了,由此形成了一种循环。整个库拉具有着一种庄严肃穆的氛围,乃至有多种巫术牵涉在其中。
        现代人也许会对此嗤之以鼻,因为这显得是一场无用功。不过,我们可以看到,在“礼物之灵”那里,人与人形成了紧密的联系;而在“库拉”那里,各个不同的部落形成了牢固的结合,一旦这种礼物交换进行了,这种礼物交换也同时是一种“收买”与“契约”,财产、人口都会在相互送礼的两家之中循环流动下去,一种繁荣也就此形成。
        正如书中引用的一首民谣里面说的:送礼的行为犹如一根针,在两块布之间来回行走,使得大家终成一体。


        IP属地:安徽4楼2017-12-0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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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就暂时更新到这里吧,有空的话我会把后半部分的笔记尽快补上的


          IP属地:安徽5楼2017-12-02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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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怕的大神来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12-02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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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观大神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7-12-02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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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书,毕竟莫斯是第一个进入法兰西学院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是第二个。莫斯最大贡献就是提出礼物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和社会等级的合法性。但是我怎么记得涂尔干是他的舅舅非叔叔。


                IP属地:辽宁8楼2017-12-03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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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礼物这种交换方式在社会各个阶层之中都普遍存在,但是它们很明显地带有“集体”的特点。残余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而是集体之间互相交换,设定契约——这些集体,小到家庭,大到一个部落,但无论如何,它们都是“总体的”,故而莫斯把这种交换称作“总体呈献”。
                  莫斯在书中主要考察的是部落首领的赠礼,部落首领之间的赠礼不仅包含了部落之间的经济交换(古代社会中几乎没有以个体为单位的经济交换),而且同时也确立了各个部落的地位。同时,酋长的礼物来自于他的属民,但是他在获得回礼之后又会把礼物赠送给属民,实现一种“再分配”。
                  在首领们那里,出现了一种极端而又激烈的形式,即“夸富宴”,莫斯把它也称为“竞技式的总体呈献”——它与我们熟知的石崇与王恺争豪的故事是类似的——但是,我们要再次强调,在夸富宴之中的,不是个人,而是以首领为代表的集体。
                  在“夸富宴”之中,各部落会进行宴请。所有的对象都应该被邀请到,否则就会被视为极大的侮辱。这样的道德训诫在某些原始社会那里演变成了传说:首领有一个可以变形为海獭捕鱼的孙子,为村子带来了许多财富。于是首领宴请各个部落,同时告诉他们不要伤害到自己的孙子。然而,他遗忘了一个部落,之后那个部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死了他的孙子。——这是否又和格林童话中的某一篇足够相似呢?未被邀请的巫婆给公主带来了诅咒。
                  在夸富宴上,主人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资源献出——否则就会丢脸(一个有趣的双关),丧失了佩戴纹饰与面具的权力。有的时候甚至会将自己部族的财物统统破毁掉,以此展现自己的富足。夸富宴是如此的激烈,乃至打斗也是其中常有的元素——不过,与部落之间爆发的流血冲突对比,这已经是一种温和的替代形式了。通过较为文明的斗争,各个部落的地位被确定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回请也同样是这一传统的根本,部落的付出,在将来会获得更大的回报。
                  莫斯认为,这类夸富宴上的损毁行为,有着一种更加深层的信仰因素,那就是献祭。残余夸富宴的不仅仅是“活着的”部族,还有那些已死的先灵。毁掉财务也被视作是对祖宗的祭祀,是一种活人对死人,对精灵们的馈赠。反过来,那些已死的祖先,会在将来的生产过程之中,保佑他们得到丰收。这样,通过夸富宴上的献祭,人与人,人与神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
                  晚一点的时候,这种观念演化成了“施舍”,众神已经同意,把给他们的祭品转交给穷人们。的确,就像传统文化之中,施舍是为了积德,在死后世界获得安宁与富足。原始人也有类似的想法:要是拒绝这一施舍(献祭),神灵就会驱散他们的好运,带走他们的财富。反之,献出礼物意味着会在将来获得更多的财富,甚至在死后世界还可以再享受到分发出去的物品。(《白色相簿》一般的双份快乐)馈赠的效用又在施舍之中重新呈现了。
                  以上说的都是原始社会的习俗,但是莫斯也考察到了这一习俗在古代法律之中的残余——不过,此处的各种词根分析过于繁琐,我就不在此赘述了。莫斯的考察也已基本结束了。
                  那么,莫斯希望他的研究为当下社会带来些什么呢?正如水瓶dalao提到了,礼物可以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与等级的合法性。现代人在社会中成为了没有“灵魂上”的相互关联的个体,有的只是各种分工合作。莫斯希望,通过礼物馈赠,能够把他们凝聚起来——举个例子,在不少中老年人怀念的那个“有人情味”的街坊社会之中,邻里之间相互馈赠交换着一些小的礼物(比如某家做了什么好吃的就会分发给大家共享),所有人因此结合为一体并获得了满足。
                  这种凝聚也不仅仅限于个人。企业,也应该像首领们一样,负担起对自己的员工们进行馈赠的义务,以此取代单纯的经济做法,除了机械式的支付工资以外就不闻不问。这使得员工们也对企业怀有感激,并且乐意为之服务。——我认为,莫斯在这里并非是要吹鼓一种“怀柔手段”,支持阶级固化,而是赋予了这种虚无缥缈的“人文关怀”具体的功用。社会中的个体们,不能仅仅视作是齿轮,上点油给点电力就飞速运转起来,只有相互之间的联结(也许就像《你的名字》里面的联结那样),才能营造一个和谐的氛围。
                  当然,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必须还抱有这样的警戒:许多馈赠制度的原始功效,已经逐渐转化了。正如某些地方翻来覆去地举行宴请的行为,已经使得许多上交礼金的人苦不堪言——礼物的社会效用已然消失,剩下的只有单纯的模仿。因此,我们必须承认,需要重视的不仅是馈赠的制度,更重要的是找回人人能够相互联结的土壤。除开它,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是纯粹的空中楼阁了。


                  IP属地:安徽9楼2017-12-0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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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关于莫斯的《礼物》,现在就暂告一段落了,下次有机会再更新点别的东西吧


                    IP属地:安徽10楼2017-12-0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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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12-0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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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母!是母母吗!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7-12-1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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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期末了,没什么看书的时间。我最近也有点懒加上注意力不集中,所以基本上都在荒废时间,暂且写本书讯和一个小笔记吧。
                          《质的量化与运动的量化——14世纪经院自然哲学的运动学初探》北京大学出版社,张卜天老师的著作。
                          张卜天老师是一位勤勉的翻译者,不到四十岁就快翻译了几十本学术著作,几个大出版社都有一套“张卜天译丛”(笑)。但是他本人的原作就少得可怜,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
                          张老师是我肥科的校友,和我一样就读于物理专业。不过本科毕业后他此后就去北大读科技哲学去了,此后的学术生涯里面一直致力于相关著作的翻译,对其他领域也多有涉猎(如牛津通识的《黑格尔》)。吐个槽,虽然肥科声称自己的科学哲学、科学史是全国领先,不过说实话,在西方这一块上似乎是不怎么在行。
                          这本《质的量化与运动的量化》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张老师的关注中心,即现代的自然科学如何从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与基督教之中发源的。这也是他翻译的“科学源流译丛”、“科学史译丛”的立足点。
                          这本书的结构是很清晰的,基本上是专题与时序的结合。时间轴是经院哲学从继承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观,到阿威罗伊等人的进一步发展阐释,再到奥卡姆向唯名论的革新,最后是牛津计算者(算数)们与巴黎学派(几何)的观点。专题上是从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理论”出发,展现“量的范畴”、“质的范畴”、“位置的范畴”,以及潜在可能的“运动的范畴”是如何14世纪在经院自然哲学之中被逐渐量化的,并在未来统一纳入到现代自然科学的体系中。
                          本书在大框架下非常好,但是细节部分还是有些粗糙了。书正文只有200页,有限的篇幅限制了比较详尽的说明。经院哲学的概念是很繁琐复杂的,出场人物也多,本书在进行描述时基本上把每个人的某一观点与他大的思想体系剥离了,所以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史料的罗列,有些让人遗憾。
                          我要讲的小笔记也就是从这本书里面截取的部分,加上一些杂七杂八看过的东西与自己的思考。主题的内容是“奥卡姆剃刀”。


                          IP属地:安徽14楼2017-12-2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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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发一段上来吧。。边打边发
                            我第一次听说“奥卡姆剃刀”的时候,大概是在七八年前刚上高中左右。是不是在某篇科学哲学相关的文章中看到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当时科学哲学还不像如今知乎这样流行。
                            剃刀的表述和现在通行的是一样的:“若无必要,勿增实体”。当时的我就简单地做了这样的理解,“实体”就是“实在的物体”。然后整个句子的意义就和现在不少“科学哲学普及者”的认识差不多了。所以后来我看到不少人赞美剃刀对自然科学的推动,并用这个观点来反对“上帝”的观念时,我没有感受到什么特别新奇的东西。相反,我产生了某种疑虑:一是上帝真的是“无必要”的吗?二是“实体”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是否就像汉语一样照搬字面意义就可以了?奥卡姆作为一个基督教的经院哲学家(当时我还不明白他的具体思想),他的理论理应与基督教是兼容的。
                            但是我很懒,虽然产生了疑惑也不想去深究,问题一搁置又是几年。不过好在最近总算有机会把这个问题弄得清楚些了。
                            我的结论是这样的:奥卡姆剃刀的确对自然科学产生了正面作用,但是完全不是现代的这个思路。当下对于剃刀的认识,很可能是一种近年来兴起的误用,就像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那样。(不过我没有什么证据,它也可能是上世纪某个科学哲学家的再发明,希望有了解的人告诉我一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奥卡姆剃刀提出的背景。
                            奥卡姆剃刀提出的时候,正是经院哲学达到顶峰的时候,奥卡姆剃刀就是为反对经院哲学的“实在论(唯实论)”而生的。有不少对中世纪哲学知之甚少的人,习惯于将经院哲学和“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划等号,其实不然。比如在经院哲学之前,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以奥古斯丁思想为基础的基督教哲学。经院哲学大体上的方向是,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与基督教信仰结合在一起,将古希腊异教思想中的“理性”纳入到了基督教信仰之中,这是它的重要特色。注意,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与现代科学中的“理性”有不小差异,此后我们会讲到这一点,否则很难理解为何反对理性的奥卡姆剃刀会为自然科学铺平道路。
                            关于“实在论”,我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做一些说明。
                            大多数人都对柏拉图“洞穴比喻”有所耳闻,柏拉图认为有一个外在的,更“高级”的理念世界,理念是公共的“共相”,同时也是独立存在的实体。亚里士多德继承并发扬了老师的观点,不过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共相的实体性是和所有独立的个体相关联的。进一步地,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这些实体是可以通过范畴学说,通过逻辑的“链”来被认识的。
                            在《范畴篇》里面,亚里士多德将“对主词进行谓述和言说的东西”称作范畴。他做了这样的区分(这一段可能比较绕)。
                            1、 可以对主词进行述说,但是不存在于主词中的东西。(在这里,“存在于主词之中”指的是脱离了主词就不能够独立存在的东西)如:XX是人,“人(一般的人)”被用来述说了XX,但是“人”并不依附于XX存在。
                            2、 可以对主词进行述说,又存在于主词中的东西。如:XX是白的,“白(一般的白)”被用来述说了XX,但是白这一属性必须依托于XX这个“基底”。
                            3、 不可以对主词进行述说,但是不存在于主词中的东西。比如“个别的人”。
                            4、 不可以对主词进行述说,但是存在于主词中的东西。比如“个别的白”。
                            这种区分是很麻烦的,不过我们也可以大致窥见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念”。在这种观念下,亚里士多德区分了第一实体与第二实体。第一实体指的是3中的那些东西,个别的人、个别的马。第二实体指的是1中的东西,人、马、动物等等,他们包含了3中的东西,又可以被分为“种”、“属”等。简单地理解下,他们是“个体”与“整体”的区分。
                            然后,亚里士多德将1-4进行了分类,分出了10种范畴:“实体”、“质”、“量”、“关系”、“位置”、“时间”、“姿态”、“具有”、“作用”、“承受”。
                            亚里士多德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静态的、依照逻辑的“链”上升的范畴构成的世界。亚里士多德的“理性”是建立在这种意义上的。他的这种观念,也许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希腊语特点对思维的影响,但这已经不从属于我们考虑的重点了。


                            IP属地:安徽15楼2017-12-23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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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膜拜大佬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7-12-2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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