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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谁来跟我干杯(古龙散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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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平估 



(一) 

人生是什么? 

“不如意事常八九。” 

人生中的确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明明已达到成功边缘的挫败。多年的幸福只因为一件小事而离散的婚姻,长久的奋斗只因为一点疏忽而造成的消沉。 

这些事情都常常会令人恨不得一头撞死,因为这些事情都是无可奈何的。 

“无可奈何”,岂非就正是人生中最悲伤中的悲伤。 

就算你有八百匹五花马、七千件千金裘,都拿去换了美酒,这种无可奈何的悲伤,还是无法消得去的。 

可是人生中无疑还是有很多值得珍惜的事,朋友间的一夕长谈,内心深处的一点点共鸣,风尘中偶然逢得的知己,在“世人皆曰杀”的情况中,偶然有一两人能“吾意独怜才”。 

这些都是能使人从内心深处感觉到温暖的事,只要有一点点这种温暖的回忆,已足以令人度过老年寂寞的冬天。 



(二) 

宝剑有双锋。 

人生中有很多事都一样。 

刺猬只有刺,没有皮毛,在寒冷时只有互相依偎取暖,也经常会刺痛对方。 

“我们靠在一起,虽然不冷了,可是却会刺痛,不靠在一起,虽然不痛,却会冷。”这是一种说法。 

“我们靠在一起,虽然有点痛,却不冷了,不靠在一起,虽然有点冷,却不痛了。”这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人也像刺猬一样,有的悲观,有的乐观,有的只想到痛苦的一面,却忘了人生中毕竟还有欢乐。 

我看电影,总喜欢有快乐的结局,我看小说,总喜欢有欢乐的结束。 

我自己写也一样。 

我总觉得,人生中不如意、不快乐的事已够多,已不需要我们再去增加。 

喜剧所表达的,也许永远不如悲剧那么深刻,欢乐的意境,也许永远没有悲伤那么高远。 

可是我宁愿上别人觉得我俗一点,我也宁可去歌颂欢乐,不愿去描叙悲伤。 

不管怎么样,阳光普照的大地,总比“灯火阑珊处”好。


20楼2006-01-0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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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不能 



    有人说,快乐是不能分享的,因为让你快乐的事,别人并不一定会觉得快乐,有时甚至反而会觉得嫉妒、愤怒、生气。 

    事实是不是这个样的?不是,至少我觉得,快乐并不是不能分享,因为你所让人分享到的,并不是那件令你快乐的事,而是一种快乐的气氛。 

    有一句已经快老掉牙的新名词说:“快乐与香水,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愉快。”在这句话也像是别的“老词”一样,有它一定的道理。 

    如果你心里快乐,显得生气勃勃,充沛活力,别人自然也会跟着受到你的鼓舞而振奋起来,如果你一定要学英国的顽固绅士和我们的魏晋的士大夫一样,一定要认为喜怒不形于色才算君子风度,那些别人当然也不能一口把你咬死。 

    最可怕的是,有些人非但不愿意让别人分享他的快乐,甚至不愿意让自己快乐起来,日日月月,每一天他好象都能找出一点能让他自己不快乐的理由来。 

    春天他总是要伤春短,秋白他总是难免悲秋,失意时垂头丧气,怨天尤人,得意时又怕半空中一跤从青云里跌出去,整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哪里能笑得出来。 

    遇见这种人,最好的法子就是是赶快溜之大吉。


    21楼2006-01-0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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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自由 



      (一) 

      一个朋友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想是最自由的。”因为每个人都可以随便去想。 

      他还说:“如果一个人放弃去想,这个人就放弃了他快乐的权利。” 

      这位朋友是我的挚友,有时候他放个屁,我都认为是香的,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同意。如果他说有一种有了两根鹿花角的能快速跑的动物是一条猪,我也同意。 

      可是我就不同意他关于“想”的那种说法。 

      ——因为只有“想”,才是最不自由的。 



      (二) 

      你可以去想你高兴去想的每一件事。 

      每个人都可以去想他高兴愿意去想的任何一件事。 

      你可以去想你是孙悟空,你可以去想你是秦始皇,你甚至可以去想你是玉皇大帝,为所欲为,随心所欲。 

      可是这不是想,而是幻想。 



      (三) 

      那么,“想是什么呢? 

      你做错了一件事,你一心“不去”想“它”,你爱过一个人,那个人抛弃了你,你发誓再也不去“想”这个人这件事了。 

      可是每当你人单影只,辗转不能成眠时,你要不去想的事,忽然在一刹那间就涌到你心头了。 

      ——人类为什么总是要想一些他不该想的事呢?这是不是人类最大的悲哀之一?


      22楼2006-01-0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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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江湖 



        (一) 

        看到那些曾经把快乐带给别人,自己也能想法子让自己快乐的女孩,就正如看到我的某一些朋友一样,总是会让我有干一杯的冲动。 

        那些朋友中大多数也跟我一样,少小离家、一知半解之间,只凭着一时血气之勇,也不知做过了多少似对似非的事,只求得一个问心无愧,倒也无所怨尤。 

        这些人之中,有一些在壮年时就已故去了,有些固然是因为恩怨难了,行走于暗巷之中,溅血于五步之内,可是多数还是因酒而死。 

        这是因为他们多专逞一时之意气,做匹夫之狂态?还是因为他们胸中都有些解不开的结,要借他人之杯酒,来浇自己胸中的块磊? 

        不管怎样,我死去的朋友们,我但愿你们都能安息。 



        (二)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相信自古以来,就有很多人有这种感触,只不过由我先把他从思想变为黑字,印在白纸上而已。 

        人在江湖,固然是身难由己,其实人不在江湖,又何尝能够由得自己呢?如果一时觉得气闷,就放歌纵酒,唯有令亲者痛,仇者快。 

        我也曾是酒徒,我也曾在生死间来去,我又何尝没有一些尖锥般的感触刺在心里?如今虽然自甘寂寞,远避山上,但却依然时常会有些身不由己的悲哀。 

        可是最近我已经懂了,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子的。


        25楼2006-01-0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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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变与成型 



          开始花钱,就得赚钱。 

          那时候我写的武侠小说,从《苍穹神剑》开始,接着的是: 

          《剑毒梅香》、《残金缺玉》、《游侠录》、《失魂引》、《剑客行》、《孤星传》、《湘妃剑》。 

          然后是: 

          《飘香剑雨》、《神君别传》、《情人箭》、《烷花洗剑录》、《大旗英雄传》、《武林外史》。 

          一直到《武林外史》,我的写作方式才渐渐有了些转变,渐渐脱离了别人的。然后就开始写自己的小说了。 

          《绝代双骄》、小李飞刀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楚留香的《铁血传奇》和《侠名留香》、《陆小凤传奇》、《七种武器》、《萧十一郎》、《流星·蝴蝶·剑》、《天涯·明月·刀》。 

          然后在别人口中总是带着三分谐笑味道的所谓“古龙式小说”、“古龙式文”、“古龙式对白”,才渐渐成型。


          27楼2006-01-0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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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往事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人,有的人喜欢追忆往事,有的人喜欢憧憬未来,但是也有些人认为,老时光不一定就是好时光,未来的事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预料的,只有“现在”最真实,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 

            这种人并不是没有事值得回忆,只不过通常都不太愿意去想它而已。 

            往事如烟,旧梦难寻,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做错的已经做错了,一个人已经应该在其中得到教训,又何必再去想?再想又有什么用? 

            可是每当良朋快聚,在盈樽的美酒渐渐从瓶子里消失,少年的豪情渐渐从肚子里升起来的时候,他们也难免会提起一些往事,一些快乐的往事。 

            让人伤心失望痛苦悔恨的事,他们是绝不会去想的。他们总是希望自己能为自己制造一点欢愉,也希望别人同样快乐。 

            所以我写稿多年,什么都写,就是不写别人的私事。 

            不写别人,当然更不写自己。 

            我一向认为每个人都有保留他自己隐私的权力。 

            可是每个人一生中多少总是有些有趣的事是希望别人共享的。如果一个人总是能让别人来分享他的快乐,这个世界岂非也会快乐得多。 

            所以现在我写这篇稿子,写我的思念和快乐日,其中当然也有些事,在当时看来虽然微不足道,后来却影响了我的一生,甚至改变了我的一生。


            29楼2006-01-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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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武侠 



              没有写武侠小说之前,我也和其它一些武侠作者一样,也是个武侠小说迷,而且也是从小人书看起的。 

              “小人书”就是连环图画,大小约和现在的卡式录音带相同,一本大约有百余页,一套大约有二三十本,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其中有几位作家如赵宏本、赵三岛、陈光镒、钱笑佛、只到现在我想起来印象还是很鲜明。 

              陈光镒喜欢画滑稽故事,从一只飞出笼子的鸟开始,画到鸡飞,蛋打,狗叫,人跳,碗破,汤泼,看得我们这些小孩几乎笑破肚子。 

              钱笑佛专画警世说部,说因果报应,劝人向善。赵宏本和赵三岛的就是正宗武侠了,《七侠五义》中展昭和欧阳春,郑证因创作的鹰爪王和飞刀谈五,到了他们笔下,好象都变成活生生的人。 

              那时候的小学生书包里,如果没有几本这样的小人书,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不知不觉小学生已经长大了,小人书已经不能再满足我们了,我们崇拜的偶像就从赵宏本转移到郑证因、朱贞木、白羽、王度庐和还珠楼主,在当时武侠作者中,最受一般人喜欢的大概就这五位。 

              然后就是金庸。 

              金庸小说的结构精密,文字简练,从《红楼梦》的文字和西洋文学中溶化脱变成另一种的形式,新的风格。如果我手边有十八本金庸的小说,只看十七本半我是绝对睡不着觉的。 

              于是我开始写了。 

              引起我写武侠小说最原始的动机并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是为了赚钱吃饭。 

              那时我才十八九岁,写的第一本小说叫《苍穹神剑》。 

              那是本破书,内容支离破碎,写得残缺不全,因为那时候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件正事。 

              如果连写作的人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作品,还有谁会重视它? 

              写了十年之后,我才渐渐开始对武侠小说有了一些新的观念,新的认识,因为直到那时候,我才接触到它内涵的精神。 

              一种“有所必为”的男子汉精神,一种永不屈服的意志和斗志,一种百折不回的决心。 

              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战斗精神。 

              这些精神只有让人振作向上,让人发奋图强,绝不会让人颓废消沉,让人看了之后想去自杀。 

              于是我也开始变了,开始正视我写的这一类小说的形态,也希望别人对它有正确的看法。 

              武侠小说也是小说的一种,它能够存在至今,当然也有它存在的价值。 

              最近几年来,海外的学者已经渐渐开始承认它的存在,渐渐开始对它的文字结构思想和那种人性的冲突,有了一种比较公正客观的批评。 

              近两年来,台湾的读者对它的看法也渐渐改变了,这当然是武侠小说作者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可是武侠小说之遭人非议,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太荒缪的情节,太沉旧老套的故事,太神话的人物,太散慢的结构,太轻率的文笔,都是我们应该改进之处。 

              要让武侠小说得到它应有的地位,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30楼2006-01-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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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时的小夜曲 


                多么美丽的复兴岗,多么美丽的黄昏。 

                复兴岗当然也绝不是只有在黄昏时才美丽。早上、晚上、上午、中午、下午,每天每一个时候都一样美。 

                早上起来,把军毯折成一块整整齐齐的豆腐干,吃两个减肥节食的人连碰都不能碰的白面大馒头,就开始升旗,早操,上课。 

                中午吃饭,吃得比平时在家里最少多两倍。 

                下午排戏,每个人都很认真,每一天每一个时候都过得认真愉快。 

                可是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黄昏,复兴岗的黄昏。 



                “黄昏时,你言词优美,化作歌曲。” 

                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在黄昏的时候,总是喜欢唱这支歌。 

                她唱,我听。 

                刚下了课,刚洗完澡,刚把一身臭汗洗掉,暑日的酷热刚刚过去,绚丽的晚霞刚刚从远山那边吹过来,风中还带着木叶的芬芳。 

                我陪她走上复兴岗的小路上,我听她唱,轻轻地唱。 

                她唱的不是一支歌,她唱的是一个使人永远也忘不了的梦。 

                现在想起来,那好像已经是七八个世纪以前的事情,却有好像是昨天的事。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时候我对她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在一起既没有目的,也没有要求,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做,有时甚至连话都不说。 

                可是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心里很快乐。 



                话剧演了三天,最后一天落幕后,台下的人都散了,台上的人也要散了。 

                我们来自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地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个星期,现在戏已散了,我们一排躺在舞台上,面对着台下一排排空座位。 

                就在片刻前,这里还是个多么热闹的地方,可是忽然间就已曲终人散,我们大家也要各分西东。 

                ——那天晚上跟我一起躺在舞台上的朋友们,那时你们心里是什么感觉? 

                那时候连我们自己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可是自从那天晚上离别后,每个人都好像忽然长大了许多。


                31楼2006-01-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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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如戏 


                  我居然也演过戏。 

                  我演的当然不是电影而是话剧,演过三次,在学生时候学生剧团里演的那种话剧,当然没有什么了不得。 

                  可是那三次话剧的三位导演,却都是有点了不得了.。 

                  第一次演戏是在附中,那时候我是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第三十六班的学生,李行先生是我们的训育组长还在和他现在的夫人谈恋爱,爱的水深火热,我们早就知道他们是会白首偕老、永结连理的。 

                  那一次我演的角色叫「金娃」,是个白痴,演过之后,大家都认为我确实很像是个白痴。 

                  直到现在他们还有这种感觉。 

                  我自己也有。 

                  第二次演戏我演的那个角色也不比第一次好多少,那次我演的是个小太保,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心太保。 

                  那时候我在念“成功”,到复兴岗去受训,第一次接受暑期战斗文化训练。我们的指挥老师就是丁衣先生。 

                  现在我还是时常见到丁衣先生。他脸上有两样东西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 

                  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和一脸温和的笑。 

                  第三次演戏是在「成功」,我们的训育组长是赵刚先生,演戏的导演却是从校外请来的,就是现在的“齐公子”小白。 

                  白景瑞先生不但导过我的戏,还教过我图画,画的是一个小花瓶和一只大苹果,花瓶最后的下落不明,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苹果绝没有被人吃进肚子,因为那是腊做的,吃不得。 

                  直到现在,我还是称白先生为“老师”,可见我们之间并没有代沟。 

                  我写第一本武侠小说的时候,他在自立晚报做记者,住在李敬洪先生家里,时常因为迟归而归不得,那时我住在他后面一栋危楼的一间斗室里,我第一本武侠小说刚写了两、三万字时,他忽然深夜来访,于是就顺理成章的做了我第一位读者。 

                  前两年他忽然又看起我的书来,前后距离达十八年之久,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这样的读者只要有一个就已经应该觉得很愉快了。


                  32楼2006-01-0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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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子情怀总是酒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一件事了。 

                    你大醉之后,第二天醒来时,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 

                    你大醉之后醒来时,通常都只会觉得你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时候更要命。 

                    我有过这种经验。 

                    那时候我在念淡江(校名),在淡水,几个同学忽然提议要喝酒,于是大家就想法子去“找”了几瓶酒回来。 

                    大概有五、六个人,找来了七、八瓶酒,中国酒、外国酒、红露酒、乌梅酒、老米酒,杂七杂八的一大堆酒,买了一点鸭头、鸡脚、花生米、豆腐干,先在一个住在淡水的同学用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月租来的一间小破屋子里喝,喝到差不多了,阵地就转移到淡水海边的防波堤上去。不是杨柳岸,是防波堤。 

                    那天也没有月,只有星——繁星。 

                    大家提着酒瓶,躺在凉冰冰的水泥堤上,躺在亮晶晶的星光下,听海风吹动波浪,听海涛轻拍堤岸,你把酒瓶传给他,他喝一口,他把酒瓶递给我,我喝一口,又喝了一轮之后,大家就开始比赛放屁,谁放不出就要罚一大口。 

                    随时都能够把屁放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怀这种“绝技”的只有一个人,他说放就放,绝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情况发生。 

                    所以他拼命放屁,我们只有拼命喝酒。 

                    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难受得要命。 

                    可是现在想起来,难受的感觉已经连一点都没有了,那种欢乐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却好像已经被小李的飞刀刻在心里,刻得好深好深。


                    33楼2006-01-0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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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灯绿酒 


                      (一) 

                      开始学武侠,就开始赚钱了,一个人如果能只赚钱不花钱,当然是令人想不佩服都不行的,不幸的是,这种人并不多,所以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还能活得很快乐。 

                      那时候武侠小说还是薄薄的一本。笔快的人,三四天就可以写一本,每本的稿费从五百元到三千元不等,我爬到三千元的时候,还是一九六零年的夏天赚钱真是赚得愉快极了。 

                      赚得愉快,花得当然也要愉快。 

                      那时候台北市灯红酒绿扩大地方虽然远不及现在普遍,但却已足够让一个初入花花世界的年轻人痛痛快快地把钱花地精光。 



                      (二) 

                      一九六一年左右,台北市的酒家虽然已经不少,年轻人去的却不多。 

                      上酒家一定要呼朋唤友,成群结党,喝得才痛快,上舞厅就方便多了。 

                      最早的时候,台北的舞厅还只有一家“华侨俱乐部”,北投的“众乐园”基隆的“国际联谊社”虽然也流行过一阵子,路途毕竟太遥远,所以每天晚上“华侨”门口的私家三轮车都排成长龙,等着恩客带小姐出来兜风之后再去吃宵夜。 

                      其实那些三轮车大多不是“私家”的,只不过装潢得漂亮一点,充当一些死要面子的“大亨”们故作有车状而已。就算“大亨”做不成,做做“大头”也有趣得很。 

                      要出去玩,本来就是要时常当当大头。 

                      那时候我居然也俨然大头,登堂入室了。


                      34楼2006-01-0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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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让幽兰枯萎 


                        (一)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一件可怕的事,又可怕、又可悲、又可怜。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这一生中竟然从来没有循规蹈矩地依照正统方式去交过一个女朋友。 

                        这绝不是因为害怕——怕责任、怕结婚、怕失去自由、怕被人抛弃、怕受到伤害。 

                        老实说,那时候我还不太懂“害怕”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直到最近,还有读者来信,说我老是在书里把女性写成“那个样子”,一定是因为我曾经被女孩抛弃,受到过伤害,甚至连心理都有点不正常了。 

                        我敢保证,那也不是我没有交女朋友的理由,那时候我找寻过不知道“受到伤害”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为女人伤心。 

                        我之没有交过正常的女朋友,大概只因为我过的生活一直的不太正常,别人还正常(背着书包上学去)的时候,我已经“落拓江湖载酒行”了。 

                        风尘中的女孩,在红灯绿酒的互相竞映下,总是显得特别美的,脾气当然也不会像大小姐那么大,对男人总比较温顺些,明明是少女们不可以随便答应男人的事,有时候她们也不得不答应。 

                        从某种角度看,这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剧。 

                        所以风尘中的女孩心里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一种对生命的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着种浪子般的侠气! 

                        对于一个本身血液中就流着浪子血液的男孩来说,这种情怀,正是他们所追寻的,所以一跌入十里洋场,就很难爬出来了。 



                        (二) 

                        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想到这一点,一个男人心里总难免会有些自我陶醉,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觉得有点安慰。 

                        这种心情,说来是不是又可怜、又可悲?!


                        35楼2006-01-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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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的小吃 


                          (一) 

                          看梁实秋先生和唐鲁孙先生写信,总会看得馋虫大起,半夜三更跑到厨房去翻箱倒屉找东西解馋,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像梁唐二先生文中所写的那种能解馋的东西好像已愈来愈少了,我当然更同有那样的口福。 

                          可是自从渡海来台念书以来,在台北也断续耽了三十年月,其间“穿过大街,走过小巷”,对台北的小吃,倒不陌生。 

                          一个好吃的人在这方面多少总有些心得的,现在陆续写出来,公诸同好。 



                          (二) 

                          写的虽然是台北的小吃,可是天下的小吃,道理大多是一样的,都是以“好吃、经济、实惠”为主要条件,其中“好吃”一项,自然要列为第一优先。 

                          除此之外,当然还要写一点风情和风味——去吃这些小吃时能感受到的风情和风味,我相信不在台北的人,一样也能感受得到。 

                          因为照片往往比真景更美,纸上谈兵,也往往比真刀真枪更动人遐思,扑克到纸上的台北小吃,说不定会比真的吃到嘴边能解馋,是耶非耶?也只有待到看过之后才知道了。


                          36楼2006-01-0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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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小吃 


                            ——有关牛肉面的种种(一) 


                            除了唐矮子之外,台北还有几家有名的牛肉面,不可不记。 

                            一、王胖子 

                            唐矮子的伙计中,资格最老的一位,颀长瘦削,目光炯炯,长得极似当年的神射手王毅军,陈祖烈遂为他取名为王毅军,大家也照喊不误,可是唐矮子去美国后,传他衣钵的,却是王胖子。 

                            王胖子人高马大,腰粗十围,长得和唐矮子大异其趣,他卖的面却是唐门真传,烫、辣、麻,川味正宗,如假包换,本来店铺开在新生南路和信义路十字路口桥头,后来也去了美国。 

                            二、桃源街 

                            在台北各家牛肉面中,名头最响、买卖做得最大最久、赚钱也最多的,还是桃源街的老王记。他们的牛肉面味道并不有什么特色,可是真材料,上面快速,而且首创免费附赠酸菜,所以生意一直不错,近年来已经面圆圆做富家翁了。 

                            老王记的老板娘,至今还高坐柜台收账,一碗面一碗钱,点滴不漏,平时喜浓妆,与友辈与店计话家常,说的无非是在美国赚屋若干,装修费用若干,听得花数十元来吃碗牛肉的小市民们,一个个目定口呆,佩服得差点就要当场跪下去。


                            37楼2006-01-0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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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小吃 


                              ——有关牛肉面的种种(二) 


                              台北的牛肉面虽然以标榜川味正宗为首,“清香”次之,可见台湾口味的牛肉面,也有它的独特之秘,口味比较清淡的人,对它反而特别有份偏爱。 

                              三、一品风味 

                              位于昆明街的一品牛肉面,历史颇久,狭长的门面,好像是在一个小胡同里搭起来的,煮面的炉子摆在当门处,里面七八张木桌子,已经洗得发白,后面的门户,就是主人的居处,也打扫得一尘不染,迎风一块木块“闲人免进,非请莫入”。 

                              店里至今未装冷气,穿堂风却吹得甚凉,价钱却是“一品”的,店里的陈设虽简陋,而且时常休假,生意却仍很好,有人往往跋涉长途,冒着碰壁的危险去吃他一碗牛肉面,区区在下就是其中之一。 

                              除了牛肉汤牛肉面外,那里什么都不卖,可是他们卖的汤和面,的确是黄牛肉用文火炖出来的,味道清纯隽永,作料辣椒酱也是自制的精品,非但在台北别无分号,在别的地方,恐怕也很难吃得到这种独特的风味。 

                              这种风味和风格维持了近三十年,一成未变,改变的只是房东夫妇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板娘在用竹筷挟牛肉到面碗里去的时候,也得先戴上副老花眼镜,看她选挟牛肉时的专注与慎重,简直就好像老派的商人在选择钻石一样,令人不禁觉得过且这碗面的价值分外不同。


                              38楼2006-01-0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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