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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谁来跟我干杯(古龙散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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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董与小而大 


台北还有两面家很有名的牛肉面,真正有名却不是牛肉面,真正好吃的也不是牛肉面。 

一、小而大 

“小而大”是家湖南面的馆的名字,不但名字起得绝,另外还有个很绝的地方。 

这家面馆好像永远都跟着《新生报》在跑,《新生报》在中山堂旁边时,它的店就开在报馆后面的转达角处,《新生报》搬在国事活动中心后面,它的店也跟着搬了过去。 

这家店卖的面和湖南米粉都很不错,可是最精彩的,还是一味心肺汤,汤熬成乳白色,心肺切得飞薄,作料是香茶胡椒,热腾腾的一碗端上来,台北找不出第二家。 

后来店搬了,搬到东区,《新生报》却没有搬,这家店脱离《新生报》后,居然也渐渐消失,你说是不是怪事一件! 

二、老董 

老董志的其实并不是牛肉面,而是咖喱牛肉油豆腐细粉,本来只不过是成都路屋檐下的一个小摊子,那时候“国宾”大戏院还叫做“美都丽”。专映国片。 

老董身材不高,宽厚而精壮,一头鬈发,每天天没亮就反摊子摆起来了,咖喱细粉做得也很入味,几年下来,很攒了几个钱,惟一的嗜好只不不过是喜欢赌两手。 

一个人有了一点钱的时候,只要有这么样一个嗜好也就已足够了,足够把钱送走。


39楼2006-01-0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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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排骨面(一) 


    台北最大众化的面食品,除了牛肉面外,当然要数排骨面,走到马路上放眼望去,“排骨大王”也跟“牛肉大王”一样满街都是,可是真正能把一碗排骨面做好的有几家呢? 

    做排骨里看来虽简单,其实学问却很大,首先是一碗面汤,一定要做得清而鲜腴,油而不腻,那至少要用肉骨头文火吊出来的高汤才行,下面当然也有考究,面要下得清清爽爽,漂漂亮亮,一根根排起来,绝不能有纠缠不清的现象,上面如果再加一点开胃的酸菜,这碗面大致就可以算合格了。 

    可是排骨面最后最要的一部分,发然还是那一块排骨,肉要选得好,火候要恰到好处,一定要把厚厚的一块排骨炸得丰富而多汁,味道也要够浓,才能配得上清爽而不腻的那一碗面。 

    如果偷工减料,排骨切得不够厚,一炸起来,肉就干了,一口咬下去,就好像咬到了一块外面裹着面粉油炸甘蔗板,那就惨绝人寰了。 

    遗憾的是,近年来这种惨绝人寰的事,台北市好像还真不少,一个人如果能在台北市吃到一碗像样的排骨面,我劝他一吃完就应该赶快去买张奖券。 

    为了免得伤感情,台北的排骨面,还是少说为妙。


    41楼2006-01-0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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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排骨面(二) 


      少说并不是不说,台北还是有几家排骨面是可以吃得过的,较平民化的是“金园”,较贵族化的是“淞园”。 

      一、正宗老牌金园排骨本店 



      在某一方面来说,金园做生意倒是很企业化的,居然把它的招牌出售,造成了很多分店,可是大概因为是心理作用,我还是认为真正老牌本店的味道最道地。 

      金园的面和汤都做得不错,汤鲜面爽,上面还有一点口味相当好的酸菜,排骨虽然有时会炸得略焦,大多数时候都能保持丰厚多汁的品味,泡排骨做的香料据说是家传秘方,老板娘脸上终年不见笑容,也有点像是蜀中唐门专管毒药暗器独门配方的姑奶奶。 

      二、“淞园”食府 

      淞园在仁爱路大安路,店面装潢布置都很雅致,主人翁与老板娘都是见过世面的,风采甚可喜,面点小菜也颇有风味,我们这里只说排骨面。 

      那里的排骨面汤更清,面更爽,排骨炸得更肥嫩,口味虽然清淡了一点,却很适合现在的卫生标准,只不过一个人要想进去只吃一碗排骨面就出来,恐怕就连走进去都有点不好意思走进去了。 

      还有几家的排骨面,是以清炖排骨汤一盅,配阳春在一碗,那又是排骨面另外一宗,不在此说了。


      42楼2006-01-0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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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牛肉面 


        台北卖牛肉面的实在太多,五花八门,尤其是几家特别的,更不可不说,故再说之。 

        有名的无名店 

        常到圆环一带去的人,都知道天水路那头有两家“名小吃”,一家是延平路口的卤肉饭,一家是比较靠近圆环的牛肉大王。 

        这家店在一个楼梯口下,店是横的,宽而不深,店门前有个大锅,一锅清汤,几百牛肉,杂以牛鞭牛筋,炉火常年不熄,汤清几乎见底,味鲜而纯,要吃牛肉汤的,堂倌取巨勺一勺,取解腕刀割牛肉成片,配以姜丝,佐以辣椒酱酒,好吃。 

        牛无蛋,若有,则与人之蛋是一样的蛋了,吃蛋补蛋,牛蛋据说也是男人的大补物,而且很不难吃。不吃辛辣的,可以舍沙茶用蕃茄炒,味道也不错,只可惜店里没冷气,吃完之后,如洗蒸气浴,刚添加的新鲜荷尔蒙,十分中也要被蒸掉三分。 

        若问这家店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傻了眼,一起呒牵羊,“无名”者往往反而很有名,也可以算是件很绝的事。


        43楼2006-01-0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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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矮子牛肉面 


          牛肉面,可以说是台北市最大众化的一样小吃了,各式各样的卖牛肉面的店铺摊贩,遍布台北的大街小巷,风味迥异,各擅胜长,有的还自称有“独门秘方”,吃起来滋味也确实与众有点不同。 

          在百花纷陈的牛肉面中,首先说唐矮子。 

          到了台北后,最早吃到的牛肉面,就是唐矮子。 

          那时候正是三军球场的全盛期,七虎斗大鹏后,克难、国光、铁路、警光、虎风、大道,甲组的篮球队固然是精英辈出,就连乙组的追风、力力,球技也有足观处。 

          那时候我们有几个朋友,每当三军球场有好戏登场时,就拉着当时的篮球王子陈祖烈带我们去看“赠球”,看完球就去吃唐矮子。 

          那时候东门宝宫戏院对面的一块空地上,摊贩林立,紧靠着面临信义路一栋灰暗色的大楼,大楼下有走廊颇长,宽也有一两丈,唐矮子的面摊,就摆在走廊里,除了牛肉面外,还卖蒸饺、小菜、担担面、素椒炸酱,每一样都很入味,牛肉面更辣得过瘾。 

          陈祖烈嗜辣,每次吃唐矮子,都辣得满头大汗,好像刚赛过一场球一样,非到宝宫对面去喝碗冰凉的绿豆汤不可。 

          唐矮子短小精悍,每天练石担石锁,练出了一身好肉,人又豪爽,格老子的硬是条汉子,虽然卖牛肉面,却交了不少朋友,后来陈祖烈老朋友帮他去美国开店,不知道是不是美国牛肉面的第一家?


          44楼2006-01-0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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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鸭肉扁 


            (一) 

            老牌的鸭肉扁,在武昌街和中华路的转角处,十几年以来,生意天天都好得造反。 

            那里的陈设简陋,又没有冷气,炎夏被日,一碗热汤喝下去,如蒸三温暖,可是吃客仍然照旧排队去吃,毫无怨言。 

            这没有别的原因,只不过他们的价钱虽贵一点,可是东西拿出来,绝对货真价实,绝不偷工减料,用来下面的汤,其味浓郁,风味独特,不但要以吃,而且可以享。 

            沿着中华路往新世界那个方向走,还有一家鸭肉扁,叫十字轩,据说和武昌那一家也颇有渊源,只不过两家店的招待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味道却是路口那一家浓得多。 

            我跟几个朋友有一点深具同感——要想享受一点伙计的笑容,就千万不要到生意特别好吃的小吃店。 

            可是生意不好的小吃店伙计,有时候也一样面色如土,就令人想不通了。 

            (二) 

            剑潭著名的米粉汤附近,有一家卖鸭肉扁的小店叫“有良心的黑店”,店面甚噱,并此一记。 

            “鸭肉扁”者,鹅肉是也。


            45楼2006-01-0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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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昌街上 


              近年来,武昌街上电影院林立,比台北其它任何一条街上的电影院都多,大家遂名之为“电影街”,却不知武昌街上的小吃店也不少,而且有四家是好吃的人早已耳熟能详的。 

              现在我们从街头字号民最老的一家说过来。 

              味增汤与咖喱饭 

              味增汤和咖喱饭几乎已经成了日常人最喜爱的便餐,在台湾,也是种极普遍的食物,只可惜做得好的并不多。 

              现在我说的味增汤,是非常平民化的,汤里只看得见葱花和豆腐,饭是用一个大盘子装一碗子白饭,上面再浇上浓浓的一勺咖喱汁汁里有肉类、红萝卜、马铃薯和洋葱,其简陋当然不可和大饭店里的咖喱餐相提并论,可是做得好的话,也别有风味,而且非常解馋。 

              武昌街口近沅陵院街处有一处木板店,做的汤和饭都极好,另外还卖炸肉、煎鱼、白切猪豚、糖醋排骨、炒白菜和炒鸡蛋等有限几样菜,是多年的老字号了,虽然也没有明确的招牌,可是一到中午饭口上,附近的“上班族”全都争先而来,真的时常有排队的事发生。 

              老板薄利多销,二三十年来也赚了不少,有时候也会上白碧华殿和舞厅散步一番,遇见熟人,故作神秘状地偷偷一笑,意示彼此守秘,大家心就心照不宣,反正再去的时候,老板也不会在饭上多浇一勺咖喱的。


              46楼2006-01-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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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淞园食府 


                (一) 

                在台北的小吃店中,以“食府”为名的,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比较深刻的,一共有三家,除了淞园外,较早的一家是“红豆”,较晚的一家是“东林”。 

                红豆食府在白宁南路,大概就是现在一家皮鞋店的旧址,字号甚老,是我学生时代常去光顾的地方,不但价廉物美,一味“葡国鸡饭”,用小洋铁盆装上来,利用微火焗好,颜色金黄,焦香四溢,器皿虽不美,滋味之美,至今犹令人垂涎三尺。 

                (二) 

                红豆结业已久,淞园是我早年光顾之处,店设大安街,门面装潢甚佳,小菜的风味亦佳。 

                他们卖的盆菜、面点、黄鱼、狮子头、小砂锅,也都是道地的的江浙家庭口味,但却不像“秀兰”、“东林”,并此不以为号召。 

                他们的口味以清淡独家见称,盐加得不多,不加味道,非常适于现代医学卫生。我的朋友爱吃味精,每去必定另外要小碟,他们又照办不误,店主人陈老板夫妇将大生意改做小生意,一样的和气生财。 

                他们的黄豆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剥肉出如粟子,新鲜结实,一碗排骨面汤清面爽,排骨嫩而厚,绝不在台北任何一家排骨大王之下,只可惜他们并不想做“大众化”的生意,连客人好像都要经过精挑细选的。


                47楼2006-01-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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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严格说来,俞曲园也是我们这些“写武侠小说的”的前辈。 

                  张杰鑫的《三侠剑》是比较后期的作品,所以它的型式和现在的武侠小说最接近。 

                  这本小说中最主要的一个人物,本来应该是“金镖胜英”,他的“迎门三不过”、“甩头一只”、“鱼鳞紫金刀”,都是“天下扬名”的武器,但他却并不是个可以令人热血沸腾的英雄人物。 

                  他太谨慎,太怕事,而且有点老奸巨滑,他掌门弟子黄三太的性格也一样,比起来,伤在黄三太镖下的山东窦尔墩,就比他们有豪气得多,但窦尔墩后来却偏偏又被黄三太的儿子黄天霸击败了。 

                  胜英、黄三太、黄天霸,本是一脉相承的英雄,但却又偏偏都不是真正的典型英雄人物。 

                  胜英是“剑客”艾莲迟的第四个徒弟,但武功比起他的师兄弟来,却差得很多,非但比不上他的大师兄“镇三山,辖五岳,赶浪无丝鬼见愁,大头鬼王”夏侯商元,就算跟他的五师弟“飞天玉虎”蒋伯芳、六师弟“海底捞月”叶潜龙比起来,也望尘莫及。 

                  所以我以前一直想不通,张杰鑫为什么要将他书中的英雄写成这么样一个人,直到现在我才了解,他当时这么样写,是有他的苦衷的。 

                  在清末那种社会环境里,根本就不鼓励人们做英雄,老成持重的君子,才是一般人认为应该受到表扬的。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要受到社会习惯的影响,所以从一本武侠小说中,也不难看出作者当时的时代背景。 

                  张杰鑫的这本《三侠剑》,非但结构散漫,人物也太多,并不能算是本成功的小说,因为这本小说,本来就不是有计划的写出来的,而是别人根据人的“说书”笔录的,叫座的说书,应听众和书场老板的要求,欲罢不能,只有漫无限制的延长下去,到后来当然难免会变得尾大不掉,甚至无法收常 

                  我特别提出这本书来,就因为后来所有的武侠小说,几乎全都犯了这种通病,人物和故事的发展,常常都会脱离主线很远,最显着的两个例子,就是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和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 

                  (二) 

                  平江不肖生和还珠楼主都是才气纵横、博闻强记的天才作家,他们的作品都是海阔天空,任意所之,雄奇瑰丽,变化莫测的。 

                  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和三湘奇侠柳森严是同一时代的人物,他的《江湖奇侠传》据说就是根据柳森严的传说再加以渲染写成的,书中的主角——“金罗汉”吕宣良的弟子柳迟,就是柳森严的化身。 

                  但后来故事的发展,已完全脱离了这条主线,前面写的绝顶高手,到后来竟变成了不堪一击的人物,很多人看这本书,都是看了一半兴趣就降低了,正如有些人看“红楼”只看前八十回;看“三国”看到死诸葛吓走活司马后就罢手一样。 

                  因为后面的一段,看了实在有点叫人泄气,但前面的一段,却是非常精彩的,甚至可以说百看不厌,所以《江湖奇侠传》不但在当时可以轰动,而且在武侠小说中,也可算是本不朽的名著。 

                  这种只有一半精彩的名著,例子并不少,《格列佛游记》和《镜花缘》也是这样的----最妙的是,这两本书本身也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前面的一半,都是假借一些幻想中的王国,来讽刺当时社会中的病态,和人性中可悲可笑的一面。 

                  《格列佛游记》中,有大人国和小人国,《镜花缘》中,也有君子国和女儿国,这种奇妙的偶合,实在是非常有趣的,由此可见,东方人和西方人的哲学思想,在基本上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只可惜后世的读者,往往只接受书中趣味的吸引,而忽略了其中的寓意。 

                  《蜀山剑侠传》的结构虽然也很散漫,趣味却是一致的,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绝对能前后呼应,每一个人的来历和武功,都交待得非常清楚,而且层次分明,若单以武侠小说而论,这本书无疑是要比《江湖奇侠传》成功。 

                  除了写人物生动突出外,书中写景,也是一绝,写古代的居室之美,服用器皿之精,饮食之讲究,更没有任何一本武侠小说能比得上。看这本书的时候,无异同时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食谱和游记。 

                  我一向认为武侠小说的趣味,本该是多方面的,多方面的趣味,只有在武侠小说中,才能同时并存。


                  52楼2006-01-0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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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三) 


                    武侠小说中当然不能没有动作,但描写动作的方式,是不是也应该改变了呢? 

                    ——这道人一剑削出,但见剑光点点,剑花错落,眨眼间就已击出七招,正是武当“两仪剑法”中的精华,变化之奇幻曼妙,简直无法形容。 

                    …… 

                    这大汉怒喝一声,跨出半步,出手如电,一把就将对方的长剑夺过,轻轻一拗,一柄百炼精钢制成的长剑,竟被他生生拗为两段。 

                    …… 

                    这少女剑走轻灵,身随剑走,剑随身游,眨眼之间,对方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她的剑影,也不知哪一剑是实?哪一剑是虚。 

                    …… 

                    这书生曼声长吟:“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掌中剑随着朗吟声斜斜削出,诗句中那种高远清妙、凄凉萧疏之意,竟已完全溶入这一剑中。 

                    …… 

                    郑证因派的正技击描写:“平沙落雁”、“玄鸟划沙”、“黑虎偷心”、“拔草寻蛇”,还珠楼主派的奇秘魔力、裸裎魔女…… 

                    这些,固然已经有些落伍,可是我前面所写的那些“动作”读者们不是也已看过多少遍了么? 

                    应该怎么样来写动作,的确也是武侠小说的一大难题。 

                    我总认为“动作”并不一定就是“打”。 

                    小说中的动作和电影不同,电影书面的动作,可以给人一种鲜明生猛的刺激,但小说中描写的动作没有这种力量了。 

                    小说中动作的描写,应该先制造冲突,情感的冲突,事件的冲突,让各种冲突堆积成一个高潮。 

                    然后再制造气氛,肃杀的气氛。 

                    武侠小说毕竟不是国术指导。 

                    武侠小说也是教你如何去打人、杀人的。 

                    血和暴力,虽然永远有它的吸引力,但是太多的血和暴力,就会令人反胃了。 

                    几乎所有的小说中,都免不了要有爱情故事。 

                    爱情本来就是人类情感中最基本的一种,也是最早的一种,远比仇恨还要早。 

                    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爱情,就没有人类。 

                    几乎所有伟大的爱情故事中都充满了波折、误会、困难和危机,令读者为故事中相爱的人焦急流泪。 

                    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抱着桥柱而死的尾生…… 

                    他们的困难虽能解决,但最后还是因为“误会”而死。 

                    席格尔《爱情故事》中的男女主角,他们的爱情几乎可以说是完全顺利的,任何困难都没能阻扰他们的爱情。 

                    最后的结局却还是悲剧。 

                    好像有很多人都认为爱情故事一定要是悲剧,才更能感人。 

                    在武侠小说中,王度卢的小说正是这一类故事的典型。 

                    尤其是《宝剑金钗》中的李慕白和俞秀莲,他们虽然彼此相爱很深,但却永远未能结合,有很多次他们眼见已将结合了,到最后却又分手。 

                    因为李慕白心里总认为俞秀莲的未婚夫“小孟”是为他而死的,他若娶了俞秀莲,就不够义气,就对不起朋友。 

                    这就是他们唯一不能结合的原因。 

                    我却认为这愿因太牵强了。


                    55楼2006-01-0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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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六) 


                      这种人的眼泪是往肚子里流的,这种人就算被人打落牙齿,也会和着血吞下肚子里去。 

                      但郭大路却不同了。 

                      郭大路是个大叫大跳、大哭大笑的人。 

                      他要哭的时候就大哭,要笑的时候就大笑,朋友对不起他时,他会指着这个人的鼻子大骂,但一分钟之后,他又会当掉裤子请这个人喝酒。 

                      他喜欢夸张,喜欢享受,喜欢花钱,他从不想死,但若要他出卖朋友,他宁可割下自己的脑袋来也绝不答应。 

                      他有点轻佻,有点好色,但若真正爱上一个女人时,无论什么事都不能令他改变。 

                      李寻欢的性格比较接近铁中棠,却比铁中棠更成熟,更能了解人生。 

                      因为他经历的苦难太多,心里的痛苦也隐藏得太久。 

                      他看来仿佛很消极,很厌倦,其实他对人类还是充满了热爱。 

                      对全人类都充满了热爱,并不仅是对他的情人、他的朋友。 

                      所以他才能活下去。 

                      他平生唯一折磨过的人,就是他自己。 

                      李寻欢和铁中棠、郭大路还有几点不同的地方。 

                      他并不是健康的人,用现代的医药名词来说,他有肺结核,常常会不停的咳嗽,有时甚至会咳出血来。 

                      在所有武侠小说主角中,他也许是身体最不健康的人。 

                      但他的心理却是绝对健康的,他的意志坚强如钢铁、控制力也显少有人能比得上。 

                      他避世,逃名,无论做了什么事,都不愿让别人知道。 

                      可是在他活着时,就已成为个传奇人物。 

                      见过他的人并不多,没有听过他名字的人却很少,尤其是他的刀。 

                      小李飞刀。 

                      他的刀从不随便出手,但只要一出手,就绝不会落空。 

                      我一向很少写太神奇的武功,小李飞刀却绝对神奇的。 

                      我从未描写这种刀的形状和长短,也从未描写过它是如何出手,如保练成的。 

                      我只写过他常常以雕刻来使自己的手稳定,别的事我都留给读者去想象。 

                      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本来就是全部凭想象创造出来的。 

                      事实上,他的刀也只能想象,无论都无法描写出来。 

                      因为他的刀本来就是个象征,象征着光明和正义的力量。 

                      所以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比他好,最后还是死在他的飞刀下。 

                      因为下义必将战胜邪恶。 

                      黑暗的时候无论多么长,光明总是迟早会来的。 

                      所以他的刀既不是兵器,也不是暗器,而是一种可以令人心振奋的力量。 

                      人们只要看到小李飞刀的出现,就知道强权必将被消灭,正义必将伸张。 

                      这就是我写“小李飞刀”的真正用意。 

                      武侠小说中,出现过各式各样奇妙的武器。 

                      刀枪剑戟、斧铖钩叉、鞭锏锤抓、练子枪、流星锤、方便铲、跨虎篮、盘龙棍、弧形剑、三节棍、降魔刀、判官笔、分水镢、峨嵋刺、大白蜡竿子…… 

                      刀之中又有单刀、双刀、鬼头刀、九环刀、戒刀、金背砍山刀…… 

                      这些武器的种类已够多,但作者们有时还是喜欢为他书中的主角创造出一种独门的奇特武器,有的甚至可以作七八种不同的武器使用,甚至还可以在危急时射出暗器和迷药来。 

                      但武器是死的,人却是活的。 

                      一件武器是否能令读者觉得神奇刺激,主要还是得的使用它的是什么人。 

                      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最深的有几种。 

                      张杰鑫的《三侠剑》中,“飞天玉虎”蒋伯芳用的亮银盘龙棍。 

                      这条棍的本身,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绝对比不上“金镖”胜英用的鱼鳞紫金刀,更比不上“海底捞月”叶潜龙用的削铁如泥的宝剑,也比不上“混海金鞅孟金龙用的降魔杵。 

                      就因为使用它的人是“飞天玉虎”蒋伯芳,所以才让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58楼2006-01-0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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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七) 


                        二十年前我年这本小说时,只要一看到蒋伯芳亮出他的盘龙棍,我的心就会跳。 

                        “鹰爪王”的手是种武器。 

                        但是武侠小说中最常见的武器,还是刀和剑。 

                        尤其是剑。 

                        正派的大侠们,用的好像大多数是剑。 

                        一尘道长的剑,李慕白的剑,黑摩勒的剑,上官瑾的剑,展昭的剑,金蛇郎君的剑,红花会中无尘道长的剑,“蜀山”中三英二云的剑…… 

                        这些都是令人难忘的。 

                        但武功到了极峰时,就不必再用任何武器了,因为他“飞花摘叶,已可伤人”,任何东西到了他手里都可以变成武器。 

                        因为他的剑已由有形变为无形。 

                        所以武侠小说中的绝顶高手,通常都是宽袍大袖,身无寸铁的。 

                        这也是种很我有趣的现象。 

                        好像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一个人的血肉之躯,是不是能比得上杀人的利器。 

                        暗器也是杀人的利器。 

                        有很多人都认为,暗器是雕虫小技,既不够光明正大,也算不了什么本事,所以真正的英雄好汉,是不该用暗器的。 

                        其实暗器也是武器的一种。 

                        你若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现代的武器其实就是暗器,手枪和袖箭又有什么分别?机关枪岂非就是古时的连珠弩箭? 

                        练暗器也跟练刀练剑一样,也是要花苦功夫的,练暗器有时甚至比练别的武器还要困难些。 

                        苦练暗器的人,不但要有一双锐利的眼睛,还要有一双稳定的手。 

                        如果你不在背后用暗器伤人,暗器就是完全无可非议的。 

                        武侠小说中令人难忘的暗器也很多。 

                        俞三绝的“十二金钱镖”、“弹指神通”的毒砂、柳家父女的铁莲子…… 

                        这些虽不是白羽所创造的暗器,但是他的确描写得很好。 

                        王度卢的小说中,描写的玉娇龙的小弩箭,也跟她的人一样,骄纵、泼辣,绝不给人留余地。 

                        他已将玉娇龙的性格和她的暗器溶为一体,这种描写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书剑恩仇录》中的“千手如来”赵半山,是武侠小说中武器最犀利、心肠却最慈最软的人。 

                        《七侠五义》中的“白眉毛”徐良也一样,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暗器,无论在任何情况、任何角度下,都可以发出暗器来。 

                        “金镖”胜英的甩头一只、迎门三不过,孟金龙的飞抓,上官瑾的铁胆,郑证因写的子母金梭,出手双绝……这些都是描写得很成功的暗器。 

                        但在武侠小说中被写得最多的,还是;四川“唐门”的毒药暗器。 

                        四川是不是真的有“唐门”这一家人,谁也不能确定。 

                        但我相信有很多人都跟我自己一样,几乎都已相信他的存在。 

                        因为这一家人和他们的毒药暗器,几乎在每一个武侠小说作家的作品中都出现过,几乎已和少林、武当这些门派同样真实。 

                        假如它只不过是凭空创造出来的,那么这创造实在太成功了。 

                        只可惜现在谁也记不得究竟是那一位作者先写出这一家人来的。 

                        在《名剑风流》中,我曾将这一家人制造暗器的方法加以现代化,就好像现在的间谍小说中制造秘密武器一样。 

                        我写的时候自己觉得很愉快,很得意,因为我认为唐家既能以他的暗器在武林中独树一帜,那么这种暗器当然是与众不同的,制造它的方法当然应该要保密。 

                        但现在我的观念已改变了。 

                        唐家暗器的可怕,也许并不在于暗器的本身,而在于他们使用暗器的手法。 

                        暗器也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一张平凡的弓,一支平凡的箭,致了养由基手里,就变成神奇了。 

                        所以现在我已将写作的重点,完全放在“人”的身上。 

                        各式各样的人,男人,女人。 

                        无论谁都不能否认,这世界上绝不能没有女人。 

                        “永恒的女性,引导人类上升。” 

                        所以武侠小说中也不能没有女人。 

                        女人也跟男人一样,有好的,有坏的,有可爱的,也有可恨的。 

                        俞秀莲是个典型的北方大姑娘,豪爽、坦白、明朗,但她也是个典型的旧式女性。 

                        所以她虽然深爱着李慕白,却从不敢采取主动来争取自己的幸福。 

                        她虽然很刚强,但心里有了委曲和痛苦时,也只有默默的忍受。 

                        若是我写这故事,结局也许就完全不同了。


                        59楼2006-01-0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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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定会写她跟定了李慕白,李慕白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因为她爱他,爱得很深。 

                          这种写法当然不如王度卢的写法感人,我自己也知道。 

                          但我还是会这么样写的。 

                          因为我实在不忍让这么一个可爱的女人,痛苦孤独一生。 

                          王度卢写玉娇龙,虽然骄纵、任性,但始终还是不敢、也不愿意光明正大的嫁给罗小虎。 

                          因为她总觉得自己是个千金小姐,罗小虎是个强盗,总认为罗小虎配不上她,世俗的礼教和看法,已在她心里生了根。 

                          俞秀莲不能嫁李慕白,是被动的,玉娇龙不能嫁罗小虎,却是她自己主动的。 

                          所以我不喜欢玉娇龙。 

                          所以我写沈璧君,她虽然温柔、顺从,但到了最后关头,她还是宁愿牺牲一切,去跟着萧十一郎。 

                          我总认为女人也有争取自己幸福的权利。 

                          这种观念在那种时代当然是离经叛道,当然是行不通的。 

                          但又有谁能否认,当时那种时代里,没有这种女人? 

                          《铁胆大侠魂》中的孙小红,《绝代双骄》中的苏樱,《大人物》中的田思思……就都是在这种观念下写成的。 

                          她们敢爱,也敢恨,敢去争取自己的幸福,但她们的本性,并没有失去女性的温柔和妩媚,她们仍然还是个女人。 

                          女人就应该是个女人。 

                          这一点年法我和张彻先生完全相同,我的小说中是完全以男人为中心的。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看那种将女人写得比男人还要历害的武侠小说。 

                          我不喜欢《罗刹夫人》,就因为朱贞木将罗刹夫人写得太历害了,沐天澜在她面前,简直就像是个只会吮手指的孩子。 

                          这并不是因为我看不起——我从来也是敢看不起女人,英雄如楚之霸王项羽,在虞姬面前也服帖得很。 

                          但虞姬若也像项羽一样,叱咤风云,跃马横枪于千军万马之中,那么她就是不是个可爱的女人了。 

                          女人可以令男人降服的,应该是她的智慧、体贴和温柔,绝不该是她的刀剑。 

                          我尊敬聪明温柔的女人,就和我尊敬正直侠义的男人一样。 

                          “侠”和“义”本来是分不开的,只可惜有些人将“武”写得太多,“侠义”却写得太少。 

                          男人间那种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义气,有时甚至比爱情更伟大,更感人! 

                          王度卢写李慕白和俞秀莲之间的感情固然写得好,写李慕白和德啸峰之间的义气写得更好。 

                          德啸峰对李慕白的友情,是完全没有条件的,他将李慕白当做自己的兄弟手足,他为李慕白做事,从不希望报答。 

                          他犯罪后被发放离家时,还高高兴兴的拍着李慕白的肩膀,说自己早就想到外面走动走动了,还再三要李慕白不要为他难受。 

                          他被人欺负时,还生怕李慕白为了替他出气而杀人犯罪,竟不敢让李慕的知道。 

                          这种友情是何等崇高,何等纯洁,何等伟大! 

                          李寻欢对阿飞也是一样的,他对阿飞只有付出,从不想收回什么。 

                          爱情是美丽的,美丽如玫瑰,但却有刺。 

                          “世上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友情!” 

                          爱情虽然比友情强烈,但友情却更持久,更不计条件,不问代价。 

                          勇气也应该是持久的。 

                          在一瞬间凭血气之勇去拼命,无论是杀了人,还是被杀,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气。 

                          苏轼在他的《留候论》中曾经说过:“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这段文章对勇气已解释得非常透彻。 

                          勇气是知耻,也是忍耐。 

                          一个人被侮辱、被冤枉时,还能够咬紧牙关,继续去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这才是真正的勇气。 

                          所以杨过是个有勇气的人,铁中棠也是,他们绝不会因为任何外来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意志。 

                          敢承认自己的错误,也是种了不起的勇气。 

                          武侠小说中若能多描写一些这种勇气,那么武侠小说的作者一定比现在更受人尊敬了。


                          60楼2006-01-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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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世界 


                            ——还是有关武侠 


                            (一) 

                            我有很多好朋友都跟我一样,都是靠一支笔活了许多年的人,所以他们都觉得这种生涯实在痛苦极了,只要一提起笔,就会觉得头大如斗。 

                            只有我是例外,我的感觉不一样。 

                            提笔有时候也高兴得很。 

                            酒酣耳热,好女在坐,忽然有巨额帐单送来,人人俱将失色,某提笔一划,就已了事,众家朋友呼啸而去,付帐至少已在今夜后,岂能不高兴乎? 

                            至于签字赚钱,签合约签收据,一签之下,支票就来,不需吹灰之力,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你想不高兴,都困难得很。 

                            可是若见到稿子摊开在你面前时,就算你想高兴也高兴不起来了。 

                            稿子当前,你只有写。尤其是写长篇连载,少写一天都不行,就算别人不说你,你自己心里也好象犯了罪一样,时时刻刻都恨不得一头撞死。有一次潘垒告诉我,有一次报馆催稿,他写不出,这位纵横港台影艺文坛的名作家名导演,居然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这是多么可爱的态度,这个人有一颗多么可爱的赤子之心。 

                            有一阵子我写稿如乌龟,每天急着满地爬都没用,倪匡问我: 

                            “你最近为什么写不出稿?” 

                            “因为我心情不好。”我说 

                            “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因为我写不出稿。” 

                            这个笑话绝不是笑话,只有以写作为生写了三十年的人,才明白其中的痛苦。 

                            (二) 

                            可是写杂文就不同了。 

                            对我来说,写杂文就像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文雅而悠闲的世界,充满丰富的人生体验和趣味。 

                            其实我根本没资格写杂文的,前几天,有幸跟唐鲁孙与夏元瑜两先生同席,见到他们那种平和温雅的长者风采,听到了他们那种充满了机智幽默而又多闻强记的谈吐,我更了解杂文的不易为。 

                            如果没有那种丰富的学识和经历,如果没有那种广阔的胸襟和精辟的见解,如果没有那种悲天悯人的幽默感,而一定要去写杂文,就是婢学夫人,自讨没趣了。 

                            不幸的是,我又偏偏喜欢写。 

                            写杂文至少不像写长篇连载,时时刻刻都感觉到好象有根鞭子在后面抽着你。 

                            幸好我还有一点点自知之明,所以我写的大多都是我比较了解的事。 

                            我敢写友情,因为少小离家,无亲无故,已经能多少了解到一点友情的可贵。 

                            我敢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因为我深深了解到一个江湖人的辛酸和那种无可奈何的痛苦。 

                            我敢写吃,因为我好吃。 

                            我敢写喝酒,因为我虽然还没有到达“醉乡路稳宜频至,他处不堪行”的那种意境,却已经常常有“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那种豪气了。 

                            有时候,我当然也会写一点有关武侠小说这一方面的事,写了这么多年的武侠小说,心里多多少少总难免会有一点感触。 

                            这种感觉,在我最先写这一类杂文的两篇小稿里,感触最深。 

                            那已经是多年前写的了。 

                            那时候武侠小说根本还没被承认是一种小说,那时候的武侠小说还只不过是薄薄的一小本,印刷粗劣,纸质粗糙,编校粗忽,内容也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极为粗俗”。那已经是十余年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少不更事的、还很有余勇可鼓的青年敢死队,胸中还不时有血气上涌,随时都敢去冲锋。 

                            现在,我就把那篇不成气候也不成器的短文,再写一遍出来,让大家比较比较,现在武侠小说的地位,是不是已经比当时有了一种比较公平的评价。 

                            (三) 

                            十六年前,《萧十一郎》第一次拍成电影时(有徐增宏导演,邢慧等主演),我曾有如下感想: 

                            写剧本和写小说,在基本的原则上是相同的,但在技巧上却不一样,小说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思想,剧本的表达却只能限于言语、动作和画面,一定会受到很多限制。 

                            一个有相当水准的剧本,也应具有相当的“可读性”,所以萧伯纳、易卜生、莎士比亚等,这些名家的剧本,不但是名剧,也是名著。 

                            但在通常的情况下,都是先有“小说”,然后再有“剧本”,由小说改编成的电影很多,由《飘》而有《乱世佳人》,是个成功的例子,除此之外,还有《简爱》、《呼啸山庄》、《基度山恩仇记》、《傲慢与偏见》、《愚人船》,以及《云泥》、《铁手无情》、《窗外》等。


                            61楼2006-01-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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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文与武侠 


                              (一) 

                              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杂文虽然是另外一个世界,可是两者之间,至少也有一点相同的地方。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都把小说分为很多种,推理侦探,可以增进思虑;青春爱情,充满飞跃的活力;悲欢离合,当然是文艺;写一个好小子或者好女孩从黑暗中冲向光明,就是写实;把这些故事的背景都写到乡下去,就是乡土了。 

                              至于武侠小说呢,哈哈,这种小说怎么能算做一种小说?就算你能够把这些素材全都写进去,也没有人会承认你写的是一种小说。 

                              写杂文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的。 

                              散文的意境深远,文字优美,总是能深入人心,专栏的见解精辟,总是有独到之处,方块当然更权威,定期定时,文化尖兵,你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连它自己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 

                              至于杂文呢?最多也只不过是消遣解愁而已,就算有一点散文的意境,专栏的独到和方块的见解,也只不过是碰巧而已。 

                              (二) 

                              幸好写杂文和写武侠还是有一点愉快的地方,不但能让看的人愉快,也能让写的人愉快。 

                              因为它们通常都是有趣的。 

                              写武侠,可以什么都写,推理侦探悲欢离合青春爱情和那些从暴力和泥土中挣脱向上的好小子好女孩,都可以写进去。 

                              不管你承不承认它是小说,它总有人看。 

                              有些人甚至还承认,小说并不分种类,最多只能分为两种。 

                              ——一种好的,一种坏的,一种有人看,一种没有。 

                              杂文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的。 

                              (三) 

                              写杂文的时候,你可以什么都写,既不必考虑到它是不是有意境,也不必想到它是不是能影响到别人的思想,更不必谈什么大道理。 

                              你们所要想到的,只问它是不是有趣,是不是能让你动手写,是不是有人看。 

                              在这种心情下写的杂文,就比较愉快了。


                              64楼2006-01-0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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